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招标公告

太和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招标公告

太和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H2023QTGC0006-1-1

太和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主采招项目)。本招标项目太和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阜阳市农业农村局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阜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阜农建〔2023〕13 号、关于太和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中心[2023]128(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太和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人为太和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阜阳市太和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太和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6.5万亩(新建1万亩,改造提升5.5万亩),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1万亩。

2.3 设计服务期限:40天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太和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项目区坐标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坐标等信息报备所需资料、设计交底、设备技术规范编制、技术指导等项目前期设计工作;答疑、施工、验收过程中的跟踪服务。还应包括后续服务内容:初步设计文件的上报和审查期间、招标施工期间、竣工验收(验收阶段对工程进行实地复测及后续服务等工作)、入库上图及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同时需编制招标节余资金规划设计方案。

2.5其他:标段划分:本项目勘察设计共分2标段,一标段约3.3万亩、二标段约3.1万亩,最终以上级批复为准,并按有关乡镇实际面积调整。

2.5.1一标段(*****亩):①双浮镇:红旗村7400亩、刘老桥村5000亩(改造提升);② 三堂镇:洪河村6200亩(改造提升);③苗老集:集西村5000亩(改造提升);④苗老集:沟北村、新合村*****亩(新建)。

2.5.2二标段(*****亩):①关集镇:谷河北村、陈桥村、梁庄村5000亩(改造提升);② 蔡庙镇:蔡庙村6800亩(改造提升);③税镇镇:马庙村、陶寨村、邹桥村6700亩(改造提升);④皮条孙镇:孙寨村5700亩(改造提升);⑤清浅镇:陈楼村7200亩(改造提升)。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以下工程勘察资质和工程设计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以下两项中任意一项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二项中任意一项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方式

3.2.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提交:①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②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交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证照库管理系统等接口获取政务数据。

3.2.2同一证明材料使用两种方式重复提供时,以传统影印件为准。

3.2.3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投标人应当自行核验政务数据的准确性,并对引用的政务数据承担责任。在最终生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3.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3.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3.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3.5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3.6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 / 家。

3.4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

t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 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不得设置如企业(人员)业绩、企业(人员)奖项、企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认证、水平评价类证书(职称证书除外)等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jyzx.fy.gov.cn/FuYang/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979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R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优质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

??R是。开标地点:开标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否。开标地点:地址。

注:疫情期间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即可,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ggzy.ah.gov.cn 发布。

8.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和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太和县鑫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永军 法定代表人:赵芳

地 址:太和县人民中路46号地 址:太和县富民家园综合楼二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韩飞 联 系 人:赵芳

电 话:139*****018 电 话:0558-*******136*****07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9.其他要说明的事项

9.1 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2023817

标签: 高标准农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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