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分公司多功能安全体验馆建设消防系统改造

长兴分公司多功能安全体验馆建设消防系统改造

: > 招标类公告
项目编号: ZPMC(CX)-ZB2023-0...
项目名称: 长兴分公司多功能安全体验馆建设消防系统改造
发布时间:2023-08-17 16:53
公告
公告标题:长兴分公司多功能安全体验馆建设消防系统改造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单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就长兴分公司多功能安全体验馆消防系统改造项目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供货商,中标单位和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公告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招投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编号:ZPMC(CX)-ZB2023-07-322
1.2.项目内容:长兴分公司多功能安全体验馆建设消防系统改造
1.3(施工/供货)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666号(厂区)
1.4(施工/供货)要求:资格预审通过后,详情见招标文件。
1.5(施工/供货)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5日内。
1.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该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标段说明:本项目共 1 个标段。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200万元及以上;
(2)经营范围包括项目内容的;
(3)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业绩3例以上;
(7)近3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近1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8)近3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1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且未整改完成的;(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9)近3年未发生职业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10)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存在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处罚情况招标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年度工商年检已完成);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代理人需提供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企业情况简介;
(4)设备清单;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7)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复印件(不少于两张),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不少于两张),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复印件(不少于六张,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两张);
(8)近3年承担的相关大型国有企业业绩证明(2020-2022年每年一份字迹、印章清晰的合同复印件);
(9)近3年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小型企业无法提供现金表的,需要在其余两表中标明本企业为中小型企业);
(10)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承诺(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11)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承诺(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12)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承诺(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13)拟投入本项目的企业相关技术、管理人员情况;
(14)潜在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电子版发至指定报名邮箱,纸质版盖章快递或送至报名地址。
以上材料需列明目录,并装订成册。(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厉害关系人对资格 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建议提交预审资料前 2 日提出)。
3.3现场考察潜在投标人
如有必要招标人将组织赴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投标人的履约能力,技术实力、设备配置、制作工艺、安全规范资质等,潜在投标人应以积极配合。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按照本投标邀请书第三条所要求并完整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申请人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核后均可通过资格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3.4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收取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8月23日 14:00之前(北京时间)
地 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666号(振华重工2#门)
收 件 人:郑赛高(招标中心) 手机号:181*****153
联 系 人:刘武 手机号:180*****608
报名邮箱:zhengsaigao@zpmc.com ;liuwu@zpmc.com
电话:021-********* 传真:021-********
投诉举报电话:021-********-******
投诉举报邮箱:cxjw@zpmc.com

4.报名方式
招标人接受各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任何形式的报名,但必须提供纸质版资格预审材料,并提交《项目投标报名表》以及一次性完整提交《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5.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通知投标人买标书,标书工本费人民币200元(不退还),投标人应在购买前将标书工本费划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银行回单扫描后发给到liuwu@zpmc.com和zhengsaigao@zpmc.com),招标人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标书工本费应当从投标人银行帐户汇出,不得由其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的除外)或第三方账户转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户 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兴支行
帐 号:033*****040******
6.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情况重新招标邀请或申请议标。
7.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8.其它注意事项:
8.1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8.2开具工本费发票以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抬头。
8.3中标通知书以及落标通知书由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签发。
8.4招标单位务必考察现场。
9.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八月


投标单位务必考察现场





中国交建项目

2023年 8 月 17 日

附件列表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
序号 附件名称 附件说明 操作
未上传附件信息!
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 单位
1
装修工程
消防系统改造
1
相关公告列表
序号 类型 标题 环节 发布时间
,上海市,崇明区,上海,020-

标签: 安全体验 消防系统 多功能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