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昭平县乡村振兴蔬菜产业示范区-分拣展示中心、物资房、室外配套设施等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贺州市昭平县乡村振兴蔬菜产业示范区-分拣展示中心、物资房、室外配套设施等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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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贺州市昭平县乡村振兴蔬菜产业示范区-分拣展示中心物资房室外配套设施
等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T2023备-06号)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贺州市昭平县乡村振兴蔬菜产业示范区-分拣展示中心物资房室外配套设施等建
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91.054003万元,招
标人为贺州市正地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约2045平方米分拣中心472.83平方米物资房2座44.64平方米室外卫
生间33.88平方米门卫室25.98平方米监控设备房室外配套设施等土建安装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贺州市昭平县乡村振兴蔬菜产业示范区-分拣展示中心物资房室外配套设施等
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贺州市昭平县乡村振兴蔬菜产业示范区-分拣展示中心物资房室外配套设施等
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2业绩要求:无要求。3.3诚信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
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
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17日08时00分到2023年09月07日08时59分
获取方式:在线下载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7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四楼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7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四楼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木招标项目贺州市昭平县乡村振兴蔬菜产业示范区-分拣展示中心物资房室外配套设施
等建设项目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贺州市正地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45111
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日名称:贺州市昭平县乡村振兴蔬菜产业示范区-分拣展示中心物资房室外配套设施
等建设项目
项目招标编号:NT2023备-06号
合同估算价:壹仟零玖拾壹万零伍佰肆拾元叁分(10910540.03)
建设地点:贺州市昭平县黄姚镇黄姚街村民委员会禾仓墩幸福里南面。
建设规模:建设约2045平方米分拣中心472.83平方米物资房2座44.64平方米室外卫
生间33.88平方米门卫室25.98平方米监控设备房室外配套设施等土建安装工程。
要求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施工工期为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包含贺州市昭平县乡村振兴蔬菜产业示范区-分拣展示中心物资房室外配套
设施等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诚信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
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
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3年8月17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
方式:在线下载获取:
售价:招标文件编制成本费每个投标人收取300元整不含图纸费,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
时现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7日9时00分,地点
900166
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本人递交,并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其他补充事宜。
7.1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
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转账电汇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
形式提交至以下账户,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
为准注:若以支票汇票本票方式提交的,交款人必须是投标人:若以转账电汇方式提
交的,必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转出:若以现金方式交纳或者没有是额交纳的视为无效投标。
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需在交纳凭据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4500901000883888802465
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贺州市分行营业部
7.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发布。
8.交易服务单位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74-5268001。
9.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广西贺州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4-528316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西贺州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州市正地发展有限公司

址:贺州市八步区城东街道灵凤路12号东方广场二楼
联系人:陶土凤

话:0774-510000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晟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贺州市八步区爱莲西路45号
联系人:黎小燕

话:
15677231629
电子邮件:
gxsxxm163.com
蹈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意程秀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111900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套设施 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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