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港绿色建材一期工程设备一标段

兴化港绿色建材一期工程设备一标段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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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21*****86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化港绿色建材一期工程已经由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兴化港绿色建材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发改审发[2023]3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化港绿色建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兴化国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兴化港绿色建材一期工程设备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兴化港区内
2.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2.4万平方米,建设内容:拌合站、建材加工厂、仓储及道路、管网等配套设施(含设备基础)
2.3工期要求:11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兴化港绿色建材一期工程设备一标段
兴化港绿色建材一期工程设备一标段
2580.0
2.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生产线主设备【包含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振动筛、立轴破碎机(制砂机或整形机)】到达甲方场地,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生产线设备安装完毕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5%,生产线空载联动调试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5%,生产线负载调试验收合格试生产三个月或五万吨先到为准,支付合同价款的5%,剩余5%作为质保金,生产线无质量缺陷,无售后服务不及时响应,质保期满后付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执业资格;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其他要求

(1)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根据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规定,经查询,未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未被限制投标的。未被兴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通报停止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的生产商和经销商。同一品牌生产商与经销商同时投标,只接受生产商。

(4)投标人应自行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答疑、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开始,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投标人远程参加开标,无需亲临开标现场。

(6)本项目由兴化市住建局履行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职能,监督电话:0523-********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8月18日08时30分至2023年08月24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4.3投标工具使用费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08日09时30分
6.评标方法
6.1是否评定分离:;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有投标人单位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由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如需)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投标货物清单

符合第五章“货物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诚信投标承诺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其他

无本章3.2.3所列情形之一

……

……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40分

技术响应:30分

商务响应:5分

售后服务:10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

业绩:5分

注: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R方法三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值在开标前有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99%、100%。

R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价是指按本章3.2.4款修正后的投标报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3(1)

投标报价

(40)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等于评标基准价(40)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2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3(2)

技术响应

(30)分

技术规格,参数,推荐品牌等响应(10)分

根据货物的制造、安装及验收标准、所投品牌及检测报告,对所投货物的技术规格、参数响应,推荐品牌进行综合评审,得分区间为1-10分

配置的合理性(5)分

根据货物的生产线流程其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得分区间为1-5分

布局的合理性(15)分

根据货物的生产线工艺流程及场地布局,进行功能分区、模块化设计、检修预留、工业美学、非标件设计、水电暖通设计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 ,得分区间为1-15分

2.2.3(3)

商务响应

(5)分

付款方式(3)分

若付款方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1)分

交货期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同的,不得分;优于招标文件的酌情加分区间0-1分,最多加1分。

质保期时间(1分)

满足质量保证期12个月承诺的不得分;每增加半年质保期加0.5分,最多加1分。

2.2.3(4)

售后服务

(10)分

售后服务承诺(3)分

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机构地点及人员配置进行

售后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分,得分区间为0-3分,未作出承诺的不得分。

售后服务内容(2)分

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体系的完整性,及时性进行综合评分,得分区间为0-2分,未作出承诺的不得分。

质量保证期外的价格及服务承诺(2分)

根据投标人质量保证期外的价格及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分,得分区间为0-2分,未作出承诺的不得分。

培训方案及计划(3分)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人操作、维护人员的培训方案及计划进行综合评分,考察方案及计划的可行性、合理性,得分区间为0-3分。

2.2.3(5)

安装及调试方案

(10)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

根据投标人安装及调试方案的合理性、全面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审,重点考察针对本项目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安装计划、实施方案,以及时间、质量、安全控制措施等,得分区间为1-10分。

2.2.3(6)

业绩

(5)分

业绩(5分)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目合同金额1500万元以上类似设备销售业绩(设备含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振动筛、立轴破碎机(制砂机或整形机))的得1分,每增加一项供货业绩加1分。满分5分。

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扫描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兴化港绿色建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兴化国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兴化市临城街道红星南路20号
地址:
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207室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人:
蔡先生
电话:
电话:

标签: 工程设备 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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