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安局关于犬只留验购买服务磋商采购公告
苏州市公安局关于犬只留验购买服务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犬只留验购买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3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SZRF2023-C-005
2.项目名称:犬只留验购买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9.9万元
5.最高限价:万元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7.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全区留验流浪犬、无证犬*****只、登记办证6999只、处罚1678人次,接报涉犬警情6237起。为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犬只收容与领养机制,按环保标准要求建立相城区犬只留验基地,主要用途犬只留验和犬只领养。现采取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相城区犬只留验服务。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场地要求:需具备不低于520平方的犬只留验基地。
(1)以留验犬只7天,每天15条容量,一犬2平方计算,每天犬舍为30平方,七天犬舍为210平方;单独留验犬舍为30平方,计犬舍为240平方;
(2)犬舍外围车辆过道、蓄水池、化粪池以及犬舍内走道等辅助场地不小于100平方;
(3)办公用房人均不小于6平方,共计不小于30平方;值班室一间,不小于20平方;防疫免疫用品、设备仓库1间,不小于30平方;以及可同时容纳3辆车辆的场地不小于100平方。
2、人员要求: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专业兽医、犬只饲养员、驾驶员,并具备相应的能力。
(三)运转以及管理要求:
1、保证全区每年留置犬只数量约3000条(按照每天留验犬只15条,每条7天计算)的喂养工作;
2、满足所有留验犬防疫免疫药品物资、设备的保障工作;有相关防疫防治措施,保证留置犬的健康,留置期结束送公安规定属地。
3、保证抓捕车辆两辆,同时定时定点运输到指定场所,并按照出警要求,及时处理流浪狗的警情工作。
4、留验基地需位于在远离水源、学校、交通干道、人口集中居住区的地方;且保正场地使用水、电使用,距离居民居住点1000米以上。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特殊条件:供应商需满足《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得转包、分包。
(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24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CA办理
1.1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1.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1.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1.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册咨询:0512-********;
CA办理咨询电话:0512-********;
签章使用问题:联系方式:电话:**********;QQ:**********、**********;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964;QQ: **********、**********、**********。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现场签到: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凭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本人身份证明、响应授权资料等原件进行现场签到。未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响应授权资料等原件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2.响应文件现场解密: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解密,解密限时5分钟内,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的,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3.供应商现场签到时间:2023年08月3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3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5.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时间:2023年08月3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2.针对中小企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相关规定。
名 称:苏州市公安局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人民路3998号
联系人:丁炜
电 话:0512-********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西环路883号蓝文化创意产业园204室
业务联系人:陈超、宁杰星、杨莹、孙阳、王思恬
传 真:(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超、王思恬
电话: 联系电话:(0512)********
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7日
标签: 犬只留验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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