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鹤伊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G1111鹤哈高速苔青至伊春段绿色近零碳公路创建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鹤伊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G1111鹤哈高速苔青至伊春段绿色近零碳公路创建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鹤伊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G1111鹤哈高速苔青至伊春段绿色近零碳公路创建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省鹤伊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JT-XM-ZBCG-FW-******-0486。

2.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鹤伊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G1111鹤哈高速苔青至伊春段绿色近零碳公路创建服务项目。

2.3项目概况:鹤伊高速苔青至伊春段起于金林区苔青镇东侧,与鹤伊高速鹤岗至苔青段顺接,途经金林区、伊美区、友好区、乌翠区,终于伊绥高速K166+460处。主线全长63.367公里,一级公路连接线3.67公里,批复概算总投资63.64亿元,采用PPP模式建设,计划2025年10月交工通车。

2.4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绿色近零碳高速公路建设总体规划、环保督察、评价论证、成果推广等技术咨询和服务工作。主要包括:

(1)绿色近零碳建设咨询服务:绿色近零碳建设顶层策划、绿色公路咨询、近零碳公路咨询、碳排放监测;

(2)环水保咨询服务:环境监督、水保监督、协助环水保验收;

(3)成果推广:绿色近零碳成果总结、推广策划服务。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LT1标段。

2.6最高投标限价:211万元人民币。

2.7服务期限:2023年8月~2025年12月。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服务期限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8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五年(2018年8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绿色公路咨询项目或绿色公路研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8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绿色公路咨询项目或绿色公路研究项目业绩。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业绩指联合体各成员的业绩之和。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及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近三年(2020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同一专业工作由多个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在同一标段内,联合体各方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应满足3款的要求,其中3.2项是对联合体牵头人的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在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职责分工。

3.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10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录“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http://zc.hljsjtjt.com/)按要求完成投标人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0时00分至2023年8月23日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2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黑龙江交投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7日9时00分。

6.2(1)投标人应当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按时并足额汇入系统随机生成的银行账户。(2)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3)为保证招标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保证金,汇款前,投标人应按提示填写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4)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在开标期间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开启操作情况。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zc.hljsjt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电子招投标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通过采购服务平台(http://zc.hljsjtjt.com/)开展招投标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相关操作手册,参与招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鹤伊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林都大街34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7*****340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451-********/186*****595

电子邮箱:********@163.com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投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效能管理部

电 话:137*****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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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高速 创建 零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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