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齐齐哈市某单位综合体育馆南侧库房整修工程
(招标编号:2023-VGBGQQ-G1005)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齐齐哈市某单位综合体育馆南侧库房整修工程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米源为自筹资金8.5万元,招标人为齐齐哈尔某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综合体育馆南侧库房整修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齐齐哈市某单位综合体育馆南侧库房整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齐齐哈市某单位综合体育馆南侧库房整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
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财产
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没有涉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案件,或涉
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没有被最
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2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含贰级及以
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
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木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5凡被有关监管部限制投标活动且在限制期内的企业,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3.6按照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部署会议要求,为进一步
规范招投标行为,在本项日招投标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招投标管理规定,不得出现围标串标
赤虚作假等违法适规仃为,如出现此类情况,取消中杯资格。同时,上报行业主管部给子
行政处罚并视情节限制在齐齐哈尔市范围内承揽业务。
3.7中标人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不得出现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等行为,如出现此类情况,
解除合同,上报行业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并视情节限制承揽业务。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
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18日08时00分到2023年08月2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4日,每
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到黑龙江
协和龙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齐市龙沙区劳卫路4号获取招标文件,
逾期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7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黑龙江协和龙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会议室黑龙江省齐齐
哈尔市龙沙区文体街1号楼1-2层1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7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黑龙江协和龙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会议室黑龙江省齐齐
哈尔市龙沙区文体街1号楼1-2层1号)。
七其他
齐齐哈市某单位综合体育馆南侧库房整修工程
招标公告
.指协系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齐齐哈尔某部,资金已到位,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齐齐哈尔
某部,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协和龙信工程项月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月己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I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齐齐哈市某单位综合体育馆南侧库房整修工程
2.2建设地点:齐齐哈尔某部
2.3建设规模:综合体育馆南侧库房整修工程
2.4计划工期2023年9月20日-2023年10月19日,3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甲方
规定时间为准)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招标控制价:85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
承包叁级含参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办没有
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没有涉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案
件,或涉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没
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2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含贰级及以
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
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5凡被有关监管部门限制投标活动且在限制期内的企业,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3.6按照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部署会议要求,为进一步
规范招投标行为,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招投标管理规定,不得出现围标串标
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如出现此类情况,取消中标资格。同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给予
行政处罚并视情节限制在齐齐哈尔市范围内承揽业务。
3.7中标人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不得出现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等行为,如出现此类情况,
解除合同,上报行业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并视情节限制承榄业务。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清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卡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州公司其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4日悔日上午8时至11
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到黑龙江协和龙信工程项目
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齐市龙沙区劳卫路4号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套。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7日14时00分。
开标时间:2023年9月7日14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3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本项目不组织踏勘。
5.4开标地点黑龙江协和龙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会议室黑龙江省齐齐
哈尔市龙沙区文体街1号楼1-2层1号)。
其他事项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军队采
购网www.plap.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齐齐哈尔某部
地址:齐齐哈尔某部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50457057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协和龙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文体街1号楼1-2层1号
邮编:161000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452-2401056
电子邮件:a332045268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日的监督部门为齐齐哈尔某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齐齐哈尔某部
地
址:齐齐哈尔某部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550457057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协和龙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文体街1号楼1-2层1号
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
0452-2401056
电子邮件:a332045268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