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蒲河温泉小镇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标志设立项目竞争性磋商
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蒲河温泉小镇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标志设立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蒲河温泉小镇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标志设立项目 | ||
品目 | 服务/水利管理服务/水资源管理服务/其他水资源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 | ||
行政区域 | 沈阳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8月17日 14:4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8月17日至2023年08月2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4楼1409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8月29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4楼1409室) | ||
预算金额 | ¥1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琪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024-******** | ||
采购单位 | 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45甲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晓光 024-********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6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周琪 024-********/024-******** |
项目概况
蒲河温泉小镇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标志设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J*******
项目名称:蒲河温泉小镇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标志设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聘请第三方技术团队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18)编制保护区划定方案、技术报告,同时完成标志设立工作,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7日 至 2023年08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6楼)
方式:现场获取(现金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4楼1409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4楼14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45甲
联系方式:王晓光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6楼
联系方式:周琪 024-********/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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