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崇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我爱浙疆”OTA平台旅游数字赋能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崇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我爱浙疆”OTA平台旅游数字赋能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我爱浙疆”OTA平台旅游数字赋能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9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分2023-01-179

项目名称:“我爱浙疆”OTA平台旅游数字赋能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我爱浙疆”OTA平台旅游数字赋能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建设网上旅游旗舰店1个,举行线下活动1次,丰富阿克苏旅游网络产品,提升网络、数字化旅游水平,进行阿克苏旅游数字推广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3年12月31日前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9日至2023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9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8月29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网上投标,网上开标、评标),供应商需办理CA锁。已办理CA锁的,需添加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使用的功能。CA锁办理或升级地址:阿克苏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号楼二楼D5数字证书窗口(地址位于阿克苏市多浪河二期),联系人:卢海霞,咨询电话:0997-*******。或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新疆数字认证中心网站https://www.xjca.com.cn/办理。供应商因未注册入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库”、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各政府采购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本级

地 址:阿克苏解放中路2号

联系方式:0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崇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克苏市健康南路电力小区1号住宅楼3单元1001室

联系方式:152*****4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娟

电 话:152*****468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数字 TA 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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