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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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河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河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升级改造工程已由新河县财政局以河北省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J*******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建设地点:新河县。 2.2建设规模:新河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升级改造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2023年12月底完工。 2.4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新河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升级改造工程,新河县交通设施及前端监控设备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违法失信记录信息查询结果(查询地址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资格审查时查询结果为准;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无利害关系承诺书;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8-18 00:00至2023-08-24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直接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9-0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新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久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邢台市新河县 地址: 邢台市信都区红星美凯龙商务综合体B座22层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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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联系人:

梅良

联系人: 闫立瑞
电话:

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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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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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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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升级改造 道路交通 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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