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大型设备吊装招标公告

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大型设备吊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大型设备吊装已由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筹及商业贷款100%,招标人为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辽东湾新区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所在地。。

2.2 项目建设规模:主要为1500万吨/年炼油、165万吨/年乙烯等。。

2.3 服务期限:详见招标范围。

2.4 招标范围: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大型设备吊装,包括炼油区、化工区、公用工程区等区域的大型设备吊装,总共约180台,总重量约10.08万吨。大型设备吊装招标划分两个标段,标段一包括炼油区的大型设备及乙烯装置的丙烯精馏塔,约86台,重量约5.8875万吨,标段二包括化工区(乙烯装置丙烯精馏塔除外)、公用工程区等区域的大型设备,约94台,重量约4.2万吨。具体详见合同附件12:大型设备吊装清单(标段一)、大型设备吊装清单(标段二)。服务期限:计划服务期375日历天,计划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8月20日,计划服务完成时间:2025年8月30日。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时间为准,实际完工日期以最后一台大型设备到货吊装完成为准。服务进度满足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材料扫描件,且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工程(特种设备起重吊装)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2)财务要求:不做要求。 (3)业绩要求: 标段一: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① 投标人具有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止1000万吨/年及以上炼油或80万吨/年及以上乙烯等项目大型设备吊装一体化服务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包含项目规模、项目名称、签订日期页和双方盖章页等,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相关信息,则应提供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 ② 投标人须自身具有3200吨级(含)及以上履带式起重机(须提供该自有设备的所有权证明文件扫描件)和5000吨级及以上液压门式起重机吊装石油化工类设备的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包含项目名称、签订日期页和双方盖章页等关键页,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相关信息,则应提供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 标段二: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① 投标人具有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止1000万吨/年及以上炼油或80万吨/年及以上乙烯项目大型设备吊装一体化服务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包含项目规模、项目名称、签订日期页和双方盖章页等关键页,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相关信息,则应提供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须自身具有3200吨级(含)及以上履带式起重机(须提供该自有设备的所有权证明文件扫描件)。 (4)信誉要求: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0日内,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评审时以现场网上查验为准) (5)主要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 a.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和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相应的证书扫描件); b. 具有石油化工项目大型设备吊装工程项目经理施工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或经竣工验收的委托合同或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须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经理名字、签订日期和盖章页); c. 近5年内无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经历、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②技术负责人: a. 持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b. 具有担任石油化工项目大型设备吊装工程技术负责人的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须包含项目名称、技术负责人名字、签订日期和盖章页),若合同中无法体现技术负责人名字则须提供其他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c. 近5年内无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经历、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② HSE经理: a.具有中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b.10年以上石油化工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经验(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上述人员均须为企业正式职工,且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的连续社保缴纳证明。 (6)其他要求: a. 本次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两年内,在参与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的采购活动中(含招标与非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被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认定或视为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导致否决投标(取消资格预审通过资格、取消报价资格)的情形,如有不实,自愿放弃本次中标资格。(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b.投标人经营状态良好,能为本项目提供足够流动资金,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c.投标人须承诺在招标全过程中,投标人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实地考察。一旦发生投标人拒绝配合,或发现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则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自动取消,并承担相应责任。(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d.投标人无违法、违约、不良诉讼和行政处罚,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且五年内无较大及以上事故。(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资质,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17日 23时55分00秒至2023年08月25日 23时55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注册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11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2 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辽东湾新区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2号楼207评标室4。

5.3 投标人递交的纸质版文件仅作为资料归档使用,如果开标现场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则认为此次投标无效,不再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参与评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兵器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
  •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辽东湾新区滨海大道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指挥部
  • 邮编:
  • 联系人: 魏凤刚
  • 电话: 136*****927
  • 传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10层
  • 邮编:
  • 联系人: 宋银萍
  • 电话: 180*****408
  • 传真: 010*****406
  • 电子邮件: guoxinzhaobiaobq@163.com
8.投诉/异议受理
  • 单位名称: 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
  • 联系人: 李世华
  •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辽东湾新区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
  • 电话: 0427-*******


110*****960********"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exp/bidding/sell/signup/toZbggInfo.do?probid=C110*****960********
,辽宁,盘锦市,大洼区,北京市,海淀区,盘锦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型设备 精细化工 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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