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统筹示范区还建房(一期)永兴苑工程外电设备招标公告
城乡统筹示范区还建房(一期)永兴苑工程外电设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汉市城乡统筹示范区还建房(一期)永兴苑工程外电设备采购项目已由武汉市汉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阳发改投[2013]6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市城乡统筹示范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武汉市城乡统筹示范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武汉市城乡统筹示范区还建房(一期)永兴苑工程项目的外电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武汉市汉阳大道以南,新天大道(规划道路)以北,什湖大道(规划道路)以东,琴断口小河以西储备用地范围。
2.2 项目规模及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主要包括武汉市城乡统筹示范区还建房(一期)永兴苑工程配电的采购、安装、质量保证及缺陷修补等全过程工作:1、10KV电缆工程线路采购及施工,即从市政10KV高压供电电源点至本工程变配电所及变配电所内10KV电缆工程,包含10KV电缆、室外高压电缆敷设、室内电缆桥架及设备等所有有关电气装置的采购与安装工程; 2、本工程变配电所内的相关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包含设备配套的接地、二次线路、母排及密集母线(由变压器至低压进线柜); 3、负责办理从施工、装表、系统设备的检测、验收、送电一条龙服务的交钥匙工程,以及完成交付使用、保修期服务等。投资额约为3300万元。
2.3 工期:180日历天。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为8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
3.2投标人须是投标主要设备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如授权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商的授权。
3.3投标人须具备四级或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4不接受联合体。
4. 资格预审方法
根据《关于城建重点施工招标、评标的意见》(武建重[2010]1号)的规定,本次资格预审采用预选承包商制,当投标申请人过多时,资格预审洽谈对象不少于7家。
5. 报名及资格预审的要求
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以前(法定节假日休息)由授权委托代表本人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相关资质正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主要设备(变压器、电缆、配电柜等)的制造商授权书、近三年内类似已完工外电设备项目业绩合同等资格证明文件。以上复印件均须逐页加盖公章并按以上顺序胶装成册,于2015年11月 25 日到 12 月 1 日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00时在招标代理机构处现场报名,资料携带不全或无效、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被拒绝报名。资料携带齐全的潜在投标人经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参加正式投标。
6. 招标文件的购买
6.1招标代理将通知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市城乡统筹示范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武汉市汉阳区永丰路特1号
联系人:胡海燕、王璇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5029室
联系人:邝欢、黄劲松
电 话:***-********
传 真:***-********
银行开户行名称及账号:
户 名: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水果湖支行
帐 号:1279 0543 3810 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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