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长春中心幼儿园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霞浦县长春中心幼儿园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霞浦县长春中心幼儿园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 霞浦县长春中心小学
行政区域 霞浦县 公告时间 2023年08月17日 19:4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8月18日至2023年08月2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宁德市东侨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海天水岸阳光2幢3梯806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8月28日 15: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宁德市东侨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海天水岸阳光2幢3梯806室
预算金额 ¥16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181*****012
采购单位 霞浦县长春中心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 霞浦县长春镇长春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庄园长 电话:151*****158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卓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东侨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海天水岸阳光2幢3梯8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81*****012

项目概况

霞浦县长春中心幼儿园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海天水岸阳光2幢3梯8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8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H2023-073号

项目名称:霞浦县长春中心幼儿园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服务期限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1

霞浦县长春中心幼儿园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2年

*******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20〕46号)。(2)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信用记录,1)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资格文件 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佐证材料。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8日 至 2023年08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海天水岸阳光2幢3梯806室

方式:网络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8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海天水岸阳光2幢3梯806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28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海天水岸阳光2幢3梯8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须按公告提供的《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格式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公司邮箱(fjzhcg@163.com),获取报名缴费账户信息。且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招标文件编号:FJZH2023-073号

项目名称:霞浦县长春中心幼儿园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报名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 1

手机: 电话: 传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霞浦县长春中心小学     

地址:霞浦县长春镇长春村        

联系方式:联系人:庄园长 电话:151*****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卓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海天水岸阳光2幢3梯806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81*****0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181*****01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幼儿园食材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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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卓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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