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马初级中学校食堂劳务服务招标公告
赛马初级中学校食堂劳务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武胜县赛马初级中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二、服务内容:学校学生食堂劳务服务。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春季学期结束。
四、采购预算资金:23.5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五、学校基本情况:我校位于四川省武胜县赛马镇赛遂路274号,是一所农村寄宿制初级中学,现有学生约550人,教职工约50人,住校学生近500人,上课期间中午向全体师生提供营养午餐,早晚向住校学生提供就餐。学校食堂实行学校自主经营模式,日常餐品计划、加工、售卖以及食品安全、食堂清洁卫生、食堂水电气管理等运营业务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六、参加本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队伍,该队伍必须有两年以上从事学校后勤服务经历;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响应文件组成
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2. 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详见附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附件);
5. 后勤服务队伍人员名单;
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队伍,该队伍必须有两年以上从事学校后勤服务经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 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报价包含人工工资、工作人员养老险、工伤险、医疗险、大病险、失业险、公司服务管理费等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等一切费用);
8.响应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响应文件应逐页加盖公章。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及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两部分构成,应分别封装于两个个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资格证明文件” “报价表”字样,并注明响应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
八、人员配备要求
厨师不少于两名(红案、白案厨师各不少于一名),杂工不少于4名。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具有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凭县级以上医院办理的《健康证》),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以下。从业人员不能独立从事食堂后勤服务,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成交原则
1.公告期满后,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等相同前提下,以资格审查合格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2.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在1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中选结果公示2个工作日。
3.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人员配备要求,将从业人员名单报送采购人指定负责人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视为放弃成交。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或重新挂牌公开征集供应商。
十、履约验收
1. 接受学校每季度组织的对学校食堂服务的综合性考评。考核标准依据本项目学校食堂管理要求,由学校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包括食品安全、环境卫生、服务品质、人员管理、师生满意度等,按百分制实行综合考核。考核得分在80分及以上时视为考核合格,学校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继续履行合同;考核得分连续两次在80分以下时,视为考核不合格,学校有权按规定做出相应的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无条件终止合同,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2本项目服务期满,合同自然终止。若因考核不合格,学校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撤出,并与学校办理交接手续。
3.如服务人员不符合要求,采购方有权利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另外服务人员名单。如成交供应商不能提供,并视作成交供应商不能交付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采购人。
4. 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即刻终止合同: (1)出现食品安全事故(3人及以上食物中毒)。(2) 连续三次师生满意度测评结果不合格。(3)一年内出现连续三次综合性考评得分在70%以下。(4)以次、劣、假、过期的、另外的品种更换学校各种食品材料或者盗卖学校各类食品材料,损害学校利益和师生健康安全。(5)更换或盗卖学校设备,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6)故意、恶意损坏学校设施设备。(7)不注意成本控制,浪费采购人食材。(8)在上级主管部门或执法部门检查中连续三次不合格,或被作为反面案例和重点整改单位。 (9)不服从学校的监督管理。
十一、劳务服务费支付
本项目采用劳务费用包干,无预付费,每月或每季度支付一次。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国家税务发票及凭证进行支付结算,由采购人直接支付到约定的成交供应商账户。
十二、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 2023年8月23日9时30分前,通过现场方式提交响应文件。接收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3年8月23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武胜县赛马初级中学校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四川省武胜县赛马初级中学校
地址:四川省武胜县赛马镇赛遂路274号(赛马初中学校内)
联系人:尹老师
电话:132*****813
附件:1. 承诺函
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4. 报价表
四川省武胜县赛马初级中学校
2023年8月16日
一、承诺函(格式)
(实质性要求)
根据贵方 采购项目,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全权代表询价供应商 参加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活动,并递交询价文件要求询价供应商递交的全部响应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同意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评审日期起遵循本询价通知书,并在询价通知书规定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成交。
2、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及其它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若我公司虚假承诺,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如取消投标成交资格、保证金不子退还、法定时间内禁止参与采购投标等)。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7、我方根据询价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8、如果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询价、成交后不按询价文件及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书要求签订合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询价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或部分没收。
9、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询价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询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行为。
11、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仔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如对采购公告有异议,已经在载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采购公告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我方同意从采购人规定的询价日期起遵循我单位所有承诺。
13、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中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14、我公司承诺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展约过程中没有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处罚(处理)的情形,否则我公司本次投标、成交作无效处理。
15、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子的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16、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可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公告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17、我公司承诺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
18、本项目如涉及3C认证产品的,我公司响应的产品均满足相关必求,承诺在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供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的3C证书复印件。
19、我方承诺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询价截止时间结束后 60 天。
2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的;
(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21、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与本询价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电话: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供应商盖公章:
日期:
注:询价供应商应按照此格式要求填写询价函。
(实质性要求)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处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XXXX(加盖公章)
日期:XX年XX月XX日
说明:上述证明文件在资格性响应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提供护照复印件)时才能生效。
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实质性要求)
四川省武胜县赛马初级中学校:
本授权声明: XXXX(供应商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XXXX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XXXXXX)询价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询价、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
职 务:XXX
被授权人签字:XXX
职 务: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注:
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报价表
(实质性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报价 | 备注 |
1 | 四川省武胜县赛马初级中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采购 | ||
合计金额大写: |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签章)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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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校食堂劳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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