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长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关于联合遴选预重整评估、审计机构的公告

福建长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关于联合遴选预重整评估、审计机构的公告

福建长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 关于联合遴选预重整评估、审计机构的公告
为推进问题楼盘矛盾化解,维护社会稳定,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成立了“闽乐家园项目破产重整领导小组”,拟对福建长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进行破产预重整,领导小组下设清算组,清算组通过公开随机摇号,选定福建知信衡律师事务所为清算组成员。为顺利推进福建长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预重整的相关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清算组拟公开选聘评估机构、审计机构为福建长新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及其开发建设的“闽乐家园”项目提供全部资产价值评估、财务专项审计服务。现就联合遴选长新公司预重整程序审计、评估中介机构公告如
下:
一、债务人概况
福建长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33RCXY3W,登记成立日期:2020年4月21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
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1000万元(已实缴),股权架构:福建闽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0%。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物业管理;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开发了[长乐鹤上新力悦榕首府“长乐闽乐家园”项目], 该项目土地成交总价:7.89亿元,土地款均已交讫;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6.28万㎡,容积率:2.3,计容建面:14.44万㎡;合计规划10栋(31-32F)高层,其中两栋安置房;项目需配建安商房3万㎡以及建设6100㎡商业;
该项目于2021年10月8日全面停工、停产。
(二)项目建设施工完成情况
目前项目1#、2#、3#规划总层高为33层已盖至23层,7#规划总层高为33层已盖至10层,其余楼栋暂未动工,具体情况以施工现场为准。注:具
体情况可联系清算组到现场了解。
三、工作内容
(一)评估机构
对福建长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在建工程、办公设备、对外债权等存量资产市场价值及变现价值;对债务人名下
房地产项目的开发价值作出预估。特别提示:在对资产进行价值评估时,应注意将还迁、已售资产部分价值予以扣除,另需对应收账款例如可收尾款情
况进行清查梳理)进行价值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对偿债能力事项发表意见。
(二)审计机构
对福建长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及相关规则的规定独立、公正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核资审计、负债金额核定,企业偿债能力审计、注册资
本缴付情况审计、财务混同及关联交易审计、债权债务审计、可撤销事项审计、董监高是否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或侵占债务人财产审计、拆迁安置
补偿款支付及差欠情况审计(需要细化到每户)、购房户交款情况(需要细化到每户)、股东闽越公司与长新公司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等,最终以
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的约定为准。
四、基本要求及报价
(一)评估机构
1.资质条件
(1)福建省范围内登记注册(含分支机构),获得住建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一级资质、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土地估价备案资质、福建省财政厅颁发
的资产评估师资质,注册资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合计不少于5名,能满足工作质量和工作要求;
(2)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行政机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且不得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
人名单;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时间要求
(1)评估机构一经清算组选定,须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入驻企业开展工作;
(2)应在收到清算组发送的中标通知之次日起45日内完成,并提交书面工作成果。
3.竞聘人承诺和注意事项
(1)与清算组、债权人、债务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2)接受并满足清算组对项目完成的时间及质量要求;
(3)根据清算组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对评估报告进行解释、更正、说明,包括案件进入法院的破产重整程序后,应清算组要求重新调整评估基准日
后的更正报告;
(4)根据清算组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清算组、债权人提出的相关问题予以回复;不能现场答复的,应在3日内书面答复;
(5)必要时,根据清算组的要求,针对专门事项出具意见或报告,不再另行收取费用;
(6)必要时,为清算组提供专业知识咨询。
4.报价、费用支付
2023/8/17 下午10:20 福建长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 关于联合遴选预重整评估、审计机构的公告
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yczgg/ggxq?yczgg=*********A1AB04A58F829B64D6D28B7 2/3
(1)本次选聘各竞聘机构结合工作量、工作要求、市场标准等综合进行报价。本次报价为一次性包干价格,不设置二轮报价环节。报价必须明确具
体金额,只提供计算方式的,按废标处理。
(2)评估成果应获得清算组及人民法院的认可。鉴于预重整项目的特殊性,前期不支付评估机构任何费用,待债务人重整计划通过后,经人民法院
批准后支付。
(二)审计机构
1.资质条件
(1)在福建省范围内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具备法定从业资质,注册会计师不少于5人;
(2)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行政机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且未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人
名单;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时间要求
(1)审计机构一经清算组选定,须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入驻企业开展工作;
(2)应在收到清算组发送的中标通知之次日起45日内提交书面工作成果。
3.参选机构承诺和注意事项
(1)与清算组、债权人、债务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2)接受并满足清算组对项目完成的时间及质量要求;
(3)根据人民法院或清算组的要求,对审计报告进行解释、说明,包括案件进入法院的破产重整程序后,应清算组要求重新调整审计基准日后的更
正报告;
(4)根据人民法院及清算组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清算组、债权人提出的相关问题予以回复,不能现场答复的,应在3日内书面答
复;
(5)根据清算组的要求,需要对本项目某一事项或某几项事项具体细化审计服务工作的,不再另行收取费用,并按时出具意见或报告;
(6)必要时,为清算组提供专业知识咨询。
4.报价、费用支付
(1)本次选聘工作由各竞聘机构结合工作量、工作要求、市场标准等综合进行报价。本次报价为一次性包干价格,不设置二轮报价环节。报价必须
明确具体金额,只提供计算方式的,按废标处理。
(2)审计成果获得清算组及人民法院的认可。鉴于预重整项目的特殊性,前期不支付审计机构任何费用,待债务人重整计划通过,经人民法院批准
后支付。
(三)评估机构、审计机构书面报名材料要求
(1)参加债务人重整评估、审计工作的意向书(原件),并承诺被选定机构不得拒绝签订委托合同,工作期间若因中标机构原因导致清算组、人民
法院决定更换服务机构的,备选机构不得拒绝;
(2)有效的评估、审计机构注册证书(如有)、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
印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全部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复印件;
(4)破产清算、重整业绩证明(委托评估、审计的合同复印件);
(5)注册资金、人员构成、部门设置、质量和风险控制、服务承诺等基本情况简介;
(6)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大型企业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
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报价(固定包干价)等);
后续清算组可能要求提供的进一步材料,以备遴选。以上相关材料均带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材料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予以佐
证。
(7)评估与审计机构实施联合投标。
五、机构的确定
1.评审小组将采取综合评分的方式在报名机构中选择责任心强、效率高、有实力、收费合理且具有处理类似项目经验的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的评
估/审计工作,未被聘用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若仅有1家机构报名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评审小组可直接选择该机构作为中标人。
2.本次竞聘不设现场答疑环节,由评审小组依据各竞选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书面评选,评分第一名作为中标机构,第二名作为备选机构(若
有),其余机构不再另行通知,被选定机构不得拒绝与清算组签订委托合同,工作期间若因中标机构原因导致清算组、人民法院决定更换服务机构的,
备选机构不得拒绝。
3.评估/审计机构的报价应为包干价,中标机构开展工作所需的差旅费、住宿、餐饮等费用统一计入服务费用,不单独报价及结算。
4.竞标文件一经提交,无论是否中选,清算组均不予退还。
2023/8/17 下午10:20 福建长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 关于联合遴选预重整评估、审计机构的公告
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yczgg/ggxq?yczgg=*********A1AB04A58F829B64D6D28B7 3/3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1.请有意承接本项目评估/审计中介机构,于2023年8月28日中午12:30分前将报名材料装订成册并密封,封面及全部文件均加盖参选机构公
章,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全部文件应提供正本1份,副本2份,合计3份;不足3份的,按废标处理。
2.提交方式:现场提交或邮寄至福建知信衡律师事务所(邮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仓山万达广场A2#21层,邮寄提交的,需提前告知清算组,并提
联系人:柯律师(183*****441)、黄律师(137*****465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清算组所有。
福建长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O二三年八月十七日

标签: 评估 审计 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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