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公告项目ZKGSFZB-20231856
磋商公告项目ZKGSFZB-20231856
项目概况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氧气站制氧设备耗材采购项目(三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8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ZKGSF(ZB)-********)
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氧气站制氧设备耗材采购项目(三次);
预算金额:19.******万元;
采购需求:氧气站制氧设备耗材采购
供货期限:一年
质量保证期:一年
质量要求: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及《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4)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供应商需提供2020年至今(三年内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标书内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需提供本单位2023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标书内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9)不接受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不接受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不接受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qq.com),发送邮件时需备注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提供2020年至今(三年内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标书内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提供本单位2023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标书内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须提供信用报告,并加盖公章。(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未有行贿犯罪记录截图。
售价:300元,售出不退。
四、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磋商时间:2023年8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环球贸易中心2号楼25楼)
五、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磋商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2)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3)本次磋商公告在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官网上发布。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478号
联系人:娄老师
联系电话: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环球贸易中心2号楼25楼
联系人:黄波
电 话:193*****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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