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临床专科及心理治疗类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次采购公告
2023年临床专科及心理治疗类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次采购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3年临床专科及心理治疗类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二、项目编号:2023-JQ30-W1005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名称 | 质量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交货期限 |
1 | 失眠治疗仪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台 | 1 | 签订供货协议后30日内(进口产品90日内)完成供货(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则时间顺延) |
2 | 干眼检测仪 | 台 | 1 | ||
3 | 身体成分分析仪 | 台 | 1 | ||
4 | 视力表 | 台 | 1 | ||
5 | 非接触式眼压计 | 台 | 1 | ||
6 | 精神压力分析仪 | 台 | 1 | ||
7 | 便携式多导睡眠监测仪 | 台 | 1 | ||
8 | 干眼超声雾化治疗仪 | 台 | 1 | ||
9 | 心肺功能测试仪 | 台 | 1 | ||
10 | 心血管功能检测仪 | 台 | 1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162.65万元;
3.项目最高限价:162.65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证明材料:提供在指定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五)凡参加军队各级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的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管理系统注册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相关截图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国家按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有效的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并提供医疗器械注册检验报告复印件(或医疗器械监测机构出具的委托检验报告);
3.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非国内品牌产品的投标人须为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或全国<大区>总代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授权说明:所代理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非国内品牌产品的供应商须具有生产商或全国(大区)总代理授予的有效代理授权书,非生产商或全国(大区)总代理直接授权的,须授权链完整。授权书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书写,但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文(港澳台资企业或港澳台资控股企业和国内生产的非国内品牌视为进口设备)。代理授权为代理协议(合同),在代理协议(合同)有效期内的,可不再要求另行针对本项目出具授权书,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复印件即可。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8月18日至8月24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18:00。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每份材料均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提供查询截图);
7.凡参加军队各级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的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管理系统注册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相关截图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8.招标文件申领登记表;
9.申领招标文件保密承诺书。
(三)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gyglkcgjg@163.com。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9月7日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7日 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2。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9月7日9时00分。
(二)开标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2。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助理186*****246 吴助理 186*****068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潘助理 198*****095
某康复中心
2023年8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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