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黄龙机场飞行区升降带平整范围内消除直立面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九寨黄龙机场飞行区升降带平整范围内消除直立面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已由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为比选人自筹,比选人为四川九寨黄龙机场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比选范围、计划工期及质量要求
2.2比选范围:九寨黄龙机场飞行区升降带平整范围内293个灯箱基础、110m天线基座、掉头坪道肩边线335m、联络道道肩边线1035m的消除直立面施工项目。
3.1一般要求: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有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处于有效期内。
3.3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民航机场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为比选申请本单位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曾担任机场场道施工或维修项目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注:附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信息查询截图、近6个月内社保缴纳证明(申请人应当准确清晰标注拟派项目经理信息,所附资料务必字迹清晰便于辨认),身体健康,能适应高原地区工作。
3.4业绩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在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1个高高原机场的场道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或场道维修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
3.5 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且显示无亏损。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6信誉要求:
3.6.1一个申请人只能提交一份申请文件。但如果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问接持股50%及以上的相互关联的独立法人。(4)存在管理关系的法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申请文件格式)
3.6.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按无效比选申请处理:
(1)比选申请文件未真实反应比选申请人情况;(2)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3)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4)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5)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申请文件格式)
3.6.3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递交截止时间前2天内查询,须注明查询网址和查询时间)
3.6.4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申请人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n**********/index.html)查询重大税收违法记录,提供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递交截止时间前2天内查询,须注明查询网址和查询时间)
3.6.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申请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递交截止时间前2天内查询,须注明查询网址和查询时间)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获取起止时间:请于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21日,每日0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
4.2.1现场获取:在四川省阿坝州松潘县川主寺镇九寨黄龙机场山下综合楼二楼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比选文件。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
4.2.2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的服务。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25日10:00,地点为四川省阿坝州松潘县川主寺镇九寨黄龙机场山下综合楼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九黄机场”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四川九寨黄龙机场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阿坝州松潘县川主寺镇磨坎坡路1号 联 系 人:史先生 电 话:182*****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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