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套船闸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创建标志标牌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大套船闸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创建标志标牌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大套船闸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创建标志标牌项目经上级部门批准,资金来自财政,已落实,招标人为盐城市大套船闸管理所。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大套船闸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创建标志标牌项目。

2.项目地点:滨海县套坎路188号

3.最高限价:4.795万元

4.采购需求:为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做好创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管理单位,现结合处推广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根据《江苏省省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管理办法》《盐城市市本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和防汛防旱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水利工程标识标牌》对管理所内运行区、办公区等场所标识标牌进行更新。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5.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

6.质量等级:合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资料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处理。

(2)对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须在签订采购合同前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免收履约保证金,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根据需要,我单位将对上述有关复印件的原件进行核实(原件核实后退回),经核实不一致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三)其他条件

1.投标人应为具备广告设计、制作等资质的企业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财务状况和信誉良好。提供以下相关资料并加盖企业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的还须提供法人书面委托证明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从2023年1月—2023年7月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谈判须知

1.本工程总工期50天。

2.报价人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不论比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这些费用。

3.报价表须密封并加盖公章,并写明报价人单位名称、地址及联系电话。

4.不允许同一报价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工程报价表。

5.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承包方式:总包。报价费用包括为完成本工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6.采购人提供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为估算,只作为报价人参考,报价人应对现场工作量进行复核。

7.无条件接受相关部门延伸审计。

四、谈判时间及相关要求

1.获取谈判文件

请有意的供应商自行在盐城市水利局网站下载谈判文件。

2.现场踏勘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供应商须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主动向采购人了解项目实施内容,提供现场踏勘证明文件并装订到报价文件内(未提供现场踏勘证明文件的视同未响应招标文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与投标有关的相关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以未踏勘现场或踏勘现场不细致而怠工或要求增加施工费用。勘察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24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

3.谈判方式

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谈判文件将被否决。

递交报价时须将报价表装袋密封,并在骑缝处加盖公章或签字,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本次报价不接受电子版报价。

采购人有权拒绝列入处系统黑名单的单位参与竞标报价。

4.谈判截止时间及送达地点

供应商将加盖公章的投标报价文件密封后于2023年8月25日上午9:30前递交盐城市大套船闸管理所二楼会议室。

5.按规定程序进行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经局网站公示1天后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须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工期、质量等要求。工程资料须与项目进度同步,工程完工后一周内提交完整的、符合要求的项目资料和结算资料。

6.本次报价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工本费。

五、承包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

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以已完成合格的工程量为准,经发包人签证确认后按实结算。

2.合同款支付

项目开工后预付合同价款的10%,在承包人开具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付至;通过管理所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中途可根据形象进度付款一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0%;经竣工验收后,全部付清。以上付款均无银行利息。

缺陷责任期(一年)内对该项目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免费维修,如出现拒绝维修、不及时维修、维修质量达不到要求等问题,采购人有权对施工方实施相应的惩罚措施,并将成交供应商列为信用受损单位。如成交供应商在处系统尚有其他在建项目工程,采购人有权从中扣取相关维修或赔偿资金。

六、谈判程序、方法和成交标准

1.成立谈判小组:评标小组由市枢纽处纪检监察、财务、工管和相关经济、专技、管理等成员组成,评标工作由谈判小组负责。

2.谈判时间:2023年8月25日上午9:30在盐城市大套船闸管理所二楼会议室进行评标。

3.谈判原则

①评标小组在确认报价人资格、质量和服务等符合要求的前提下,以经评审的最低价的方式选择中标人。

②高于项目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有效报价人不足3家,本轮谈判自动终止,发包人将重新组织谈判,而不承担报价人的任何费用。第二轮谈判的有效报价还不足3家时,在报派驻局运管处备案后,直接跟符合条件的报名供应商进行谈判后确定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盐城市大套船闸管理所

地 址:滨海县套坎路188号

联系人:夏立本 电话:181*****671邮箱:*********@qq.com

特别提醒:

处系统设立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将被取消后续参加处系统工程项目建设的资格,并报市水利局招投标办公室备案。对在项目招投标和施工过程中有如下行为或记录的将被列入黑名单:

1.违反法律法规或不服从建设单位管理的;

2.有串标、围标行为的或违规进行项目分包、转包的;

3.项目管理不规范,质量管理不到位,不按程序及时报验,签证不全、不及时,出现问题拒绝整改、整改不及时或整改后质量仍达不到要求的;

4.项目实施推进力度不足,管理不力,导致项目进度滞后的;或项目资料整理同施工进度脱节,结算资料不全,结算不及时的;

5.取得中标资格又弃标的;

6.有其他被认定为信用受损行为的。


2023年大套船闸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创建标志标牌项目谈判文件.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生产标准 标志标牌 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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