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至六合高速公路安徽段来安北管理中心、施官收费站窗帘及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来安至六合高速公路安徽段来安北管理中心、施官收费站窗帘及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安徽来六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招
标
文
件
(自行公开招标)
招 标 单 位:安徽来六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代 理 机 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23年8月
目 录
第一章安徽来六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安徽来六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czctgczx.com/)网站公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8月2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安徽来六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成(交警路政楼窗帘安装时间根据招标人要求实施)。投标人自报的承诺工期为考核标准,每推迟一天,按1000 元/天处以违约金。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企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3、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2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2、3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8月18日至 2023年8月2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8月2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6楼603会议室(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六楼)。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名 称:安徽来六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经济开发区裕安西路188号
联系方式:187*****2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
联系方式:0550-*******189*****06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芳电 话:189*****067
第二章 投标须知序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 | 招标单位 | 招标单位:安徽来六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经济开发区裕安西路188号 联系人:王俊凌 联系方式:187*****296 |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 联系人:王芳 联系方式:0550-*******、189*****067 | |
3 | 项目名称 | 安徽来六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 |
4 | 建设地点 | 滁州市 | |
5 | 项目规模 | ||
6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自筹资金,100% | |
7 | 招标范围 | 窗帘采购及安装 | |
8 | 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
9 | 评标办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
10 | 供货期 | 中标后,中标人须提供窗帘样品和窗帘安装样品间,经招标人认可后,方可供货安装。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成(交警路政楼窗帘安装时间根据招标人要求实施)。投标人自报的承诺工期为考核标准,每推迟一天,按1000 元/天处以违约金。 | |
1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 见招标公告 | |
领取文件方式及时间: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从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czctgczx.com/)下载。 | ||
12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 |
13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14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及方式 | 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23年8月19日17时前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qq.com(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邮箱),招标人将在2023年8月21日11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czctgczx.com/)网站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15 | 偏离 | √不允许;□允许 | |
18 | 最高投标限价 | 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元人民币,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 |
19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 |
20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保保证金。 | |
21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 |
22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密封后递交。 | |
23 | 装订要求 | 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标文件分别装入相对应的密封袋中。 | |
24 |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2023年8月22日9时00分前不得开启 | |
25 | 投标截止时间 | 在2023年8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收件人: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时 间:2023年8月22日9时00分 地 点: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03会议室 | ||
开标顺序 | 密封情况: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开标顺序:先资格审查,再进行评审。 | ||
26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是 | |
27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3人,由3名专家评委组成,专家评委依法从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28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 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 | |
29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在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czctgczx.com/)网站公告 | |
30 | 履约担保 | 是否收取履约担保:?收取,□不收取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 ?保函(?电子保函?银行直开或分离式纸质保函)?支票?汇票?本票 ?保险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2.5% 收款单位:另行通知 开户行、账号:另行通知 缴纳时间: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①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②采用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方式: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供货期满后止。 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 |
31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无 | |
32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无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电子招标投标 | √否; □是,具体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 |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2000元,一次专家评审费1240元,二次专家评审费另计(以实际发生为准),上述三项费用均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投标人报价中应视为已包含上述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核算上述费用成本,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 | ||
付款方式 | 项目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1年)满经核验无质量问题后30天内无息付清。 | ||
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 | 本项目的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为1030元,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报价中应视为已包含上述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核算上述费用成本,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 | ||
特别说明 | 1、如本文件前后章节、条款、内容规定不一致,以对招标人有利的解释为准。 2、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
1.1 项目概况
1.1.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合同履行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供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招标人及联系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代理机构及联系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项目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项目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
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投标人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人须知;
(2)评标办法
(3)服务内容及要求;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网上邮件或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czctgczx.com/)网站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以澄清的方式在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czctgczx.com/)网发布。
2.4最高投标限价
2.4.1最高投标限价的作用和说明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的发布时间及方式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2)投标人对最高投标限价有异议的,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或投标人提出异议经招标人复核后的最高投标限价,视为合理有效。
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标两部分组成:
3.1.1资信证明文件部分: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格式见附件)
(3)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4)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证书);
(5)技术参数响应表、货物的详细配置清单;(格式见附件)
(6)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3.1.2商务标组成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分项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
(3)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的发布时间及方式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2投标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
3.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为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提供的全部服务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所有成本、利润和税金等全部费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采用)
3.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格式递交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合同签订后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在投标中存在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
3.5投标文件的编制
3.5.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5.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投标文件正本、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5.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应进行密封包装,并在封套上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及具体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各投标人在须在相关表格上签到。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5.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投标人签到登记。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本条不采用)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单位相关人员是否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
(7)进行资格审查;
(8)对投标人进行商务标评审;
(9)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0)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 开评标异常情况处理
6.4.1变更交易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或者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招标人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项目发包。
6.4.2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 业绩奖项公示(本项目不采用)
招标人对参与投标的投标企业的业绩、奖项全部进行公示。
7.4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5重点项目约谈(本项目不采用)
实行重点工程项目考察约谈机制。项目单位牵头负责,公管等部门参与对预中标单位进行考察约谈、警醒提示,防止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及出借资质的情况发生。
7.6 履约担保
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7.1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7.7.2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有权追偿。
7.7.3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4 除法定情形外,合同履行期间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
8. 纪律和监督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等事项投诉的,应当在开标期间或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评标办法
一 总则
1. 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1.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2最低评标价法一般适用于标准定制商品及通用服务项目的项目评审。
2.评标程序
2.1投标文件的初审
2.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3比较与评价
2.3.1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报价评审,综合比较与评价。
2.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4.1中标候选人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
2.5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单位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二、投标文件初审
3.资格性审查:
3.1评审细则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重要要求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 核验原件 |
2 |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核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3)诚信投标承诺书 | 核验原件 |
4.符合性审查
4.1评审细则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
1 |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 (1)投标文件签署 | 签字、盖章符合要求。 |
(2)投标方案 |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
(3)报价唯一 | 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4)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 完全响应。 | ||
2 | 投标文件的完整 性 | (5)投标文件份数 | 一正本,两副本 |
(6)投标文件形式内容 | 投标文件内容清晰、齐全无遗漏。 | ||
3 | 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 (7)采购需求响应程度 | 完全响应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
(8)商务条款响应程度(包括供货期、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等) | 完全响应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
4.2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4.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4.4只有通过初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评标程序。
三、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5.1评审阶段,评审专家可能会要求有关投标人就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如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导致开评标过程中无法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视同投标人放弃该权利。
5.2评委会修正错误的原则:
5.2.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当投标数量与招标数量不一致时,以招标数量为准;当分项报价清单、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5.2.2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及开标一览表;当单价小数点有明显的错位时,评委会将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其单价。
5.3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无论投标人是接受或是拒绝调整后的价格,都应当由投标人确认。投标人拒绝对投标文件出现的错漏按上述原则进行修正、澄清、说明,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四、比较与评价
6. 详细评审即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报价评审,综合比较与评价。
五、推荐中标候选人
7. 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的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7.1如出现报价相同情况,则由采购人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
8.无效投标条款
8.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拒收:
(1) 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
8.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后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未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未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
(2)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投标人与在本项目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4)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的;(本条不采用)
(5)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标书中相关资料的;
(6)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
(7)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本条不采用)
(8)被暂停营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
(12)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中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要求的;
(13)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
(1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8.3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签字、盖章不全,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对开评标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
(3)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5)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6)投标报价超出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各项单价高于招标文件给定的单价最高限价;
(7)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者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
(8)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
(9)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本条不采用)
(10)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8.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详细评审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4)在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中有多个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接近最高限价,且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出现异常的,可以宣布其投标无效;
(5)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且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无效;
(6)拒不确认评标委员会评审修正的投标无效;
(7)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第三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一 | 管理中心办公楼 | |||
1 | 布艺窗帘 | 高档涤纶阻燃窗帘布材质面料,涤纶含量 100%;幅宽3.6M、克重≥500克/平米 加厚材质以上;质地精良、环保、无跳纱、抗老化、耐磨、可反复洗涤;色牢度:色牢度在 3 级以上;折光率≥90%,光照色牢度:按照国家标准测试方法,必须经过阻燃处理、质地精良、环保、可反复洗涤。褶皱 1:2 比例加工 | m | 157.64 |
2 | 罗马杆 | 1.7MM铝合金 | m | 89.85 |
3 | 轨道 | 铝合金 | m | 67.79 |
二 | 管理中心食堂 | |||
1 | 布艺窗帘 | 高档涤纶阻燃窗帘布材质面料,涤纶含量 100%;幅宽3.6M、克重≥500克/平米 加厚材质以上;质地精良、环保、无跳纱、抗老化、耐磨、可反复洗涤;色牢度:色牢度在 3 级以上;折光率≥90%,光照色牢度:按照国家标准测试方法,必须经过阻燃处理、质地精良、环保、可反复洗涤。褶皱 1:2 比例加工 | m | 12.30 |
2 | 布艺窗帘 | 高档涤纶阻燃窗帘布材质面料,涤纶含量 100%;幅宽4.56-4.8M、克重≥500克/平米 加厚材质以上;质地精良、环保、无跳纱、抗老化、耐磨、可反复洗涤;色牢度:色牢度在 3 级以上;折光率≥90%,光照色牢度:按照国家标准测试方法,必须经过阻燃处理、质地精良、环保、可反复洗涤。褶皱 1:2 比例加工 | m | 51.85 |
3 | 餐厅、储物间百叶卷帘 | S型铝合金百叶帘20mm宽*0.21mm厚 | m2 | 54.16 |
4 | 窗帘轨道 | 铝合金 | m | 65.50 |
5 | 电机 | 额定电压220v/80hz,内部芯片atmel机芯 遥控 | 套 | 12.00 |
6 | 窗幔 | m | 62.10 | |
三 | 管理中心宿舍 | |||
1 | 布艺窗帘 | 高档涤纶阻燃窗帘布材质面料,涤纶含量 100%;幅宽 3.0M、克重≥500克/平米 加厚材质以上;质地精良、环保、无跳纱、抗老化、耐磨、可反复洗涤;色牢度:色牢度在 3 级以上;折光率≥90%,光照色牢度:按照国家标准测试方法,必须经过阻燃处理、质地精良、环保、可反复洗涤。褶皱 1:2 比例加工 | m | 166.60 |
2 | 罗马杆 | 1.7MM铝合金 | m | 166.60 |
四 | 施官收费站 | |||
1 | 厨房餐厅百叶卷帘 | S型铝合金百叶帘20mm宽*0.21mm厚 | m2 | 8.46 |
2 | 布艺窗帘 | 高档涤纶阻燃窗帘布材质面料,涤纶含量 100%;幅宽3.2M、克重≥500克/平米 加厚材质以上;质地精良、环保、无跳纱、抗老化、耐磨、可反复洗涤;色牢度:色牢度在 3 级以上;折光率≥90%,光照色牢度:按照国家标准测试方法,必须经过阻燃处理、质地精良、环保、可反复洗涤。褶皱 1:2 比例加工 | m | 51.50 |
3 | 罗马杆 | 1.7MM铝合金 | m | 51.50 |
五 | 养护工区 | |||
1 | 餐厅百叶卷帘 | S型铝合金百叶帘20mm宽*0.21mm厚 | m2 | 16.00 |
2 | 布艺窗帘 | 高档涤纶阻燃窗帘布材质面料,涤纶含量 100%;幅宽3.2M、克重≥500克/平米 加厚材质以上;质地精良、环保、无跳纱、抗老化、耐磨、可反复洗涤;色牢度:色牢度在 3 级以上;折光率≥90%,光照色牢度:按照国家标准测试方法,必须经过阻燃处理、质地精良、环保、可反复洗涤。褶皱 1:2 比例加工 | m | 90.47 |
3 | 罗马杆 | 1.7MM铝合金 | m | 90.47 |
六 | 交警路政楼 | |||
1 | 百叶卷帘 | S型铝合金百叶帘20mm宽*0.21mm厚 | m2 | 23.52 |
2 | 布艺窗帘 | 高档涤纶阻燃窗帘布材质面料,涤纶含量 100%;幅宽3.2M、克重≥500克/平米 加厚材质以上;质地精良、环保、无跳纱、抗老化、耐磨、可反复洗涤;色牢度:色牢度在 3 级以上;折光率≥90%,光照色牢度:按照国家标准测试方法,必须经过阻燃处理、质地精良、环保、可反复洗涤。褶皱 1:2 比例加工 | m | 271.80 |
3 | 罗马杆 | 1.7MM铝合金 | m | 271.80 |
备注:
1、本项目所采购材料、服务的供货安装地点,中标后根据招标单位的具体要求进行供货安装及服务。
2、投标人窗帘综合单价中包括:人工费、主材费、辅材费(铅块,挂钩,油防带、窗帘环、窗帘杆支架、罗马杆铝合金安装座和窗帘堵头等)、运输、加工、安装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安全、风险费用、安装措施费用、招标代理费用、清单控制价编制费、对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投标综合单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
3、施工时每个窗帘的实际高度有偏差时,综合单价不调整;要求窗帘完成后要美观、协调;施工前中标后须提供窗帘样品和窗帘安装样品间,经中标人认可后,方可供货安装。
4、交警路政楼窗帘安装数量和安装时间根据招标单位要求实施,按实际完成窗帘数量计量支付。中标单位不得因为数量增减、安装时间延长等索赔费用。
5、窗帘成品按1:2褶皱制作,褶皱部分含在综合单价内,工程量按窗帘罗马杆或轨道净长计算。
一合同协议书(格式)
合同名称编号
买 方: 卖 方:
电 话: 电 话:
(买方)的(项目名称)中所需(产品名称)经公开招标,确定(卖方)为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述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本合同文件
下列每一文件均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阅读和解释: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补充条款或说明。
2、采购标的、数量、质量要求
3、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
付款方式:
4、合同供货期限: 。
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验收要求及违约责任
7、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方法
8、合同的生效
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买卖双方加盖印章之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买 方: 卖 方:
名 称:(盖章) 名 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二 合同条款
一. 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适用法律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采购人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
2.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的主要条款;
<2>合同的一般性条款;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
<5>有关图纸、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6>合同的主要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
3.合同文件使用文字
(1)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2)合同文件使用技术性条款约定的为国家标准和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行业标准、规范。非标货物应按约定的技术性条款的标准和规范。
二. 标的物的一般条款
4.完整物权
对于出卖的标的物,卖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卖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
5.质量保证
(1)卖方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卖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2)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提出索赔。
(3)除合同主要条款规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质量保证期按不低于国家标准和卖方承诺的高于国家标准的质保期(卖方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6.包装
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包装,或者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7.伴随服务
(1)卖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标的物的现场安装或指导安装、启动、调试、监督(如果必须安装、调试的话);
<2>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须的工具;
<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对买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
(2)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买方不再另行进行支付。
三. 标的物的交付、检验和验收
8.标的物的交付
(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
(2)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
(3)卖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采购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4)交警路政楼窗帘安装数量和安装时间根据买方要求实施,卖方不得因为数量增减、安装时间延长等向买方索赔。
9.检验和验收
(1)在交货时,卖方应配合买方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合格检验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
(2)买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
(3)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三十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四. 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0.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买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2)如买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卖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
(3)卖方应在收到买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五. 合同价款和支付
11.合同价款和支付
(1)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
(2)卖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并在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货款:
<1>合格的销售发票;
<2>买方盖章签收后的送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
(3)买方应按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
(4)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承担。
六. 违约责任
12.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3.买方违约责任
(1)在合同生效后,买方要求退货的,应向卖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卖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2)买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买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卖方交付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卖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14.卖方违约责任
(1)卖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买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买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2)卖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买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买方仍需求的,卖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买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15.不可抗力
(1)因水灾、火灾、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七. 索赔
16.索赔
(1)买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它有权威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卖方应按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卖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若卖方未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未付款或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4)买方提出索赔的书面材料应报当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卖方同意的索赔方案应报当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核。
八. 履约保证金
17.履约保证金
(1)卖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按招标文件的约定提供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不低于合同有效期。
(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九. 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8.合同的解除
(1)买方和卖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9.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十. 合同的生效
20.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经招标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后生效。
十一. 争议解决
21.争议解决
买卖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进行调解,协商不成,选择(2):
(1)双方同时申请仲裁;
(2)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 .附则
22.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伍份,买卖双方各执二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
23.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之规定解释。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一
(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目 录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诚信投标承诺书;
(4)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证书);
(5)技术参数响应表、货物的详细配置清单;
(6)服务承诺;
(7)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资信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金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2、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下列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4、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5、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6、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7、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8、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者近三年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理、行政处罚的。
七、投标人近三年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若发生相关质疑或投诉,则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的信用证明,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八、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九、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十、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
十一、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二、如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如该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保证在在确定中标候选人7日内办理完成原在建(中标)工程建造师的变更手续。
十三、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依法进行投诉。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十四、如我公司中标,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及国家住建部和人社部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建市[2019]18号)的规定,总承包单位对所承建的工程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对建筑工人实行实名制管理;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建筑工程承包单位必须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建设单位在支付工程款时,应将人工费部分按规定汇入建筑工程承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专户,由建筑工程承包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按月足额将工资发放给建筑工人。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4)技术参数响应表(格式)
序号 | 品目名称 | 规格型号及参数 | 是否响应 | 其他情况说明 | |
招标要求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 投标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 ||||
1 | 是/否 | ||||
2 | 是/否 | ||||
3 | 是/否 | ||||
… | … |
注:1.供应商应逐一说明投标产品和服务响应,直接拷贝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月日
货物的详细配置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产地 | 生产厂家 | 详细配置清单 |
1. | |||||
2. | |||||
3. | |||||
… |
注: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月日
(5)服务承诺书
致:(采购人):
本承诺声明:(供应商名称)对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完全响应。若有幸中标将严格按照以上承诺进行服务。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 期:年月日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二
(商务标文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商务标目录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3)分项报价清单;
(4)投标人认为所需的其他材料。
(1)开标一览表
(注:开标一览表必须编入投标文件,唱标时,以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进行唱标)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
投标人名称 | |
总投标价\供货期 | 总投标价 (大写):元 (小写) :元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成(交警路政楼窗帘安装时间根据招标人要求实施)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
日 期:年月日
(2)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币种,金额、单位)的投标总报价承包上述项目的货物与服务。
2、 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承诺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中所有条款。
3、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出为本项目负责人,供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成(交警路政楼窗帘安装时间根据招标人要求实施)。
4、 如果我方在本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或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5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书,或自行转标,贵单位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另选中标单位。
5、我单位提供如下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地址),确认本项目相关法律文书均通过提供的以上地址送达,相关文书只要发送至以上电子邮箱(地址)即视为送达,投标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日期:年 月 日
(3)分项报价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品牌(生产厂家) | 单位 | 数量 | 单 价(元) | 合 价(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 | |||||||
... | |||||||
投标报价(1+2+..):元;小写:元;(填入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 |
备注: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法,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主材费、辅材费(铅块,挂钩,油防带、窗帘环、窗帘杆支架、罗马杆铝合金安装座和窗帘堵头等)、运输、加工、安装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安全、风险费用、安装措施费用、招标代理费用、专家评审费、清单控制价编制费、对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投标综合单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第六章招标单位、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我单位对安徽来六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的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招标人:安徽来六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俊凌 联系方式:187*****296 (单位盖章) 2023年08月 |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王芳 联系电话:0550-*******、189*****067 (单位盖章) 2023年08月 |
标签: 窗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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