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福新村四处、中心河、吴舍河路灯辅材招标公告
万福新村四处、中心河、吴舍河路灯辅材招标公告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盐城市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建湖县路灯管理所的委托,现对建湖县万福新村四处、中心河、吴舍河路灯辅材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报价。二、项目概况1.采购单位:建湖县路灯管理所2.项目名称:建湖县万福新村四处、中心河、吴舍河路灯辅材询价采购3.采购内容:采购范围内所有产品(电缆、铜心线、纸刀片、纸刀、铜管、不锈钢螺丝、铜线鼻子、绝缘自粘带、防水胶带、手衣一批)的供货、运输(送达至招标方指定地点并卸货)、安装、调试、检验及售后服务等内容。4.资金来源:财政,已落实5.标段划分:一个 6.供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7.供货地点:建湖县路灯管理所8.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45万元,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作无效标处理。9.质保期:三年。10.付款方式: 货到指定地点安装结束验收合格后,在当年年底付项目合同价的60%,运行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到年底付合同价的20%,余款运行满二年后,年底结清。 三、报价要求:1.报价人于 2015年12月2日9:0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并在档案袋上注明报价项目和报价单位名称后送至报价现场(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双湖路住建大厦一楼)。2.报价文件组成:①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③相关范围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报价表;⑤投标承诺书;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⑦供应商登记表;⑧技术响应表。报价单位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报价文件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报价文件①-③项加盖公章后的复印件和④-⑧项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与①-④项原件一并密封装袋。报价文件应在封面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报价单位参与报价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如不能提供身份证原件的按无效标论处。报价单位应将报价文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章印(或签字)后密封,正、副本密封在一个封袋内,并在封袋上注明报价单位名称、项目名称。3.该招标采购项目为询价采购,请响应方一次性作出最终报价;评标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在最高限价以下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报价文件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4. 报价人在报价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整以非现金方式(含: 银行汇票、电汇、现金缴款单或银行转账)汇至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收款单位:建湖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建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行号:********0304 账号:****************005297),在递交报价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凭银行单据到交易中心大厅换取保证金收据后方可参加开标。5.中标单位须向代理机构交纳中标金额1%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上述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此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6. 报价后,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单位交纳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等验收合格后返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7.报价单位须在2015年12月1日17:00时前以传真(****-********)或其它有效形式与代理机构确认参与报价(报名时须提供招标采购项目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参与报名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确认参与报价后放弃报价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示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建湖境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达不到上述投标要求的报价文件作无效标论处。四、联系事项:招标人:建湖县路灯管理所 招标单位联系人:徐宏军联系电话:138*****259代理机构:盐城市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人:姜广永联系电话:****-********传真:****-********监管机构: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事联系电话:****-********、****-********五:建湖县万福新村四处、中心河、吴舍河路灯辅材技术参数要求 2015年 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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