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贵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询价公告
珍贵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珍贵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9月1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号:QIJ23A*****
项目名称:珍贵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534,550.00元
最高限价:507,822.50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珍贵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 | 507,822.50元 | 1 | 批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附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
获取文件期限:2023年8月17日 至 2023年8月31日。
每天上午08:00:00至11:30:00,下午15: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3年9月1日 09:3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9月1日 10: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附件
询价开始时间: 2023年9月1日 10:00
询价地点:详见附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黔江区文物管理所
采购经办人:余老师
采购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文物管理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邹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黔江区城西八路18号(四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
标签: 预防性保护 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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