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目标特性测量试验系统采购公开征求意见

雷达目标特性测量试验系统采购公开征求意见

雷达目标特性测量试验系统采购公开征求意见

(2023-JH18-W1032)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并参与采购活动。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供应商资格条件、服务要求存在意见建议的,请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我部。

一、项目名称:雷达目标特性测量试验系统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3-JH18-W1032

三、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及品种名称

技术指标参数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硬件

1

微波暗室系统

详见技术要求

1

2

弧形导轨

1

3

天线发射支架

1

4

一维转台

1

5

控制系统及机柜

1

6

激光校准设备

2

7

射频电缆及附件

1

8

旋转关节

1

9

宽带喇叭天线

2

10

喇叭天线工装

2

11

低噪声放大器

2

12

定标球

2

13

泡沫支架

1

14

矢量网络分析仪

1

15

系统集成与安装

1

软件

1

RCS测试数据采集/处理软件

详见技术要求

1

说明

1.项目整体分为1包,投标人须对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包括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费用。

3.交货地点:山东省烟台市。

4.交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24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5.最高限价:30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投标无效。

四、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交货地点:烟台。

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4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3.交货方式:现场部署、安装、集成。

(二)产品包装和运输要求

按需方要求进行包装和运输。

(三)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 36 个月。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追偿。超出质保期后,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2.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履行jun事保密义务,在jun事活动中提供应急支援保障服务,保障服务内容包括 故障排除、系统维护 。

3.投标供应商须承诺提供该货物的技术培训、技术支持和维修巡检服务,服务内容包括 软件使用培训、系统维护培训 ,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方案。根据项目情况,提供产品建档计划等。

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生命周期内零备件和消耗品清单,并明确供应周期和价格等优惠条件。

5.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对售后服务需求提供 2小时响应, 48 小时内到达现场实施维修。 48 小时仍未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转的,由投标供应商提供同类型备品、备件等。

★(四)知识产权和保密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采购单位在使用该物资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材料。

★(五)物资编目编码、打码贴签要求

中标供应商须在采购物资交付前,按照合同明确要求及相关技术规范提供物资编目数据、使用编目码、实施打码贴签,并提供必要凭证,作为结算依据。对通用文件第一章投标供应商须知中附页“4.jun用物资采购编目赋码打码贴签工作流程图、5.货物打码贴签要求(合同附件)、6.编目确认单(模板)、7.jun用物资标签标识通用技术规范(摘要)”中所有要求完全响应。物资编目编码、打码贴签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六)付款及结算方式

分阶段付款,第一阶段,合同乙方提供的技术方案经审核通过后,提交 技术方案 等结算资料,采购单位支付 30% 货款;第二阶段合同乙方 完成项目,通过采购单位验收后,提交 项目验收合格 等结算资料,采购单位支付 70%货款。

★(七)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前,按合同金额的2%向采购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项目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2%,质量保证金一般在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全额无息退还,质保期超出2年的,合同双方可以协商分阶段退还,并在合同中明确。

(八)合同履行与验收

1.合同履行

供应商在详细技术方案中明确月度任务,每月应按照详细技术方案中设置的时间节点完成月度任务,采购单位进行月度检验,月度指标不能完成的,供应商可有1次限期整改机会,15天后进行第二次检验,若第二次检验仍未通过的,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偿付违约金,每延迟一天按合同金额千分之一计,多个月度指标延期的累计计算,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

供应商每两周向采购单位发送工作进度报告,报告中应包含硬件设备功能实现数、软件功能实现数或功能点实现数等。

2.验收

供应商交付前完成出厂验收,并提供出厂验收记录。

交付的产品及文档资料完成齐全,符合产品交付清单要求后,由采购单位组织系统的验收测试。

验收测试过程按照采购单位编写的测试大纲逐项测试。通过和改进后通过的测试项目数/应测试项目总数为100%,且系统功能覆盖率为100%,无造成系统功能无法正常使用的问题,满足上述测试条件则测试通过,否则测试不通过。

验收测试通过后,由采购单位组织验收专家采用会议方式验收。

(九)包装运输等

1.包装、运输

供应商负责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包装和运输工作。

2.专用工具、备品备件

随产品提供的保障设备和工具应满足维护/维修的需要,且应通用,减少专用设备的数量。应编制配套的保障设备和工具清单,并在交货时一并提供。应根据元器件、操作部件使用频次进行损耗的分析,并提供备品与备件。

3.保险

系统研制、运输、安装、调试过程中安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五、技术要求

(一)功能要求

1.总体要求

采购的雷达目标特性测量系统包括微波暗室测量系统和网络分析仪两个部分。微波暗室的作用是为电磁波的辐射和传播创造一个理想的、无反射的自由空间环境,以进行目标RCS、极化特性、HRRP(一维距离像)和ISAR成像测量。网络分析仪用于搭建雷达目标特性测量试验系统,用于对典型海空目标缩比模型电磁散射特性进行测量。

2. 系统主要指标

★系统测试频率范围至少覆盖:1~40GHz(提供技术方案);

★系统测试动态范围:≥60dB(提供技术方案);

★具备RCS、极化特性、一维距离像和二维ISAR成像测量功能(提供技术方案);

●RCS测量精度:≤±1.5dB;

●系统背景RCS(矢量对消后)指标:优于-40dBsm;

●最小可测RCS:-20dBsm;

●转台可做360°连续旋转;

●转台重复定位精度:0.05°;

●转台承重:≥300kg;

●转台支持正转、反转测试;

●弧形导轨转动范围:±15°;

●弧形导轨负载质量:约10kg。

3.分系统主要指标

(1)微波暗室

l 尺寸:8.2m 长×7.4m 宽×3.2m 高;

l 工作频率范围:1GHz~40GHz;

●远场静区反射电平:

1GHz-5GHz,优于-30dB;

5GHz-10GHz,优于-40dB;

10GHz-40GHz,优于-55dB;

●远场静区均匀性:横向≤±0.25dB;纵向≤±2dB;

●远场静区多路径损耗:≤±0.5dB;

●电磁屏蔽效能:1GHz 到 3GHz:≥90dB;3GHz 到 40GHz:≥80dB。

(2)一维转台:

l ●运动方式:方位自动控制;

l ●方位轴转动范围±180°,速度可调;

l ●转台分辨率精度:优于 0.01°;

l ●转台定位精度:优于 0.05°;

l ●转台承重:≥300Kg;

高度:400mm。

(3)弧形导轨:

●转动范围:不小于±15°;

●定位精度:≤0.05°;

(4)泡沫支架

●上表面直径≥400mm,

●高度≥800mm。

(5)发射天线支架载重:≥10kg,天线高度可手动调整。

(6)定标球

材料:硬铝合金;

圆度:<0.05mm;

表面粗糙度: Ra3.2μm。

l 尺寸设计:

D= 0.*****m RCS =-15dBsm;

l D= 0.1128m RCS= -20dBsm。

(7)低噪声放大器

0.8~18GHz/18-40GHz低噪声放大器,各一只;

(8)宽带喇叭天线

工作频率:0.8-40GHz,两套

(9)转接头与射频电缆

工作频率 DC~40GHz,低损耗稳幅稳相电缆,根据实际情况配置

(10)旋转关节

工作频率 DC~40GHz,360°无限位旋转

(11)定制夹具:设计适合的夹具,安装发射天线和接收天线。

(12)RCS 测量软件

l RCS 测量模式:可对被测件进行固定角度扫频 RCS 测量、转角扫频 RCS 测量。

(13)目标散射特性测试数据处理

1)RCS 数据处理:一维距离像,二维成像,目标RCS(RCS~频率,RCS~角度);

2)●RCS近远场变换;

3)●材料反射率测试处理;

(14)具备二维像抠像、取像及反演,二维像叠像、替换及反演功能;

(15)测量系统可实现对待测天线的空间姿态校准和补偿功能,提供测试场景描述及案例分析;

(16)▲需提供多频谱低散射草2平米:频率范围不低于:2GHz~40GHz,优于-15dB,投标时提供性能测试曲线,重量<1.5kg/㎡,尺寸 1m*2m,具备装备多频谱低散射功能;

(17)基于远、近场的测试结果对天线的低截获能力、抗支援类扰乱能力进行仿真与评价

4. 矢量网络分析仪主要指标

1) ★频率范围至少覆盖:10MHz~43.5GHz(提供产品彩页)

2) ★端口数:≥4(提供产品彩页)

3) ●最大输出功率:

10MHz 至 4GHz, ≥ +17dBm

4GHz 至 20GHz, ≥ +13dBm

20GHz 至 25GHz, ≥ +12dBm

25GHz 至 30GHz, ≥ +9dBm

30GHz 至 40GHz, ≥ +6dBm

4) ●最大测量点数:******

5) ●系统动态范围(10Hz 测试带宽,测试端口之间)

10MHz 至 30MHz >86dB

30MHz 至 100MHz >103dB

100MHz 至 500MHz >117dB

500MHz 至 1GHz >126dB

1GHz 至 16GHz >129dB

16GHz 至 20GHz >127dB

20GHz 至 30GHz >123dB

30GHz 至 40GHz >117dB

6) ●测试速度(10MHz到43.5 GHz, 201个测试点,1 kHz中频测量带宽)

2端口TOSM校准:测试时间<485ms

7) ●测试准确度(10MHz到40GHz)

传输(0 dB to –30 dB ):幅度<0.06dB,相位<1.8°

反射(0 dB):幅度<0.22dB,相位<1.4°

8) ●校准后系统有效数据

方向性:10MHz-10GHz ≥45dB;10GHz-26.5GHz ≥42dB;26.5GHz-40GHz ≥38dB;

源匹配:10MHz-10GHz ≥41dB;10GHz-26.5GHz ≥40dB;26.5GHz-40GHz ≥36dB;

负载匹配:10MHz-10GHz ≥44dB;10GHz-26.5GHz ≥41dB;26.5GHz-40GHz ≥37dB;

传输跟踪:10MHz-10GHz 0.02dB;10GHz-26.5GHz 0.03dB;26.5GHz-40GHz 0.04dB;

9) ●迹线噪声轨迹噪声(中频带宽100kHz):

500MHz至20GHz,≤0.005dB(保证值)

20GHz至40GHz,≤0.008dB(保证值)

10)外部参考频率输入:支持1MHz至50MHz,100MHz,1GHz频率输入。

注意:关键指标参数以★标记(有1项★不满足即按无效投标处理),请投标人仔细核对所有★技术参数,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重要指标参数以▲标记,单独设置评分的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以●标记。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

(九)投标人应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以上(含三级)保密资格。

七、公示时间: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八、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1.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采取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条件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5.技术要求等有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助理

电 话:183*****930、0535-*******

附件:1.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邮箱:cgshjhd@qq.com)


,山东,烟台市,烟台,053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试验系统 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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