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局税控收款机供货商供货资格及产品选型招标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答复
关于国家税务局税控收款机供货商供货资格及产品选型招标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答复
答 复 函
我们于2007年11月28日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东北新闻网”发布了《关于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税控收款机供货商供货资格及产品选型招标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对《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税控收款机供货商供货资格及产品选型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进行广泛的征求意见。到征集意见截止时间2007年12月5日17时,共收到18份反馈意见的函件,其中有效函件16份、无效函件2份(未署实名或加盖公章)。这些函件从各自的立场不同的角度提出许多问题和建议。
对这些意见和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的归类和梳理,其中:集中性意见17条(指3家或3家以上单位提出);个性意见31条(指2家以下提出);其他问题10条(对招标文件没理解清楚)。总体上各单位对我们对招标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做法都给予赞赏和很好的评价,普遍认为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中没有发现违法违规的问题。同时,我们组织了有关人员对这些意见和问题进行了逐条的认真研究,并向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机构、专家进行咨询和听取其意见。在此基础上,我们对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本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采纳了有利于完善招标文件和解决原文件的出现的书写差错、描述不准确和不够严谨等问题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没有采纳增加投标人不必要的投标成本、使投标活动复杂化和使企业自身利益最大化、只考虑自身特点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经过一个多月的工作,招标文件修改现在已经结束,对招标文件修改的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修改内容表)现予以公示。我们近期将组织开展此次招标活动,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将召开一次该项目的答疑会,解答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编制投标文件的技术性问题。
在此,对关心和支持我们这次征求意见活动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由于时间等因素不能给来函单位一一回函,请给予理解。
附件:招标文件修改内容表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1月11日
招标文件修改内容表
原招标文件页码 | 修改前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标书内容 | ||
P2 | 本次招标选择4家生产厂商 | 本次招标选择5家生产厂商 |
P7 | 11.3的第(4)项:证明“招标文件响应表”中填报内容真实性的相关证明材料。 11.4的第(3)项:证明“招标文件响应表”中填报内容真实性的相关证明材料。 | 证明“招标文件响应表”中填报内容真实性的相关证明材料。 |
P8 | 12.2 投标文件按五部分构成分别编制装订,并分别制作目录和页码。 | 12.2 投标文件按五部分构成分别编制装订,除投标报价文件外,应并分别制作目录和页码。 |
资质部分 | ||
P48 | 社会保险费专用缴款书(2006年12月份凭证复印件) | 社会保险费专用缴款原始凭证(2006年12月份凭证复印件) |
P48 | 1.固定资产规模<1000万得1分; 2.2000万>固定资产规模≥1000万得3分; 3.3000万>固定资产规模≥2000万得5分; 4.4000万>固定资产规模≥3000万得7分; 5.5000万>固定资产规模≥4000万得9分; 6.固定资产规模≥5000万的得11分。 | 固定资产原值设定分值为6分: 1. 固定资产原值<1000万的,得1分; 2. 2000万>固定固定资产原值≥1000万的,得2分; 3. 3000万>固定固定资产原值≥2000万的,得3分; 4. 4000万>固定固定资产原值≥3000万的,得4分; 5. 4000万>固定固定资产原值≥5000万的,得5分; 6. 固定资产原值≥5000万的,得6分。 固定资产净值占总资产比例设定分值为5分,净值比例=2006年度固定资产净值÷企业总资产×100%。 1. 净值比例<30%的,得1分; 2. 50%>净值比例≥30%的,得3分; 3. 净值比例≥50%的,得5分。 |
P48 | 1.许可证有效期5年(含)以上得2 分; 2.许可证有效期在5年以下得1分。 | 1.许可证有效期5年(含)以上得2 分; 2.许可证有效期在5年以下得1分。 注:如果企业发生产品增项等原因,重新核发许可证,导致当前许可证上注明的期限小于原核定期限的,提供有效证明,以原许可证期限为准。 |
P49 | 2006年净资产收益率 | 2006年净资产收益率 (净资产收益率=税后利润÷净资产×100%) |
P50 | 2006年度资产负债率 | 2006年度资产负债率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
P51 | 税控收款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税控器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税控开票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税控后台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项2分 | 具有税控收款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税控器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税控开票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金融税控收款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项2分 |
P51 | 1.无得0分; 2.只提供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得1分; 3.同时提供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得2分。 | 1.无得0分; 2.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得2分。 |
P52 |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控收款机招标项目中标一次的,得5分,中标两次及以上的,得10分 |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家税务总局金融税控收款机试点城市的税控收款机招标项目中过标的,得10分 |
P51 | 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项证明 1.未获得奖项得0分; 2.获奖数量≤3个得1分; 3.获奖数量>3个得2分。 | 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项证明 1.未提供获得奖项证明的,得0分; 2.提供科技成果奖项证明的,得3分。 |
P51 | 税控收款机专利证书 1.未提供得0分; 2.提供得3分。 | 税控收款机专利证书 1.未提供得0分; 2.提供得2分。 |
技术部分 | ||
P22 | 为开关电源,在50Hz±1,电压220V±22V条件下正常工作。 | 在50Hz±1,电压220V±22V条件下正常工作。(凡“为开关电源”字样的均作删除) |
P24 | 界面友好直观,简单易懂,提供演示或培训功能 | 文字描述 |
P52 | 工作温度范围5°C~40°C | 删除此项(与之相应的各档机型此项要求均取消) |
P55 | 金融管理功能的应答要求为:税控功能描述 | 金融管理功能描述 |
P57 | 1.主显分辨率设5分,每行显示汉字个数≥12,显示行数≥8行的得5分,4≤显示行数<8行得3分,显示行数<4行的得1分; | 1.主显分辨率设5分,每行显示汉字个数≥12,显示行数≥4行的得5分,显示行数<4行得3分; |
P58 | 1.MTBF≥30000小时,得10分; 2.30000小时>MTBF≥20000小时,得7分; 3.20000小时>MTBF≥10000小时,得4分; 4.10000小时>MTBF≥5000小时,得1 分。 | 1.MTBF≥20000小时,得10分; 2.20000小时>MTBF≥15000小时,得7分; 3.15000小时>MTBF≥10000小时,得4分; 4.10000小时>MTBF≥5000小时,得1 分。 (注:其他档机型均按上述标准做相应修改。) |
P78 | 1.主显分辨率设5分,每行显示汉字个数≥12,显示行数≥8行的得5分,4≤显示行数<8行得3分,显示行数<4行的得1分; | 1.主显分辨率设5分,每行显示汉字个数≥12,显示行数≥4行的得5分,显示行数<4行得3分; |
P79 | 2.具有2个及以上USB接口的,得3分,1个USB接口的得1分; | 2.具有USB接口的,得3分; (“指标要求”中修改为“USB接口(如果有)”) |
P82 | 1.具有1种升级方式,得1分,具有2种升级方式,得2分,具有3种及以上升级方式,得4分 | 1.具有1种升级方式,得2分,具有2种及以上升级方式,得4分 |
P83 | 1.大屏幕汉字显示,直观的中文菜单功能选择,可以方便地完成税控管理、系统设定、商用管理等操作; 2.各种提示明确,开票操作简单易学; 3.键盘布局合理,常用功能可通过快捷键方式操作; 4.机身贴有重要操作提示,防止用户误操作; 5.为培训状态提供学习模式。 必备;无则为无效投标 | 1.各种提示明确,开票操作简单易学; 2.机身贴有重要操作提示,防止用户误操作; 必备;无则为无效投标 (相应修改“指标要求”的表述) |
P85 | 1.具有2个标准RS232串口的得8分,1 个标准RS232串口的得4分; | 1.具有1个标准RS232串口的得8分; |
P86 | 1.具有1种升级方式,得3分,具有2种升级方式,得5分,具有3种及以上升级方式,得7分; | 1.具有1种升级方式,得5分,具有2种及以上升级方式,得7分; |
服务部分 | ||
P16 | 采取的服务保证承诺应有实际可操作性并具有法律效应。 | 采取的服务保证承诺应有实际可操作性。 |
P26 | 代理服务商不得将销售和服务网点委托给其他单位。(网点为控股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 | 代理服务商不得将服务网点委托给其他单位。(网点为控股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 |
P33 | 1.已建立网点的需提供工商执照及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工商执照需本年年检合格,经营范围覆盖相关业务。 | 1.已建立网点的需提供工商执照副本复印件,工商执照需本年年检合格,经营范围覆盖相关业务。 |
P35 | 销售安装服务描述(用户认购付款后,1天内上门安装、调试完毕,并报当地主管国税机关备案) | 销售安装服务描述(用户认购付款并发卡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上门安装、调试完毕,并报当地主管国税机关备案) |
P36 | 界面 | 接口 |
P38 | 1.本保函应由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议银行、交通银行的总行或者分行出具,分行以下机构出具的保函恕不接受。 | 1.本保函应由各银行的总行或者分行出具,分行以下机构出具的保函恕不接受。 |
P90 | 应答要求:营业执照及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文件、证明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及相关文件、证明无时间限制。 | 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家税务总局及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相关文件、协议等证明的复印件;国家税务总局及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的相关文件、协议等证明应在2007年6月30日前。 |
P90 | 评标标准: 1.已具备提供电子信息产品软、硬件维修、维护服务资格的,得10分; 2.已具备提供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的纳税人端的税务专用硬件产品、设备及纳税人端税务专用软件的维修、维护、应用服务的资格的,得20分。 | 1.已具备提供电子信息产品软、硬件维修、维护服务资格的,得10分; 2.已具备提供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确认的纳税人端的税务专用硬件产品、设备及纳税人端税务专用软件的维修、维护、应用服务的资格的,得15分; 3.已具备提供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的纳税人端的用硬件产品、设备及纳税人端税务专用软件的维修、维护、应用服务的资格的,得20分。 |
P91 | 应答要求:辽宁省税务机关证明原件 | 市一级(不含县级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出具的服务证明原件,国、地税都出具证明的,按累计数量计算;提供服务的有关协议;服务协议有效期限需超过2008年12月31日。 |
P91 | 评标标准:在辽宁省提供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的纳税人端专用硬件产品、设备及纳税人端税务专用软件产品的维修、维护应用服务的,对服务对象的数量评分:按在辽宁省内提供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的纳税人端的税务专用硬件产品、设备及纳税人端税务专用软件产品的维修、维护、应用服务涉及的服务对象数量多少排队,第一名的得20分,第二名得16分,第三名得12分,第四名得8分,第五名(含)以后以及无服务业绩的,得4分;纳税人同时提供上述两类服务的,其服务对象的数量按户次计算;如提供的服务主要属于硬件类服务,同时提供附属于该硬件产品的软件服务的,不得重复计算。 | 在辽宁省为纳税人(企业类)提供与税收业务有关的服务的,按服务纳税人的数量评分:第一名的得20分,第二名得18分,第三名得16分,第四名得14分,第五名得12分,第六名(含)以后以及无服务业绩的,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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