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红甸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招标公告
通红甸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招标公告
华宁县华溪镇、盘溪镇、青龙镇、通红甸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5-11-25
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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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华溪镇、盘溪镇、青龙镇、通红甸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确权登记颁证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玉发【2014】43号、华发【2015】21号 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 华宁县农业局,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恒浩招标有限公司,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竞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华宁县华溪镇、盘溪镇、青龙镇、通红甸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采购项目
2.服务地点:华溪镇、盘溪镇、青龙镇、通红甸乡
3.项目计划资金:约721.35万元。中标人存在垫资情形。
4.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华宁县华溪镇、盘溪镇、青龙镇、通红甸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采购项目,确权范围为华溪镇、盘溪镇、青龙镇、通红甸乡。确权面积约34.35万亩(规模仅供参考,本项目采取单价采购,结算时以实际确权面积乘以成交单价进行结算)。按照国家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规程(试行)》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 2537-2014等3项农业行业标准,采用实测法、航测法、图解法、组合法等方法相结合完成华宁县华溪镇、盘溪镇、青龙镇、通红甸乡四乡镇约34.35万亩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5.服务期限:2016年12月20日前完成华宁县华溪镇、盘溪镇、青龙镇、通红甸乡四乡镇范围内的确权登记颁证及航拍工作。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成果必须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提交成果资料。
7.招标范围:在项目辖区内按户做好各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内容包括:通过摄影测量与遥感制作(坝区1:1000、山区1:2000)正射影像、实地测量、承包经营权的调查、测绘、数据库建设、确权登记发证等工作。所有资料达到符合录入数据系统软件要求,进行数据导入和地块对接处理、与全部数据对接及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并打证颁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须具备国家测绘局颁发的乙级(含乙级)以上测绘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2年、2013年、2014年)完成或测绘过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有农村集体土地“两权调查”工作,其成果通过组织验收,或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项目经验)。
(3)信誉要求: 2012年1月1日至今在测绘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重大质量事故;
(4)项目经理资格: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师以上职称,专业为测绘专业;
(5)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者转包。
四、资格审查方式
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根据《云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测绘单位资格预审的通知》(云农确办〔2015〕4号),投标人通过云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资格预审。并在(云农确办〔2015〕6号)文件中公布的第一批测绘作业资质合格单位方可参与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5年11月 26 日至2015年12月 3 日(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截止时间2015年 12 月 3 日17:30时,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云南恒浩招标有限公司华宁分公司。地址: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泉乡新城4幢(政府第二办公区旁);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并装订成册):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8)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或不符合规定资质条件、证件不齐备的报名申请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元,此费用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5年 12月 30 日 上 午 08 时 30分至 09 时 00 分前提交到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 12 月 30 日上午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八、保证金帐户信息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RMB¥100000.00 元)。
2、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银行转账、转账支票、网银支付等方式
收款单位:云南恒浩招标有限公司华宁分公司
开户银行:华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133*****079
注意事项
1、保证金的缴纳由投标人从法人基本账户中自行转账到云南恒浩招标有限公司华宁分公司账户,不得以自然人、分公司、办事处或其它机构的名义缴纳。
2、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注明投标项目全称、招标编号等。
3、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以资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经开户银行确认。
4、缴纳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
12月28日16:00时前,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5、中标公示结束后,根据有关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宁县农业局
联 系 人: 魏工
电 话:135*****78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恒浩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恒浩招标有限公司华宁分公司。
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泉乡新城4幢(政府第二办公区旁);
联 系 人: 杨 工 何 工
传真:****-*******
邮 箱:********42@qq.com">********42@qq.com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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