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打造合规型医疗机构,自律医疗服务行为,规避合规执业风险,持续提高医院管理运营法治化水平,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拟采购专业法律服务机构,用于解答医院在经营管理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或医院对外发生纠纷或诉讼时,作为其代理人参加听证、行政复议、诉讼或仲裁活动等,助力医院规范管理职能,防范相关法律、合规风险。秉承高效务实且公开公正的采购原则,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医院常年法律顾问项目进行采购。现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公开邀请。
一、项目概况如下:
1. 项目名称:法律顾问
2. 采购单位: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
3. 服务地点: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
4.资金来源:自筹
5.邀请供应商范围:沈阳市符合资质且具备合规管理经验的律师事务所。
二、供应商受邀应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谈判时提供);
3.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谈判时提供);
4.律师事务所一年内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诚信承诺函;
6.律师事务所简介;
7.律师团队人员简介,曾担任过医疗机构律师的提供判决书;
8.符合公立医疗合规管理需求的法律服务方案;
9.服务报价。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至2023年7月28日下午16:00止。
2.报名要求:请将以上资料送至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院办。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谈判时提供);
(3)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谈判时提供);
以上纸质版均需按材料的内容性质加盖相关印鉴。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7月31日上午10:00。
开标地点: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门诊9楼会议室
评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
联 系 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180*****866
标签: 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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