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赣1003破8号东乡县一品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受理公告
2023赣1003破8号东乡县一品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受理公告
(2023)赣1003破8号
本院根据债权人何光梅的申请,于2023年3月30日作出的(2023)赣1003号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东乡县一品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浩天(南昌)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依照《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案件适用快速审理方式的工作指引》的规定,本院决定本案适用快速审理方式审理。东乡县一品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债权人应在2023年9月14日之前,向东乡县一品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管理人书面申报债权(申报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赣江北大道198号九颂中心25层,北京浩天(南昌)律师事务所;联系人:陈昕芸;联系电话:183*****950)。债权人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逾期申报者,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东乡县一品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尽快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3年9月18日下午16:00时在东乡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八月七日
标签: 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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