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夏分行税务咨询服务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夏分行税务咨询服务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夏悦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夏分行税务咨询服务项目以公开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磋商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夏分行税务咨询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NXYC-2023-ZC024

三、项目内容及估算金额:

(一)采购内容:供应商提供涉税咨询服务并协助检查;对全行涉税事项进行全面核查辅导,对资产损失进行税前扣除审核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二)成交人数量:1家供应商。

(三)估算金额:10万元/年,服务期限2年,总金额20万元(含税)。

(四)最高限价:10万元/年(含税)。

四、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具有法人营业执照;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答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应答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应答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应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6.应答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7.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应答人(含此投标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8)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灰名单或黑名单的。

8.应答人应具有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并为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认定的1A(含1A)级以上税务师事务所。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供法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响应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参加本项目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4.提供供应商控股管理关系情况(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查询记录),并出具申报不实责任承诺函原件(内容包含且不限干“不存在高层交叉

任职、由同一自然人代理磋商的情况”等内容);

5.提供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函原件(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6.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现场查询供应商如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磋商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注: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上资格条件,且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否则响应无效。

五.获取招标文件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23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逾期不予报名。

(二)磋商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将本公告“四、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中(二)供应商资质要求”1-6项的有效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电子邮箱:NXYC6616@163.com,报名成功后获取《磋商文件》。(注:未提供有效报名材料的或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均不予报名)。

(三)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同磋商报名时间。

六、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期限:同磋商报名时间。

七、磋商答疑会

本次项目不召开磋商答疑会(如有特殊情况需召开答疑会,则以公告方式告知)。

八、磋商截止时间

(一)磋商截止时间:2023年8月24日14时30分(代理机构自2023年8月24日下午14时00分起开始接收《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及未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二)磋商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中苑大厦一楼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一)磋商时间:2023年8月24日14时30分。

(二)磋商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中苑大厦一楼。

十、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质疑联系单位:宁夏悦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吉祥

电话:138*****510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同时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9号

联系人:李丹妮

电话:0951-*******

代理机构:宁夏悦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中苑大厦一楼

联系人:赵吉祥

电话:138*****510

,宁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宁夏分行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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