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杏西桥U槽及后台接线工程招标公告

银杏西桥U槽及后台接线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银杏西桥U槽及后台接线工程

二、招标控制价:64.737万元(预算价下浮10%)

三、付款方式:工程竣工后付审计决算价的40%,竣工一年后付审计决算价的30%,余款竣工两年后付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手续的。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无;

(2)其他:无。

4.5其他要求:

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在公示期内的。

(2)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为准)

五、投标报名

5.1请申请人于2015年11月30日8 时至 17 时至黄桥镇便民服务中心二楼招投标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3报名时须递交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入到下述账户后,携带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至黄桥镇便民服务中心二楼招投标中心换取缴款收据。投标保证金金额: 伍万元 人民币,缴纳形式: 电汇 ,户名:泰兴市兴黄综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帐号:****************073353,开户银行:泰兴农商行黄桥支行。

六、本工程为资格后审,审查内容和评标办法见附件。

七、公告发布时间:

2015 年11月25日起, 2015 年11月30日止。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敏 电话:139*****755

黄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 11月25 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条件如下: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

4、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5、主要施工人员证书(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等);

6、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组成人员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7、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8、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泰备案表(指企业注册地不在泰兴市区域范围以内的企业)。

附件二: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为95分,企业综合实力为5分。

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

1、投标报价(95分)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5个(不含5个)时,去掉1个最高投标报价和1个最低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9个(不含9个)时,去掉2个最高投标报价和2个最低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95分,其它投标报价与之相比,每高出1%扣0.3分,每低1%扣0.2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分值保留二位小数)。

2、企业综合实力(5分)

2.1资质等级(1.0分)

投标人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得1.0分;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得0.5分;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得0.3分。

2.2类似工程业绩(2.5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承担过类似工程的,得2.5分;其余不得分。

(类似工程指2010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后由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工作时完成的黄桥镇范围内的道路及桥梁工程)。

2.3 获奖(1.5分)

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工作时承担的工程获得奖项在有效期内的(有效期以资格审查时间向前推算,国优工程的有效期为五年,省优工程的有效期为三年,市优工程的有效期为一年。获奖时间从发证或发文之日起算起,若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以发文的时间为准)的,按下列标准计算得分:省辖市级市优得0.3分;省优(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江苏省市政工程协会评审的“江苏省市政示范工程”)得1.0分;国优(“国家优质工程”、“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得1.5分;(国优指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市政工程协会评审的“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供核实(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1、工程施工合同;2、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3、有权部门发放的优质工程文件和获奖证书;4、工程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上述资料无法反映技术指标的,还应提供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工程照片、图纸、工程决算资料、设计审查合格书及反映工程规模的主要设计文件(平面图、剖面图或工艺流程图)等。

经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名靠前,如投标报价也相同,则企业综合实力得分高的投标人排名靠前,如均相同,由招标人抽签确定排名。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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