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用房改造招标公告
业务用房改造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市建阳区国土资源局业务用房改造项目(招标编号FJLSNPJY-J1539)已由 南平市建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以潭发科改(2015)278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建阳区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南平市建阳区国土资源局、南平市建阳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南平市建阳区 ;
2.2.工程建设规模:投资人民币约421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平市建阳区国土资源局业务用房改造项目施工图上所有的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及业主要求为准;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18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_;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及以上(含临时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7.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且未被我市建设行政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8. 根据闽建筑【2015】23号文规定,投标人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否则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 26日至2015年 12 月 2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30分至 12 时00分,下午 2 时 30 分至5时30 分,到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阳办事处(地址:建阳区人民路狮子巷新华书店隔壁 )购买招标资料。
4.2.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工程控制价、招标文件) 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K值为10%。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 12 月 14 日下午5:00之前(以银行到户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或转账形式或按闽建筑 【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
6.4.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南平建阳支行
开户名称: 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4143 7102 1382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 12 月 15 日上午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平市建阳区童游崇阳北路物资大厦四楼)。
7.2.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建造师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带原件核验)。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建阳区国土资源局、南平市建阳区房地产开发公司;
地址: 建阳区童游宋慈路 ,邮编:354200 ;
联系人及电话: 姜先生 电话:139*****046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建阳办事处地址:建阳区人民路狮子巷新华书店隔壁 ,邮编: 354200
电 话: ****-*******、******* ,传真: 0599-*******
联 系 人: 小刘、小项
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南平市建阳区童游崇阳北路物资大厦四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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