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欣园综合服务处保安服务招标公告

泾欣园综合服务处保安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CQYT-*******
一. 招标条件
本 服务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为泾欣园小区、办公区及体育中心秩序维护,提供24小时全天候门卫值班,治安巡逻,视频监控和重点要害场所守护,治安检查以及应急事件处理,小区出租屋治安管理等治安保卫服务,出入车辆收费、停放车辆管理等服务。 2.1.2招标范围:门卫值班,治安巡逻,重点要害场所守护,治安安全检查以及应急事件处理等。2.2服务期限: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保安服务项目为连续性服务项目,服务期限暂定为三年,服务合同按年签订,招标限价按一年服务期设定,投标人按一年服务期报价;对在第一个合同期内考核合格、无重大安全事故的中标人,可在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不变、签约价格不高于第一个合同期的条件下,按年续签合同。2.3 服务地点:西安市泾河工业园泾环南路1220号。2.4 具体服务标准要求及服务范围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门卫值班,治安巡逻,重点要害场所守护,治安安全检查以及应急事件处理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招标的服务内容。3.3公司注册年限不少于3年;注册资金不少于400万元。3.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3.5近三年有保安服务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6投标人近一年财务状况无资不抵债现象,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3.7进入油田的供应商、施工商及服务商,均须在检察院进行行贿档案查询。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二个月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5-11-26 09: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5-12-02 17:00:00.0
4.1凡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6日起至2015年12月2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西安市雁塔区崇业路23号丰泰大厦8层D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且加盖公章(法人)、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卖,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4.3本次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12-17 09:30:00.0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7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四路长庆宾馆会议室(详见现场指示牌)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肆万元人民币,按项目提交,采用电汇方式。5.4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肆万元整人民币,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以下事项: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从基本账户转出)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GXTC-*******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财务部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六. 开标
招标人:长庆油田矿区事业部本部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12-17 09:30:00.0 开标地点: 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四路长庆宾馆会议室(详见现场指示牌)
地址: 西安市雁塔区崇业路23号丰泰大厦8层D室 邮编: 710067
联系人: 周晓翠
电话: ***-**************** 传真: 029-********
电子邮件: ********@163.com">gx********@163.com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西安含光路支行
账户名: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账号: 7252 2101 8260 0132 01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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