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水地村、马架子、烧锅营子村等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下水地村、马架子、烧锅营子村等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喀喇沁旗人民政府文件批复,招标人喀喇沁旗水利局决定对喀喇沁旗2016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编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喀喇沁旗2016年十家乡楼子店村、牛家营子镇下水地村、马架子、烧锅营子村等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编制。

2、资金来源:国家专项资金、自治区配套资金、市级配套资金。

3、设计总规模:规划坡耕地综合治理总面积8.0394km2。

4、计划工期:自中标之日起 60 日历日内完成。

5、设计标准:按水利部《水土保持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449-2009)和水土保持相关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进行编制,并通过自治区审查。

6、招标范围:喀喇沁旗2016年十家乡楼子店村、牛家营子镇下水地村、马架子、烧锅营子村等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编制。

三、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四、建设地点:喀喇沁旗

五、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具有承担本工程规模的设计能力。

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水土保持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担任过类似工程的设计工作的设计总负责人;其他各专业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类似工程的设计工作经验。

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不得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有不良行为、被相关主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的,并提供信誉良好的承诺书(见附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2015年11月28日至2015年12月2日,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喀喇沁旗众和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喀喇沁旗旅游局三楼)获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有效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鲜章3份(监察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1份,投标资料需装订成册):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资质证书(副本)

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书:项目总负责人水利、水土保持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担任过类似工程的设计工作的设计总负责人证明材料;各专业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类似工程的设计工作经验证明材料。项目总负责人与公司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和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7)法人授权委托书。

8)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

9)自治区外企业参加招投标活动还须到赤峰市主管部门备案。

10)企业所在地检察院或喀喇沁旗检察院预防犯罪科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11)提供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企业无拖欠人员工资证明。

同时,投标人还需要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有效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手机号)、传真、网址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以上资料投标人需到喀喇沁旗监察局备案。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喀喇沁旗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喀喇沁旗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喀喇沁旗锦山镇

联系人:苏娜

联系电话:****-*******

交易中心:喀喇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喀喇沁旗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三楼

电 话: ****-*******

监督单位:喀喇沁旗监察局

电 话:0476-*******

监督单位:喀喇沁旗检察院

电 话:0476-*******

单位: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476-******* 0476-*******

招标代理机构:喀喇沁旗众和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喀喇沁旗旅游局三楼

联系人:慕女士

电 话:****-*******189*****888


2015年11月26日


商业信誉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根据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活动的资质审查标准规定,特向贵单位郑重承诺:

(投标人名称)具备良好的经营信誉及履行合同的能力。法定代表人、财务及其他部门负责人在此日期前 年内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本单位在此日期前 年内未发生过责任性质量事故,未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和处罚,未发生过诉讼及仲裁情况,无任何不良纪录。

投标人:

日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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