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新河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7 15:3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本招标项目 新河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升级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新河县财政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河北省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J*******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新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建设地点:新河县。 2.2建设规模:新河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升级改造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2023年12月底完工。 2.4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新河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升级改造工程,新河县交通设施及前端监控设备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违法失信记录信息查询结果(查询地址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资格审查时查询结果为准;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无利害关系承诺书;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8-18 00:00 至 2023-08-24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直接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9-07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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