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风雨操场项目消防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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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哈尔滨工业大学风雨操场项目消防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SG0100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工业大学风雨操场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资金为国拨资金及学校自筹资金,其中国拨资金占比约为9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为本项目内的消防工程施工。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风雨操场项目消防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繁荣街155号
2.3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1层,地下1层。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消防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风防排烟系统等,要求中标人根据设计图纸完成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各系统工程的材料采购、施工安装、检验调试、竣工验收、售后服务及其他必要工作。
2.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6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9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共289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效的消防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并通过项目当地主管部门的专项验收。
2.8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5,886,504.60 元。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10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备省级及其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4) 投标人须提供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至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以上),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并提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记录核查方式(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以便于进行核实,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经理不得为离退休人员。),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配备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附件1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中“专业承包工程”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人员配备标准,需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承诺,并填报“七 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招标人清标时将对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开展核查工作,如投标人拟派人员资格未符合文件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项目定标后,中标人拟派的管理机构人员将全部录入黑龙江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信息化管理平台并实施考勤,除由于特殊情况必须变更并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情况外,所有项目管理人员不得变更。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期间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2投标人企业不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
3.4.3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开标当天)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5集团公司的母子公司、子公司之间不得互用项目管理人员证件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4.6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哈住建发[2022]市住建局2022年度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情况通报"文件执行,"黑龙江省百竣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11家企业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予以清出哈尔滨市建筑市场;执行省住建厅《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两起串通投标案件的公告》(第 1486 号)被限制投标规定;以上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3.4.7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发现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 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 公布的数据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3 年 8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将被否决。
5.3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3年9月11日9时30分,
7.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http://zfcxjst.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ggzy.org.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哈尔滨工业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http://cgzx.hit.edu.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如有)等工作。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卢晓刚、安文康,联系方式:0451-********138*****128
9.3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工业大学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
联 系 人:武俊萍
电 话:0451-********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六层
邮编:******
联系人:卢晓刚、安文康
电话:0451-********138*****128
电子邮箱:anwenkang@cntcitc.com.cn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标签: 风雨操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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