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三北方分公司武夷花园南区中、西地块项目地下室底板、地下室外墙防水专业分包一标段招标
二局三北方分公司武夷花园南区中、西地块项目地下室底板、地下室外墙防水专业分包一标段招标
地下室底板、地下室外墙防水专业分包一标段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武夷花园南区中、西地块项目(1#住宅楼等26项)总承包工程
招标人(盖章):
经办人:刘秋营 联系电话: 189*****426
发出时间:二O二三 年 八 月
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纪委监督邮箱zyjw@cscec.com和电话010-********。
目录
一、工程概况 3
二、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 3
三、招标方式 5
四、投标费用 5
五、招标范围及要求 5
六、工期 8
七、机械设备供应 10
八、材料供应一览表 10
九、质量、安全、技术等要求 10
十、合同形式及报价要求 11
十一、结算与工程款支付: 14
十二、开标须知 15
十三、评标、线下谈判和中标须知 16
十四、违约责任 17
十五、补充条款 17
十六、附件 20
附件一:《投标函》; 20
附件二:《投标报价明细表》; 20
附件三:《承诺书》; 20
附件四:《法人授权委托书》; 20
附件五:《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20
附件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0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全称):武夷花园南区中、西地块项目(1#住宅楼等26项)总承包工程
1.2工程地点:北京市通州区通州新城0505街区
1.3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4结构形式:1~21#住宅楼为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18~21#住宅楼裙房为框架结构;地下车库、S1-S4#配套楼为现浇混凝土框架结构。
1.5建筑面积:约******.9平方米
1.6现场情况简介
1.6.1生产、生活区设置:招标人提供办公用房、生活区宿舍,床被褥及生活用品由投标人提供。甲方为乙方提供住宿所需的宿舍(甲方按每间6人提供),乙方每间向甲方缴纳宿舍使用保证金500元,乙方必须按甲方样板间标准布置宿舍(床、储物柜、鞋架、脸盆架、垃圾桶、收纳袋等由乙方按甲方统一标准采购,双层床应符合《家用双层床 安全 第1部分:要求》(GB *****.1)相关规定,床头应设姓名卡)。施工完成后乙方需按甲方要求进行腾退并验收,房间设备设施无任何损坏甲方全额退还保证金。乙方需自行负责宿舍内的整洁、卫生、通风工作,乙方负责甲方所分配给乙方的生活区公共区域的卫生问题,确保垃圾分类严格按北京市标准执行。如出现不配合,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为了宿舍区的安全,严禁使用不合格插座、严禁使用电热毯、热得快、电暖气等大功率电气。如有发现,项目有权没收。
1.6.2临水临电:招标人只提供固定接水点,接水点以下包括但不限于接水软管等均由投标人提供;招标人只提供至二级电箱;其余二级电箱接口以下包含但不限于三级箱、流动电箱、电线、电缆、照明等均由投标人提供。
1.6.3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需要由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专业分包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及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7.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包机械(垂直运输机械除外)、包工具、包税金(增值税发票)的专业分包形式,约定品牌:东方雨虹 金盾 凯伦 禹王
二、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
2.1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合格供方(云筑网平台)。投标人应具备 壹 级资质。投标单位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有关在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或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部三年内施工过类似工程,并获得结构长城杯、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等称号优先;组织机构健全,自身管理到位,总体协调,调配能力强且稳定、用工手续齐全的成建制施工队伍,并且未有违纪等。
2.2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招标人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计划的能力和措施办法,并且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给予支持。
2.3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项目经理部的安排、指挥、调配。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管理体制与要求,配置项目管理班子(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资料管理员、劳动力管理员、后勤管理人员等),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各种人员应持有效证件,否则因此造成一切社会和经济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中途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并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以及按照政府职能部门及招标人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保险、实名制管理等。
2.4投标人应在进场之日起,按照项目要求配备主要管理人员。投标人主要管理人员需经招标人面试通过后方可上岗。在合同履约全过程中,投标人不得自行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投标人更换重要岗位人员时,须取得招标人的同意,且更换人员需经过招标人面试通过后方可上岗。未按招标人要求配备或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安排主要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投标人承担违约金人民币 20万元。
2.5经招标人考核认定投标人主要管理人员不能胜任岗位要求时,投标人需在3日内更换并经招标人同意。未在招标人要求时间内更换主要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投标人承担违约金人民币 1万元/天。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投标人承担违约金人民币20万元。
2.6防水施工期间投标人主要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擅自离场 3 天之内(含 3 天),投标人应承担违约金 0.2 万元/天;擅自离场大于 3 天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相关人员,投标人应承担至新人员到岗之日止的违约金 0.5 万元/天;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投标人承担。除主要管理人员以外,其他管理人员需按现场进度及招标人要求配备到场,未按招标人要求或与约定拟投入现场管理及技术人员人数、信息不一致的,投标人应限期改正并承担违约金 0.5 万元/人?天,投标人经招标人要求或同意更换相关约定驻场人员,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投标人承担。
2.7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凡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投标人整改或配合的,投标人未进行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或拒不配合的,投标人需承担违约金 5000 元/次。
2.8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投标人项目管理人员无理取闹,拒不服从招标人,安排、指挥、调配和管理或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时,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替换不称职的项目管理人员和无证上岗人员,如不能按时替换,或达不到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有权提前解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总包有权要求投标人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变动率不得大于5%。
2.9投标人必须确保季节性施工人员质量和数量,如果出现劳动力不足、工作质量差等问题,影响了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招标人和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插入施工。另行安排的施工队伍所完成工程量按投标人中标价的1.3倍结算,同时,该款项将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的结算款中予以扣除,投标人不得有异议,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所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的50%。
2.10招标人月度考核时,因投标人的责任,使投标人施工的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商务管理等达不到招标人计划要求的,招标人书面责令投标人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除按投标人投标承诺书和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约定的予以处罚外,有权提前解除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和更换投标人,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11投标人如果出现机械不足等问题,不能满足施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招标人和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单位插入施工。另行安排的施工单位所完成工程量的款项将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的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2.12投标人违反本招标公告第1-11条时,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退场通知书后三日内无条件退场,仅留相关人员办理结算,同时签订解除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及退场协议,并在30日内办理完已完工程结算和相关事宜。如果投标人施工人员未在三日内退场,由此产生的施工人员工资、生活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2.13投标人进场前在招标人劳务管理部门领取分包进场单,会签完成后返回商务部,方可入场施工。
2.14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三、招标方式
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本分包工程采取公开招标,从中择优选择1家投标人进场施工,本次招标以合理低价中标为原则,不设标底,本次开标采用暗标的方式。
3.2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预审、投标竞价、议价,综合评审的方式。
四、投标费用
4.1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4.2投标单位领取招标公告时,须向招标单位缴纳投标文件费用 500 元,此费用若投标人中标,将不再返还投标人,若投标人不中标,则返还投标人。
五、招标范围及要求
5.1承包范围: 武夷花园南区中、西地块项目(1#住宅楼等26项)总承包工程地下室底板、地下室外墙防水专业分包一标段(地库IV区、V区及1#楼-10#楼、S1#、S2#),采用包工、包料、包机械(垂直运输机械除外)、包工具、包税金(增值税发票)的专业分包形式。
依据施工图纸及施工过程中来往有效资料、相关标准规范、施工工艺等的要求,与本工程承包内容包括承包范围工程施工图中(含设计变更及洽商)包括的全部防水施工的所有工作内容及完成该工作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
5.1.1分包单位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依据施工图纸、相关标准规范、施工工艺等的要求,本工程承包内容包括招标人提供的防水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洽商的材料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二次深化设计、现场试验配合、文明施工、成品保护、质保期内维修保养及配合各种检查的全部内容(全部符合武夷花园南区中、西地块项目(1#住宅楼等26项)总承包工程的要求和北京市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满足承包范围内工程需要并可预见的非实体性消耗。且包括或不排除依据本合同文本、法规、政府文件所要求的或根据实际情况可推断出的为完成一个完整工程所需要的工作。
分包人自行解决现场的临时设施、为完成每项工序的措施费及现场文明施工;办理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合同备案、缴纳企业自身的地方政府的税费;与施工场地内其它分包单位配合;招标公告及技术规范所显示的其他工程和工作内容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环保、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分包人被认为已在他的合同价格中包括了与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应由分包人为其施工人员交纳的意外伤害保险及其进场机械设备相关保险的费用,合同综合单价中包含分包人对现场施工难易程度综合考虑,同一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不因现场条件及图纸原因而变化。
本工程采用“包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涉及本合同承分包范围内承分包人对业主的承诺及业主对承包人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环保、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并保证招标方免于任何责任,以及施工方案和技术规范规定的所有施工工序以及本工程施工现场围墙以外的所有协调、疏通等。
5.1.2该工程内容包含施工图纸及招标人提供的施工方案(含投标人可能需要自行设计的图纸及经认可的施工方案)所包含的全部工作以及合同中未列明而施工图纸、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完整工序所必须的检验、配合验收及其他工作及服务。还包括与其它工程和专业工程配合、交叉施工作业的内容。
5.1.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资料及有关技术要求精心组织该项工程,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顺利通过验收。
5.1.4合同工作内容:构成本合同的所有合同文件所包含、涉及的一切与防水施工有关的内容与含义,只要适用,都应作为对投标人合同工作内容的定义。合同文件所定义的合同工作内容包括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工作、招标人发出的任何与防水施工有关的指示所带来的工作、合同中写明的或隐含的由投标人的任何义务产生的任何工作以及合同中虽未提及但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或为了符合及实现合同目的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5.2其他要求
5.2.1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供应:安全帽由招标人统一采购,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中标人领取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马甲及门禁卡时需缴纳押金200元(其中安全帽押金50元,安全马甲押金50元,安全带押金50元),退还时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马甲按成本价扣除20%的磨损费无息返还,门禁卡扣除10元工本费。中标人需服从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办理门禁卡需缴纳50元押金,退场时收取10元成本费。如果分包方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马甲及门禁卡没在安全部领取的,安全部门有权给予处罚。
5.2.2中标人办理履约保函,除当地政府有特殊要求外,履约保函的担保金额应为本合同签约合同价格的/%。履约保函的有效期截止至本合同约定竣工日期后的30天,竣工日期延长时,中标人应相应延长履约保函有效期。除当地政府有特殊要求外,中标人提交给甲方的保函由经甲方同意的银行出具,保函的开具机构应还需符合当地政府监管机构的规定。中标人开具的保函应为无条件(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保函,需采取合同约定或甲方批准的格式。中标人须将保函原件提交甲方保管。中标人延期提交履约保函超过28日时,甲方有权在月结款中扣除同等金额款项或解除合同。
5.2.3投标方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在现场设专职质量检察员,做好自检纪录。当投标方组织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招标方将提出警告。警告之日后2日内投标方仍无改进,招标方将视其违约,投标方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文明施工
5.2.4文明施工目标: 绿色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2 投标方应严格按招标方关于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各项制度、规章和规定组织施工,并严格遵循招标方在本工程中对于文明施工的其他要求,投标方应设专职文明施工管理员和班组负责现场文明施工工作。
2 现场材料应按照招标方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的位置整齐堆放,投标方应随时将施工垃圾清运出施工现场,且投标方使用的生活设施应保持整洁和卫生。
2 本工程的施工时间将受北京市政府及通州区规定的限制,投标方在正常施工时间外的任何工作时间应遵守现有法律规定、业主、招标方方面的限制。
2 如投标方未服从招标方的文明施工要求,由此引起的违约责任均有投标方承担。因投标方现场施工不当,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周边居民投诉,造成的相关扰民费,绿色施工处罚费、环保处罚费等各项投诉费用及相关政府单位处罚费用均由投标方自行承担。承包人使用丙烷进行作业,自行配备消防器材。液化石油气,汽油喷灯不准使用,由此产生的处罚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2 投标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即签订分承包方环境保护协议。
2 投标方必须保证施工工人住宿环境良好,保证通风,居住人数每间房不得超过10人,每人居住面积不得小于2平方米,禁止住通铺。
2 若因法定节假日、中高考,以及当地重要政府会议和重大活动以及政府规定的不可进行夜间施工、交通管制、施工限制,及政府因避免环境污染而采取的限制施工措施等因素造成的停工影响,承包人自行考虑相关费用,不应对此期间所产生的费用进行索赔。
5.2.5保修
2 投标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招标方为投标方开具工程合格单及工程完工单,招标方根据投标方施工的工程质量情况和完工情况为投标方办理竣工总结算。
2 工程竣工后,投标方应单独成立该项目的驻场维修小组,至少驻至保修期满,并按第3条规定时间随时进行维修,否则,按所发生费用的10倍从保修款中扣除。
2 投标方所施工工程的保修期限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且应执行招标方与业主签订的保修合同的保修期限,且不少于五年。投标方自接到招标方的保修通知后,必须24小时内赶到工程地点进行维修,否则视为投标方违约,招标方有权另行委托其他单位维修,并按所发生费用的10倍从投标方的保修金中扣除。在工程竣工时投标方应与招标方签订保修合同,保修金额为结算价款的3% 。
5.2.6若在投标方的运输车辆上发现招标方现场的建筑材料,招标方将扣留车辆,并每发生一次按建筑材料的价格的10倍处以罚款(建筑材料价格的10倍不足1万的按1万元罚款,建筑材料价格的10倍超过1万的按建筑材料价格的10倍处以罚款)。
六、工期
合同工期天数: 265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 年10 月 9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4年 6 月 30 日。
注:具体开工工期及整体工期部署以项目部安排为准。
6.1每个流水段作业面移交投标人后,投标人须在48小时内施工完成并经验收合格,滞后按照2000元/天/段进行违约处罚。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项目关键线路工期滞后,按照10万元/天进行违约处罚,违约考核由总包工程部开具考核单,从次期进度款直接扣除。
6.2投标人须服从招标人对于项目的总体进度计划的安排、协调和管理,确保总体工程进度。招标人有权利根据项目工程进展情况调整工程的进度,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所调整的工程进度,投标人不得因招标人调整工程进度而要求增加或补偿(赔偿)任何费用, 投标人应继续履行合同。
6.3在甲方总体施工计划安排下,投标方应严格按招标方要求的格式编制月度、周生产计划和材料需用计划;按时上报施工进度计划及材料需用计划。对于因为投标方材料供应不上,影响施工进度,相关损失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6.4投标人无法确保工程按规定的时间完成时,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要求调整进度的通知,投标人须立即采取必要措施,调整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期完成,投标人无权因采取此种措施而获得任何经济补偿和工期补偿。
6.5无论何时,如果招标方认为分包工程的实际进度已明显滞后于招标方已批准的进度计划时,招标方可以发出书面的通知要求投标方加快分包工程的施工进度,投标方应立即调整施工力量满足招标方的要求如果投标方在接到招标方的通知后2天内未采取任何措施,或在接到通知后3天内仍然不能满足招标方的要求,招标方可以另请其他的分包商进场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将从投标方付款中扣除,或招标方可以决定解除分包合同,并视为投标方违约。投标方不得在未收到招标方撤场通知的情况下私自撤场,否则,视为投标方违约。
6.6投标人应当对工期内可能出现不利于施工的各种自然及社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降雨、 大风、降雪、沙尘暴、雾霾等异常恶劣气候条件以及各类迎检、国家庆典、外宾来访、中高考、召开“两会”、交通管制、当地民俗民风、工人麦收秋收、疫情防控常态化等)做出充分预见,工期不予顺延,由此产生的费用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不得因上述因素造成停工或效率降低而提出工期顺延和费用增加要求。
6.7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在施工期间接受政府监督部门的质量、安全、环保监督,协助招标人在施工期内完成政府监督部门的核验。因核验拖期而延误的工期不予延长。
6.8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本工程,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关键线路工期超过15 天,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投标人的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投标人应当赔偿。投标人应在收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5天内无条件将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设备全部撤离施工现场,否则每延期一天,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50 万元,并赔偿因延期撤离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6.9进场以收到招标方要求进场的通知书日期为准,投标方在未接到招标方暂停施工通知的情况下,必须持续且不拖延的进行施工。
6.10如投标方不得不拖延施工或暂停施工,必须在此之前2日内,向招标方提交一份阐述原因的报告,经招标方同意后方可获得延期;否则,招标方将视投标方违约,并由投标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6.11招标方可随时在职责规定的权限范围内批示投标方暂停进行部分或全部工程。在工程部分或全部暂停期间,投标方应尽一切努力并采取一切可能的和合理的措施保护、照管及保障该部分或全部工程免遭任何损失或损害。同时,投标方还应尽一切可能降低其自身在停工期间的必要开支,减少损失,工期予以顺延。
6.12工程实施过程中,因投标方及不可抗力原因引起的工程暂停投标方均不得向招标方提出任何工期和费用的索赔要求。
6.13经业主、监理及甲方质检部门验收后,如工程项目达不到质量要求,投标方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后果,并负责返工,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招标方有权在结算工程款时做相应扣减。
6.14工期延误
6.14.1投标方必须保证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分包工程。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工期推迟的延误,经招标方驻工地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2 不可抗力。
2 投标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招标方收到需继续施工的指示,以致影响施工造成工程停工的。
2 投标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招标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招标方在与业主协商后,书面给出投标方公平和合理的工程和其部分竣工期限的延长和经济损失的赔偿,上述延长和赔偿建立在业主同意就以上延误给予招标方已竣工期限的延长和赔偿的基础之上。
6.14.2如果投标方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或日期内完成分包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对于招标方遭受或招致的,或是招标方实事求是估算出的所遭受的或招致的由上述投标方的失误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投标方应偿付招标方相应损失费,招标方在早期应给投标方以合理的通知,告知投标方正在或将要蒙受或招致上述损失或伤害。
6.14.3当投标方的工程进展已变得明显延迟时,虽然投标方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工程进展延迟的原因及其它任何不能完成的情况,此通知都不能减少或降低投标方因此而应承担的责任。
6.14.4因投标方原因工程不能按照合同工期如期竣工,投标方应支付延期竣工罚金。延期竣工罚金计算方法:每延期一天罚工程结算总价的 2‰。
七、机械设备供应
7.1招标人提供塔吊、室外电梯;投标人提供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其他机械设备,并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7.2吊装用封闭式吊笼由投标方提供。投标方如需使用汽车吊,则由投标方自行承担一切费用,并配备符合吊装要求的特种作业人员。
八、材料供应一览表
8.1现场塔吊、外用电梯由甲方供应外,涉及施工所用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浇筑振捣机具、电焊机、场内材料倒运机械、人工辅助工器具等)、所有辅材、材料等均由投标方提供。
九、质量、安全、技术等要求
9.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杜绝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单位工程竣工交验一次合格率100%。创局级观摩工程。确保局及公司质量、技术考核小组前两名。用户满意度:90%以上,杜绝业主质量投诉。
投标人须依照ISO9000质量标准体系,制订质量保证措施,保证达到本工程要求的工程质量等级、标准,并须同时满足本工程招标公告、技术规范及图纸要求,投标单位为达到此标准所花费的费用已包括在其投标报价中。
9.2安全要求:创优目标:北京市绿色安全样板工地、全国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管理目标:杜绝A级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遏制B级一般及以下事故。杜绝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不发生因火灾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事故。 重伤事故率≤0.03%;轻伤事故率≤0.3%。确保不受到住建部、地方政府通报及处罚事件,主流媒体负面报道事件。确保不因安全生产问题而导致局、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或受到地方政府扣分等行政处罚等事件。
9.3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投标人自备,投标人按招标人的规范方案实施,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9.4文明施工:CI示范工程奖、创局级观摩工程。
9.5技术要求
材料及施工要求满足《工程做法》19BJ1-1;《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2022;《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2008;《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2011;《地下工程防水》08BJ6-1;《地下建筑防水构造》10J301;《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2008;《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GB*****-2012;《高分子防水材料第三部分:遇水膨胀橡胶》GBT *****.3-2014;《屋面工程技术规范》、《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及其他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北京市地方性标准的要求。相冲突时,以高标准要求执行(由此发生的费用均含在本投标报价内。)。
防水材料及施工主要满足《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2008及《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中要求,细部构造满足《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2008中的要求。
凡须做防水层的楼层面,在防水层施工完成后投标方应进行48小时避水试验,并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防水施工与上、下工序交接需有工序交接记录。
基础底板防水施工根据提供的验槽工作面分段进行施工,防水施工时需保证与相邻施工段防水甩茬符合后续施工搭接要求,满足后浇带施工及后浇带钢筋甩茬长度的工作面。
十、合同形式及报价要求
10.1本次招标采取包工包料固定综合单价包死的承包方式。
10.2关于本次招标所需各投标单位回标的具体报价单及报价明细表参照招标公告后附电子表格,请各投标单位按照附件要求电子版做好报价后打印形成纸质文件作为最终投标报价.
10.3投标单位的报价应包含以下价格:
10.3.1 综合单价内容:平面、立面、阴角、管根、先施工区域的防水预留衔接处理工作等图纸上所需全部人工费、(基层清理,结合层处理,铺贴防水层及特殊部位的增强处理、收边封边处理(收边材料费(例如金属压条等,防水压条/金属压条不另行计取费用,含入综合单价内,综合考虑)材料费、辅材费、机械费、材料二次搬运费、闭(淋)水试验费(防水施工作业面施工完毕后需与下道工序的其他分包人办理移交手续,用以证明其工程已完成,如未办理移交导致的渗漏由防水分包人自行维修,并承担其他分包人的返工损失及招标人的相关损失)、验收,成品保护,竣工清理,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的维修等、以及履行合同和满足施工图纸、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的规定所涉及的其他工作与服务、全部人工费、材料费、辅材费、机械(塔吊除外)机具费、冬雨季施工费、抢工、超高费、工具用具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施工生产工具、机械及其维护、自有人员及设备的保险费、投标人临时设施费、平立面防水卷材表面进行粘砂等技术处理措施费、管理、利润、税金(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案费、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工程量按图示尺寸计量,规范和图纸要求的附加层用量、重点部位的防水加强层用量、防水搭接等方面用量均不另行计算,在综合单价中考虑。无论何种情况,综合单价为固定包干单价,结算时均不调整。防水施工过程中如遇雨雪天气,积水积雪清理费用以及积水积雪带来的防水返工费用。另外,平立面防水涂料表面进行收头等技术处理措施费包含在合同单价内。分包人应充分结合施工部位综合考虑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由于施工部位不同引起的单价将不做任何调整。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环保、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10.3.1.1 人工费
2 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结构施工图、设计变更及洽商工作需要的全部人工费用及工程需要并可预见的非实体性消耗及施工过程中垃圾清运至指定地点(含工完场清及现场文明所需的人工费);
2 为配合其他专业分包商、业主指定分包人的施工所需付出的人工费用,如:为配合结构、装修、机电等专业施工方的已完成品未完半成品的保护工作、预留预埋等;
2 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作所需付出的材料(含全部材料、设备)场内卸车、二次搬运、码放、冬雨季施工增加的人工费用;
2 为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发包人的要求,需由承包人完成的现场文明和环境保护所支出的人工费用;
2 承包人生活及生产责任区内的日常打扫、清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2 承包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设备的现场堆放及保管工作;
2 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及工期目标而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人工费用;
2 为实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现场文明目标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 劳务承包人在现场组织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工作人员工资、办公费用、差旅费用、低值易消耗品的费、劳动保护费、竣工清理费用;
2 保险:劳务承包人被认为已在他的合同价格中包括了与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应由承包人为其施工人员交纳的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用;
2 成品保护:承包人应提供必要的人员、材料和设备用于工程(包含其自身已完及未完工程的材料、设备的看管责任,成品保护截至日期为招标人向业主移交工程)的成品保护;
2 临建、现场办公室和办公条件:发包人仅在施工现场提供其满足承包人需要的施工用仓库以及办公用房、宿舍。劳务承包人应为其所有进场人员合理安排上述发包人提供的临时设施,并自行解决住房内的住宿用床垫、被褥及其他日常生活必需品、办公必需品。承包人的报价中应包含其临建设施(生活、生产、办公等)日常消耗材料的费用。承包人的报价中应包含其临建设施在发包人要求的情况下从现场拆除并场清的费用;
2 安全措施性费用必须能够满足发包人及地方有关安全文明工地施工的有关规定的费用;
2 承包人所报费用包含能够保证本工程验收要求;
2 承包人报价应当包括为实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及保障环保、卫生所发生的费用;
2 合同价格应包括完成本招标公告所有内容可能会涉及到的费用的总和。合同价格中还应包括维护、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
2 现场临时停工所造成的误工、机械停滞等费用;
2 除工程承包人或工程业主原因造成的工地全面停、窝工以外的其它任何原因造成的分包人停、窝工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特别强调分包人应提前预见到施工期间影响施工的政策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大型会议、中考、高考、体育、农忙、比赛等,提前做好应对措施,合理组织人力、物力,总承包人不会因上述政策因素给分包人造成的停、窝工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10.3.1.2 中小型机具费
2 除甲方提供塔吊、施工电梯、升降架设备以外的为完成分包工程所需的全部机械费、机具费及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机械费。含二级以下电箱及所需电线、电缆及照明器具等;
10.3.1.3 材料费、辅材费包含内容
2 其它费用包含内容:材料及辅材以外的费用;
2 材料费、辅材费包含内容:防水材料、其余辅材全部由承包人自行采购,所购材料需符合相关标准,符合相关验收要求。
10.3.2 由于天气、政府强制性要求造成的停工,发包人不会就上述原因给予任何费用及工期补偿。
10.3.3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人工、材料市场变动所带来的风险。
10.3.4综合单价表中各分项所列做法为主要步骤,可能省略了一些次要步骤比如界面处理等,各单位在报价时已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并承诺没有因为未单列此步骤而存在漏报价项目。此分项综合单价被视为按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完成的所有工序的价格,不存在任何漏报项。
10.3.5超高费;
10.3.6施工范围内包含的措施费用包含施工所需所有措施费用投入,无论本清单及招标公告中是否明确的所有费用。
10.3.7满足本招标公告的技术要求及国家、地方规费要求投入的所有费用。
10.3.8 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人工、材料的市场变动所带来的风险;
10.3.9施工组织设计须附项目经理部人员、资质证书,中标后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10.3.10投标报价应严格按照回标表格的形式进行报价,此表格可由投标人按同样格式复印或扩展。
10.3.11 投标人在获得招标公告后,如果有问题需招标人解释和答疑的, 线上答疑(详见云筑网相关信息)
10.3.12严格执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切实加强项目劳务管理的通知》。
10.3.13投标人中标后要在 15 天内完成地方政府的合同备案的相关工作。
10.3.14投标方施工范围内的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防水堵漏及施工期间维修、成品保护及半成品保护均含在本次综合单价中,结算时不再额外计取费用.
十一、结算与工程款支付:
(在业主工程款支付到位的情况下,按以下方式支付本合同工程款)
11.1预付款:无
11.2工程款拨付:乙方每月20日乙方向甲方提交月度结算资料(由甲方提供统一格式,并包括每月洽商调整量)和工程进度款报告,并按月与甲方办理月度结算,甲方于书面确认30日内支付乙方上月确认价款的 65-70 % ,剩余款项在防水工程施工全部按合同内容完成,并经甲方验收达到合格,经业主、监理及有关部门验收,甲乙双方办理正式结算后六个月内分期支付到结算总价的97%,甲方扣除结算总额的3%做为保修金,保修金待整体工程竣工后保修期满予以支付(保修期五年,不付利息)。遇有甲方资金困难,可双方协商,酌情延后支付,第一笔工程款在收到业主第一笔工程款后支付。
支付方式:甲方可以选择【银行转账/票据/保理/供应链/抵房(不超过完工结算额的20%)】中的任何一种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或以上述支付方式中的任何组合形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且不予贴息。当甲方资金困难时,付款宽限期为1-3个月。宽限期内应支付的款项不计息。
11.3甲方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规定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发票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抵扣税金,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11.4如遇特殊情况,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乙方不应以此为借口中断供货及施工,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甲方将尽力协调资金支付其工程款。
11.5对分包按实际完成情况实行月度结算,零星用工部分(合同外的若有,施工现场零星用工及签证必须由招标方现场工程师发起申请打印版零星用工申请单、现场签证单(手写无效),零星用工申请单、现场签证单必须经生产经理、商务经理、项目经理审批确认方为有效文件,分包单位零星用工、现场签证涉及经济问题的资料,均以以上所述零星用工申请单、现场签证单为准,其余资料均为无效文件,月结及结算时均不予认可。现场零星用工申请单(签至项目经理)及分包单位签证原件(签至项目经理),原件一式两份,一份分包单位存底,一份务必由工程师及时给合约部存档以便审核(逾期5天不予认可,签证及用工申请单分包单位报合约部不作为完工结算的有效文件),工长留复印件,在申请单中务必标明用工时间、用工事由及申请单申请日期。(签证单及零星用工申请单见附件),当月办理月度结算,逾期不予办理。若分包当月不按时办理结算的,当月工程款不予支付。
11.6上述现场工程师、生产经理、商务经理、项目经理签字认可的结算依据必须经过发包人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核,并最终以发包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结算单为准。
11.7结算总价 = 防水面积 * 合同综合单价 ± 相应款项本工程按北京市2013工程量清单项目计量规范计算规则及有关说明计算图纸工程量,附加层及搭接层不单独计算,均包含在综合单价中(本招标公告有说明的以本招标公告为准)。
工程量的计算原则:本工程结算时,工程量按图示尺寸计量,规范和图纸要求的附加层用量、重点部位的防水加强层用量、防水搭接等方面用量均不另行计算,在综合单价中考虑具体详见清单。
11.8特别提醒:
工程承包人与分包人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是以工程承包人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核,并以工程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结算单为准,分包结算审批单应由分包人授权委托人签字,若分包人签字人与授权委托人不符,则以分包人公章为准。
分包人如更换授权代表,应及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因提供不及时导致一切不利后果,由分包方自行承担。
在合同签约时,分包人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分包人同意承包人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予工程款的支付,并共同承担资金风险。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承包人不能支付分包人的情况,分包人不得追究承包人责任,但分包人有义务会同承包人,共同向造成资金风险的业主进行资金催讨和索赔。
十二、开标须知
12.1开标时间详见集采通知。
12.2开标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进入评标。
12.2.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公告要求封标的;
12.2.2投标人未按投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2.2.3投标文件少于招标公告要求份数;
12.2.4投标文件的内容与招标公告的要求属实质性不符合;
12.2.5投标报价金额或单价超过标底合成价的-7%至+5%以外;
12.2.6投标文件未承诺招标公告管理目标;
12.2.7投标人的投标行为违反国家、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的。
12.2.8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十三、评标、线下谈判和中标须知
13.1本工程由招标人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由劳动经济、工程技术、经营管理、施工安全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
13.2本工程按〖中建二局招标评标表〗进行评标,并评出中标人。
13.3投标人一旦中标不能在限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保证金不退还。
13.4招标人具有对未中标单位不解释其未中标理由的权力。
13.5招标人将本工程的招标投标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相关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得到回复通过后,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和未中标通知书。
13.6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到相关建设工程专业劳务发包承包中心内的招投标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13.7承包人应当任命一名代表(项目经理必须是在北京市备案、注册的人员)常驻现场,以代表承包人行使和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除非与发包人书面协商一致,承包人不得更换或撤回任何管理人员,否则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13.8线下谈判:如招标人需要,将召集各投标人对各自报价进行线下谈判(具体时间:详见云筑网)
13.9本次招标的评标采用合理低价中标。在充分考虑投标人的资信、施工技术能力、履约能力的情况下,经评审能够满足招标公告的实质性要求。
13.10招标人将本工程的招标投标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相关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得到回复通过后,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招标单位将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以告之其投标文件被接受。中标通知书中将给出招标人对投标人按合同实施、完成的支付总额(以下在合同条件中称为“合同价格”)。
13.11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3.12招标单位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评标结果按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13.13对于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招标单位不做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
13.14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到相关建设工程专业劳务发包承包中心内的招投标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13.15投标人一旦中标不能在限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费用不退还。承包人应当任命一名代表(项目经理必须是在北京市备案、注册的人员)常驻现场,以代表承包人行使和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除非与发包人书面协商一致,承包人不得更换或撤回任何管理人员,否则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13.16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13.16.1在中标的投标单位被通知中标后,招标单位将按以下方式安排分包合同的签署:发出书面邀请函,邀请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派代表前来签约,签约的时间及地点将在此书面邀请函中指明。
13.16.2分包合同经招标单位、中标单位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公司印章后立即生效,但在分包合同约定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的除外。
十四、违约责任
14.1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标,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14.2作为有经验的合格分包商,签订合同时分包商已充分考虑因下雨、下雪、酷热、严寒、雾霾等自然原因的天气和当地政府因各种原因要求的临时停工,上述原因均不视为不可抗力,分包商不会因上述各种原因对承包商进行任何形式的经济和工期索赔、补偿,如发生上述索要事件,每发生一次,承包商有权扣除分包商10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除。除违约金外,分包商对承包商造成的所有损失,承包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14.3以上所涉及的所有违约金叠加计算,招标人有权从同期确认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十五、补充条款
15.1投标方驻工地代表工作:按照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准时进场,按招标方代表批准的施工作业计划、招标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工期控制计划、质量目标和招标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施工,履行分包合同中规定的其他权利及义务。遵守招标方的《项目管理办法》手册 ,对施工过程中涉及招标方的先进工艺、技术保密。
15.2投标方必须做好工程现场自身管理并服从招标方施工现场统一管理,遵守招标方现场管理的一切管理规定(包括施工总进度及总协调管理规定等),做好配合工作。
15.3投标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招标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招标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费用。
15.4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工期及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责任。
15.5为保证本工程的实施,投标方应提供招标方提供的资源外的所有实施本工程所必须的所有材料或机械设备、施工工具等,投标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及工具应符合北京市关于外来施工单位机械设备的各项规定及招标方对于投标方提供设备及工具的各项规定及要求,且投标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所有设备及工具等处于良好状态,以利于施工。
15.6在本工程范围内,投标方自行采购的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和施工规范及招标方的要求。投标方必须在招标方允许的合格分供方范围内进行采购,并按规定向招标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投标方采购主要材料须报招标方审批,招标方同意后方可采购。本分包工程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招标方对投标方所购材料的产地、品牌、规格、质量、价格等进行全方面控制。
15.7对于由投标方采购的材料,如投标方没有材料采购能力或投标方由于价格、质量等因素不能采购到合格材料或招标方认为投标方采购材料不符合招标方要求时,招标方可直接购买施工用主要材料及其他辅助材料。在结算中按照实际领用量乘以实际采购价从投标方工程款中扣除。
15.8如果按本工程合同规定,投标方应提供的各种资源或服务,但投标方没有能力和其自有资源不符合本工程合同的要求时,招标方有权另行提供所有资源或服务。若由于此类原因给招标方造成工期、经济类损失的,由投标方赔偿招标方的所有损失,并承担违约金处罚,违约金按照结算金额的20%。
15.9投标方必须具备有关政府部门所需的一切手续,并承担不具备上述条件而造成的后果及因此发生的费用。
15.10投标方必须树立严格的安全防范意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投标方应立即上报招标方代表,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处理。招标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15.11投标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施工扰民、施工现场噪音控制、施工中交通运输及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对于尘埃、噪音及所有的环保要求,投标方必须采取一切有效的措施使之降低至现行文件规定允许的程度,投标方应协助招标方处理有关扰民、民扰事项,并且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15.12投标方在施工中必须满足招标方关于招标方CI形象的工作要求,统一着装及完成招标方关于企业形象宣传要求的有关工作;自备符合招标方CI形象的工作及安全要求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等所有防护用品;投标方进场的所有设备均应按招标方的CI要求进行标识。
15.13按要求提供招标方进度统计报表、生产计划,材料计划。
15.14负责本分包工程现场成品的保护工作,并保证不损坏其他施工方的已完项目,如有损坏,分包方应予以修复,其费用自行承担;如因其它专业分包损坏投标方已施工的已完项目,由招标方负责出面协调。
15.15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建筑物及测绘控制桩的保护工作。
15.16投标方需提供施工中所用的所有中小型机械及随机所有的电线和配件等;投标方须提供符合总包方现场安全规定的移动电箱及照明用灯具、电线等。
15.17按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发包方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规定的质量及技术资料管理要求,及时、准确填报并提供齐全的原材料质量及技术资料,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方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有关要求建立其自身的质量保证体系及相应程序文件。投标方工程竣工时并在工程结算前提供完整的属于投标方工作范围的施工日志、材质合格证等资料;无偿协助招标方做好工程的竣工资料,此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15.18投标方必须严格遵守招标方现场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保、消防、保卫的各项管理规定,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投标方负担。
15.19投标方需负责工程施工生活中所产生的所有垃圾的清运工作(清运至招标方现场指定地点,并配装车及清理),以及满足为迎接招标方及政府有关方面的对施工现场的检查而进行的施工现场的清理,费用由投标方承担;投标方须负责本工程的竣工清理工作,保证通过招标方及有关单位的竣工验收的检查。
15.20投标方需负责本工程所有的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反复搬运装卸车的工作。
15.21投标方必须按招标方审核通过(或发包方制定)的冬雨季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负责冬雨季施工的防雨、防冻工作,其冬雨季施工的措施必须保证工程施工质量,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无论发生任何情况均不作调整。
15.22投标方代表及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按招标方要求及时参加招标方组织的召开的月度、周日生产例会;投标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投标方承担。
15.23在没有招标方允许的情况下,投标方不得与业主直接发生工作关系,否则,视为投标方违约。
15.24由于投标方责任使招标方遭受任何与本分包合同履行有关的索赔、诉讼而导致招标方遭受任何损失,责任由投标方承担。投标方有责任避免招标方承担由于投标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赔偿责任。
15.25对于政府有关部门发送业主及招标方的所有关于本工程施工现场的任何文件及通知,投标方也承担有关责任。
15.26无论何时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的有关工程施工的书面文件虽经审批,但亦不能免除投标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15.27在没有招标方允许的情况下,投标方不得将本工程进行分包,从中谋利,否则,视为投标方违约,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投标方自己承担。
15.28投标方应严格遵守政府关于分包管理税务方面的各种制度,任何因为投标方违反这些制度而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一律由投标方承担。
15.29投标方同意并完全执行招标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及其它生效文件。
15.30投标方所购买的材料必须经过招标方及监理确认材质、厂家。
15.31投标方指派的常任管理干部负责技术、生产、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消防保卫、后勤卫生和投标方工人管理工作,所以指派的干部必须是精通技术、善于管理的人员,否则招标方有权建议更换。合同签订前投标方须报送班长以上管理人员名单并作为合同附件接受招标方审查,审查合格后方能录用,未经招标方允许,施工中不得随意更换。如未经招标方批准更换与投标不一致的管理人员,更换项目经理罚款五万元,其他人员二万元/人。
15.32未经招标方允许,分包人不准私自在施工现场或生活区内搭建、改建、拆除任何临时设施。
15.33招标方向投标方提供图纸的日期和套数
招标方在工程开工前 5 日内向乙方提供施工图共 1 套,投标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时,要求自行复制,复制图纸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十六、附件
附件一:《投标函》;
附件二:《投标报价明细表》;
附件三:《承诺书》;
附件四:《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五:《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附件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一 投 标 函
致: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根据已收到的武夷花园南区中、西地块项目(1#住宅楼等26项)总承包工程地下室底板、地下室外墙防水专业分包一标段招标的招标公告,我们仔细研究了上述招标公告的全部内容,我方以按照设备质量标准等要求,令业主满意的提供上述设备及服务,包括设备的相关资料和资质文件。
2、如果我们中标,保证在接到供货通知后按规定时间、地点完成供货。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愿意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提交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4、完全理解你们不以最低价作为唯一中标因素的选择标准。
5、我方承诺完全实现招标公告中的技术及商务要求。
6、同意向贵方提供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所有资料,并保证上述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
7、我方承诺自行办理设备的检验及承担各种由此产生的费用。
8、我方承诺如果在设备报价中有漏项、落项等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导致设备性能无法满足相关技术要求,影响使用的,由我方完全负责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9、我方承诺本报价为按照招标公告中所需设备及服务的全部报价。
投标人全称(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编:
电话:
传真:
部位 | 防水做法 | 单位 | 暂估工程量 | 人工费 | 材料费 | 辅材 | 机械费 | 管理费 | 利润 | 不含税单价 | 含税单价 | 税金 |
地下室底板 | 地下室底板 1.钢筋混凝土结构自防水(不含,另计) 2.1.2厚高分子自粘防水卷材 注:防水层基面需平整,要求垫层平整后施工防水层 (此项工程量按图示尺寸计量,规范和图纸要求的附加层用量、重点部位的防水加强层用量、防水搭接等方面用量均不另行计算,在综合单价中考虑) | m2 | *****.24 | |||||||||
地下室外墙卷材防水 | 地下室外墙卷材防水 1.防水层:3+4厚聚酯胎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此项工程量按图示尺寸计量,规范和图纸要求的附加层用量、重点部位的防水加强层用量、防水搭接等方面用量均不另行计算,在综合单价中考虑) | m2 | *****.21 | |||||||||
地下室外墙卷材防水 | 地下室外墙卷材防水 1.防水层:2.0厚聚氨酯涂料+2.0厚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此项工程量按图示尺寸计量,规范和图纸要求的附加层用量、重点部位的防水加强层用量、防水搭接等方面用量均不另行计算,在综合单价中考虑) | m2 | 10 | |||||||||
合计 |
备注:
1.本合同工程量为暂估工程量,结算时工程量以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施工图及施工方案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计算原则核对的经分包人及承包人现场生产经理、 商务经理、项目经理共同签字确认共同确认的工程量为准。工程量增减、变更、签证未经承包人现场生产经理、商务经理、项目经理共同签字确认的工程量无效。
2.合同固定综合价格的组成(包含以下项目):
2.1以上综合单价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中的人工费、材料费(包含损耗、材保费、验收及调试投入的材料费。材料损耗、附加层、搭接处不单独计算面积。防水卷材损耗率及防水涂料涂布率参考《北京市2021年消耗量定额》,结合现场施工情况,超出定额部分不予计量)、中小型机械机具费、机械费、运输费(含材料运至施工现场、装卸、现场二次搬运等全部费用),现场材料搬运及码放、安全施工投入费用(包括责任区清扫、洒水完工场清,垃圾运至总包指定区域)、文明施工投入费用、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已完工程成品保护费、已完工程移交其他分包人投入的所有费用,验收费用、试验检测费用、复试费、材料复试费用、配合其他分包施工费用、施工措施费、分包人自行管理费、开办费、施工部位的防水堵漏、技术措施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劳保统筹费用,劳动保护费用,管理费用,各项保险费用,临设费用;工程量按图示尺寸计量,规范和图纸要求的附加层用量、重点部位的防水加强层用量、防水搭接等方面用量均不另行计算,在综合单价中考虑。完成图纸及技术要求中所有工作内容(其中包括防水基层处理、卷材铺设、接头处理、封头及防水收头处理、施工完成后移交其它分包人前的成品保护)等所有费用。
2.2以上单价包含平面、立面、阴角、管根、先施工区域的防水预留衔接处理工作等图纸上所需全部人工费【基层清理,结合层处理,铺贴防水层及特殊部位的增强处理、收边封边处理(收边材料费,例如金属压条、防水压条/金属压条不另行计取费用,含入综合单价内,综合考虑)】、材料费、辅材费、机械费、材料二次搬运费、闭(淋)水试验费(防水施工作业面施工完毕后需与下道工序的其他分包人办理移交手续,用以证明其工程已完成,如未办理移交导致的渗漏由防水分包人自行维修,并承担其他分包人的返工损失及招标人的相关损失)、竣工清理,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的维修等、以及履行合同和满足施工图纸、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的规定所涉及的其他工作与服务、全部人工费、辅材费、材料费、机械(塔吊除外)机具费、冬雨季施工费、抢工、超高费、工具用具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施工生产工具、机械及其维护、自有人员及设备的保险费、投标人临时设施费、平立面防水卷材表面进行粘砂等技术处理措施费、管理、利润、税金(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案费、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无论何种情况,综合单价为固定包干单价,结算时均不调整。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环保、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防水施工过程中如遇雨雪天气,积水积雪清理费用以及积水积雪带来的防水返工费用。另外,平立面防水涂料表面进行收头等技术处理措施费包含在合同单价内。分包人应充分结合施工部位综合考虑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由于施工部位不同引起的单价将不做任何调整。
3.施工质量问题合同价的调整:因分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验收标准,所有责任分包人承担,包括因返修、延误工期和其它损失所发生的费用,均由分包人承担。
4.配合施工保护损失的调整:分包人有责任对其施工段内的其它专业工程的施工和成品给予保护,如分包人原因造成损失,分包人无条件负责赔偿。
5.政府税收、收费、罚款和基金等。
5.1投标方已在其合同价格中包含了政府或有关管理机构规定的税金、政府收费、政府罚款和基金及地方政府机构各种摊派工作的费用,包括营业税及其附加、增值税、消费税和所得税、渣土消纳、污水排放等等。
5.2任何根据合同发生的变更,或依本合同任何条款分包人应得到的任何性质的合同价格调整及任何追加或扣减费用的计价均应计取政府或有关管理机构规定的税金、政府收费和基金及地方政府机构各种摊派工作的费用。
6.特别提示:鉴于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相关部门或机构视察以及非发包人可控状况等因素,可能造成本项目出现局部或全面暂停施工情况,发包人因此并不能够保证工程是连续不断的进行。承包人应该充分考虑到(包括但不限于)民扰、视察、扰民及因高考、中考、国家和城市庆典、运动会、交通管制、相关主管部门关于暂停施工的要求等因素对工期造成的影响,并在其合同签约价格中充分考虑因此而增加的费用。若因上述情况造成承包人出现暂停施工时,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进行任何经济索赔,并应采取积极措施,确保项目按期完工。
7.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及承包人管理要求,分包人必须无条件执行及配合承包人关于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的相关要求,具体以承包人相关管理文件为主,如分包人不能配合承包人完成相关工作,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为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分包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及索赔。
8.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有权对施工条件提出合理要求,招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合投标人,使现场条件达到防水施工要求。投标人有义务对防水施工成品进行保护,后续如出现渗漏情况,投标人应积极配合招标人进行处理,不得以非自身原因造成等理由拒绝处理,并不得提出费用及工期索赔。现场出现渗漏,经招标人判定为投标人责任时,投标人须在接到维修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配合维修处理,延迟按照2000元/天进行违约处罚,因防水施工质量问题、安全问题、渗漏、维修延迟等造成的招标人被公司、监理、业主及政府部门处罚的,投标人需承担处罚金额的双倍违约金。渗漏维修过程中,投标人需做好对其他单位的材料、设备、半成品及成品的保护,因投标人施工造成的破坏,由投标人负责修复或承担相应损失赔偿。投标人应负责对自身及其他单位的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充分、有效的保护。投标人的工程未移交之前,安全、文明施工、环保仍由投标人负责。
9.甲方要求乙方配备专职质检负责人(持证上岗),现场质量检查与验收由专职质检负责人与甲方质检部进行对接,且专职质检员不得兼职其他岗位,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暂停施工、更换质量负责人。
10.文明施工和环保要求:(1)投标人应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扬尘治理、场外污染、排放有害污水、排放或处理有害物质、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管理规定,以上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若因投标人原因未达到本项目要求标准所导致的各项罚款及环保税增加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由此给招标人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投标人负责承担,并向招标人支付损失额 10%的违约金。
(2)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工程发生如下情形的:①严重污染或破坏环境的,招标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 10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违约金,并视情况采取“撤换项目经理”等措施。②一般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的,处以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违约金,并采取 “撤换项目经理”等措施。 性质恶劣的,可采取“解除承包合同”、“限制投标” 等措施。
(3)投标人应遵守招标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按照招标人要求,做到道路清洁、垃圾清理、材料码放“日清日结”。未按要求完成“日清日结”,投标人需承担违约金 2000 元/日。
(4)在施区域,文明施工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验收。因投标人文明施工不合格造成的工期延误,投标人需承担违约金 5000 元/天,工期不予顺延,且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5)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应按招标人要求堆放到指定的堆场,未按要求执行,投标人需承担违约金 2000 元/次。
(6)在工程实施期间,凡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投标人整改或配合的,投标人未进行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或拒不配合的,投标人需承担违约金 5000 元/次。
(7)现场内各种材料应按照招标人指定区域分类码放整齐,材料标识要清晰准确,未按要求执行,投标人需承担违约金 2000 元/次。
(8)因投标人环保及文明施工管理问题,造成项目受到公司、业主、监理、政府部门处罚,投标人需承担处罚金额的双倍违约金。
11.实际做法以技术部下发为准;
12.直至另行签署正式合同为止,本投标书一旦经招标人在有效期内书面接纳,便构成有效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我司理解招标人不一定要接纳最低的回标或收到的任何回标,亦无义务解释选择或否决任何回标的原因。
14.我司确认即使在回标时注明有附加条款或建议等,均作为仅供招标人参考,不会成为本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5.我司确认我司已完全按招标公告填妥并提交一切所需的资料。
标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或获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承诺书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感谢贵单位给予我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分包投标的机会,我公司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服从总包管理,积极配合总包工作,信守合同条款,现承诺如下:
一、 招标公告的确认:对贵公司的招标公告内容我公司均已确认。
二、 施工工期:
保证满足总包对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各分项工程进度按总包进度施工,确保在投标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未按招标方进度要求完工扣除平米单价5元/10日。
施工质量:
符合国家要求“合格”标准,实行班长旁站指挥,严格实行交接验收手续,质检员跟组检查,达到“北京结构长城杯”质量等级。
三、 安全文明:
1、 我单位确认目前已做好工资保证金专用帐户和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
2、 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措施,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落实并跟踪检查,达到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
3、 如果我单位中标,我方保证在招投标工作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把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并备案完,把工人的劳动合同签订完,把实名制卡办理完。其中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在施工高峰阶段特殊工种上岗持证率达到100%。若达不到100%,我单位延迟一天罚款一万元。
4、 生活区宿舍床架搁置整齐,床上用品干净整洁,叠放整齐,每天安排人员打扫干净;食堂内配置冷藏箱,生熟品分开储藏,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生活区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5、 认真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建立强有力的管理班子和有技术、有纪律的作业人员,特殊工种持证率要求达到100%。保证工人生活费的发放及工资的兑现,确保每月发给工人的工资不少于1400元/月,并且设立劳务管理员。
6、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总包的环境方针,完成环境目标和指标,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ISO4001认证标准要求。
四、 工程造价:
一旦我方被贵单位录用为该工程的专业分包单位,我方将遵守招标公告中的内容签定专业分包合同,严格履行招标公告和合同的相关条款,决不会无理取闹索要不合理费用。
五、 管理模式:
项目管理班子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设专职的劳动力管理员,对施工作业人员严格按实名制管理模式进行考勤,每月考勤表、工资表上墙公布,工资发放到每个作业人员手中。
六、 材料管理:
1、 甲供材料按计划领用,按相关规定签定协议。
2、 乙用周转材料、辅助材料及机具须符合北京市相关规定要求,对合格证、检验证等有关资料及时报送甲方。
七、 履约保证:
一旦我方被选中,在签订专业合同前向招标方交纳合同额的\%作为履约保证金,以确保招标方的合同目标。并积极配合总包单位,做好本工程的一切相关工作。严格执行总包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指令和制度,并满足职业健康及安全卫生标准,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协议书执行,兑现合同约定的相关事宜。
8、我单位中标后,遵守招标方各项管理制度,若违背某项管理制度时,接受招标方罚款,并交纳罚金至招标方项目部。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诺单位:
附件四
法人授权委托书①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公司签署和办理 XXX 有关的合同签订等工作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本授权书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授权期限内无特殊情况不变更合法代理人(被授权人)。
特别承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系我公司的自有员工且有有效的用工劳动合同。
一、委托人 信息:
法定代表人:(手签并加盖公司章)委托日期:
身份证号码:职务: 法人
联系 电话:传真号码:
邮寄 地址:邮政编码:
二、被委托人信息:(法定代表人自行代表时,不需提供如下信息)
被委托人 :(手签并加盖公司章)职务:项目实际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邮寄 地址:邮政编码:
法人授权委托书②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公司签署和办理 XXX 有关的结算办理等工作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本授权书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授权期限内无特殊情况不变更合法代理人(被授权人)。
特别承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系我公司的自有员工且有有效的用工劳动合同。
一、委托人 信息:
法定代表人:(手签并加盖公司章)委托日期:
身份证号码:职务: 法人
联系 电话:传真号码:
邮寄 地址:邮政编码:
二、被委托人信息:(法定代表人自行代表时,不需提供如下信息)
被委托人 :(手签并加盖公司章)职务:商务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邮寄 地址:邮政编码:
法人授权委托书③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公司签署和办理 XXX 有关的财务等工作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本授权书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授权期限内无特殊情况不变更合法代理人(被授权人)。
特别承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系我公司的自有员工且有有效的用工劳动合同。
一、委托人 信息:
法定代表人:(手签并加盖公司章)委托日期:
身份证号码:职务: 法人
联系 电话:传真号码:
邮寄 地址:邮政编码:
二、被委托人信息:(法定代表人自行代表时,不需提供如下信息)
被委托人 :(手签并加盖公司章)职务:财务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邮寄 地址:邮政编码:
法人授权委托书④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公司签署和办理 XXX 有关的物资收发料等工作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本授权书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授权期限内无特殊情况不变更合法代理人(被授权人)。
特别承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系我公司的自有员工且有有效的用工劳动合同。
一、委托人 信息:
法定代表人:(手签并加盖公司章)委托日期:
身份证号码:职务: 法人
联系 电话:传真号码:
邮寄 地址:邮政编码:
二、被委托人信息:(法定代表人自行代表时,不需提供如下信息)
被委托人 :(手签并加盖公司章)职务:现场物资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邮寄 地址:邮政编码:
附件五: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为我公司签署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本授权书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书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时不需提供此委托书。
附件六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分供方:(盖公章)
日 期: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标签: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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