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观音湖游泳场公共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观音湖游泳场工程经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遂发改〔2008〕14号 文核准,由遂宁市规划和建设局委托遂宁市顺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工程通过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遂宁市观音湖
工程规模:面积 约18000 平方米
资金来源:自筹和财政拨款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招标范围:公共景观工程
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投标资格要求
1、施工企业: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应具有叁级及以上项目经理或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具有类似工程经验。
3、具有满足本工程建设的财务实力。
三、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者,请携带下列资料,按规定时间和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授权书、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单位授权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古建筑企业可不提供)。
3、项目经理需提供经年检的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园林古建筑企业可不提供)、近三年内担任项目经理的市政或景观园林类似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书。
4、技术负责人需提供身份证、项目经理资格证或施工员岗位证、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近三年内担任技术负责人的两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书。
5、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从2006年1月至今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6、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班子成员应包括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等人员的有效的岗位证书。
7、财务状况:2005、2006年财务审计报告。
8、省外投标单位须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川建发(2006)101号文)要求投标办理登记手续,并在报名时出示《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和《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投标登记介绍信》。
9、以上8项资料均需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四、购买招标文件的地址:遂宁市建设大楼附三楼205室。
五、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08年1月14日至1月18日(每天9:00-11:30,14:30-17:00)。
六、招标文件售价150.00元(不含资料费),售后不退。
招标人:遂宁市规划和建设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杨军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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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18代理单位联系人:邹艳菊
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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