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农村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招标公告
2015年农村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招标公告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锦州市太和区林业水利局2015年农村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项目编号:JZTHCG1529
1.采购条件
受采购人——锦州市太和区林业水利局的依法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锦州市太和区直政府采购中心现对锦州市太和区林业水利局2015年农村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预算200000.00元,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供应商踊跃参与。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石鸡村的工程量为:清淤土方5155M3,浆砌石挡土墙长62m,砌石157 M3;十五里村、英屯村清淤土方16787 M3,筑案土方14269 M3;
2.2采购范围:石鸡村、十五里村、英屯村
3.合格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3.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应具有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资格形式参与报价;
3.4 其他资格(资质)条件:
3.4.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水利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
3.4.2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相关专业)及以上资质证书的项目经理;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领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请于 2015年11月26日至2015年12月1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 11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时30分至16时,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到锦州市太和区直政府采购中心(锦州市太和区解放西路221号四楼采购中心,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附于本公告后);盖有单位公章的供应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单独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复印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其他资格(资质)证书复印件(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详细填写领取表后,采购中心发放电子版谈判文件。(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或不完整的,采购中心拒绝受理)。
4.2 供应商未经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却递交响应文件的,锦州市太和区直政府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日9时,地点为锦州市太和区直政府采购中心。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锦州市太和区直政府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6.谈判会议
6.1 竞争性谈判采购会议时间为2015年12月2日9时,地点为锦州市太和区直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6.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锦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锦州市太和区直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锦州市太和区解放西路221号太和区财政局四楼
邮 编: 121000
电 话: ****-*******
传 真: ****-*******
9. 确认签字
采购人代表确认签字: 采购中心主任签字:
锦州市太和区直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26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锦州市太和区直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