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龙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同江分公司同江经济开发区进出口商品加工储运园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电锅炉及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龙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同江分公司同江经济开发区进出口商品加工储运园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电锅炉及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龙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同江分公司同江经济开发区进出口商品加工储运园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电锅炉及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00元;招标人为黑龙江省龙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同江分公司同江经济开发区进出口商品加工储运园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电锅炉及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

2.2采购编号:LY-2023-102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招标内容:电锅炉及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

序号

招标内容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备注

1

电极真空热水锅炉及辅助设备

WYD-7.0NN-J

2

含自控设备及相关控制软件、蓄热循环水泵、放热循环水泵、外网循环水泵、全自动软水器、不锈钢软化水箱、自动补水排气定压装置、综合水处理仪、蓄热保温水箱、板式换热机组、分集水器、水泵控制柜

2.5交货(服务)地点:同江市三村镇二村

2.6交货(服务)期限:根据第一笔款到乙方账户起2个月内工程完工,暂估2023年10月30日完工(根据实际施工情况提前或延迟)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招标控制价:人民币*******.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应设备制造、安装、调试、维修保养能力的锅炉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需具有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或代理商与制造商签订的经销协议);

3.2制造商须具有以下许可证并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含)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

注:代理商参与采购则代理商需提供授权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含)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

3.3制造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安装(B)(含)以上。

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采购,若同一制造商授权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设备的不同代理商对同一合同包进行响应,则其相关响应均无效。同一标段中设备制造商只能自身或授权唯一代理商参与采购,如同一合同包中设备制造商和制造商授权的唯一代理商同时参与采购,则代理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3.5潜在投标人近三年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若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为准)。

3.6潜在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为准)。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8月18日00时00分至 2023年08月2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已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注册的投标人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投标人需在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点击“注册及CA管理”,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

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4.3 CA数字证书可线上办理也可现场办理:

现场办理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大道245号(信诚招标公司),咨询电话详见门户网站下方;

4.4 招标文件售价:不收取;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8日09时30分。

投标人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zc.hljsjt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 其他

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注册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龙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6层

项目联系人:邹女士

电 话:157*****226

招标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83*****005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纪检监督室

监督电话:0451-********

日 期:2023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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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进出口 开发区 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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