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科技馆智能机器人展品采购招标公告

营口市科技馆智能机器人展品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营口市科技馆智能机器人展品采购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08-18 至 2023-08-25
撰写单位: 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陈楠楠
(营口市科技馆智能机器人展品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营口市科技馆智能机器人展品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营口市科技馆智能机器人展品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50,000.00
最高限价(元):450,000
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本项目标的:营口市科技馆智能机器人展品采购

项目名称

展品名称及技术要求

数量

科技馆机器人展品采购

架子鼓机器人

1

智慧机器狗

1

注(详见展品规格参数要求)

“智能机器人”主题展品深受广大青少年观众喜爱。为发扬本主题展厅教育意义,更新陈旧破损展品,决定采购二件主题鲜明、样式新颖、互动性强、技术含量高的新展品,以丰富展馆内容,提升观众吸引力。

项目依据:《科学技术馆建设标准》、“关于全国科技馆免费开放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15]20号、“市科技馆2023年度免费开放经费使用计划”。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要求:展品设计制作及安装应质量优良,耐用度高;设计、安装等服务应响应迅速、施工及时并符合甲方要求。

安全要求:产品符合国家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安全规则,表面装饰物应安全可靠、无棱角;灯光、装饰物制作与安装等应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涉及到电气布线、安装等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技术规格:展品设计尺寸应符合合同需求,选材合理,制作工艺精良;互动展品应操控流畅,反馈现象明显,科学寓意明晰;展示窗应做防爆处理,透明度高,无视线阻挡;随机说明牌应科学严谨,内容无错误。

物理特性:展品整体圆润坚固,基台扎实可靠;连接件紧固坚实;操控终端便捷易用,活动顺滑,连接牢固;表面装饰件无变形、色差;整体颜色明晰、饱满、持久;设计风格美观大方。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计划采购主题展品2件。合同交货期签订合同后两个月内,交货地点营口市科学技术馆。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 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

服务期限:符合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

服务效率:根据采购人的服务要求,中标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完成采购人所需的有关服务。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及方法;

本项目按以下设计要求为标准进行验收。

台体设计:用材扎实合理,整体设计美观稳固,安全度高,耐用性强,现代感强;材料设计需符合《国家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和《公共场所阻燃制品标准》。

科学性设计:直观形象演绎科学原理,教育效果显著,寓基础知识于新颖互动实践中。

互动程序设计:互动性强,交互合理,操作难度适中,触觉灵敏,回馈快捷;智能台体要求音量适中,声音优美。

验收方法:由使用方及相关科普专家组成3人验收小组,现场测试评判表决通过的方法进行验收。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由供货商随产品免费提供备品备件、使用说明书;免费提供安装调试;免费提供产品操作培训和技术维护指导,时间一周以上。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8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8月25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9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招标公告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2、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可通过远程腾讯会议参加开标会议。
3、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外,还应将加密的电子版备份文件(具体事项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到代理机构邮箱(ykcxzb@163.com),并备注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营口市科学技术馆
地 址: 青花大街西8号 科学技术馆
联系方式: 04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
联系方式: 0417-*******
邮箱地址: ykcxzb@163.com
开户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184*****8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楠楠
电 话: 0417-*******

标签: 智能机器人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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