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向社会购买行政执法车辆租赁服务的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向社会购买行政执法车辆租赁服务的公告
为有效满足广州市白云区畜禽屠宰管理、畜牧业、动物卫生、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执法需要,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拟租用一台社会车辆用于辖区内的畜禽屠宰管理、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动物卫生、动物检疫等日常执法办案、巡查等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或企业前来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向社会购买行政执法车辆租赁服务
二、项目预算
最高限价:5万元/年
三、车辆要求
(一)五座或七座(优先考虑七座)普通型新能源(带燃油发动机车型)汽车1辆。
(二)车牌必须是粤A新能源汽车牌。
(三)车龄不得超过 72个月,合同生效,即刻使用。
四、资质要求
(一)服务车辆必须是性能正常、装配齐全、内外观优良,且配备卫星定位和汽车行驶记录仪等。
(二)服务车辆年检应当合法有效。
(三)服务车辆机动车行驶证的所有人必须为成交供应商,须与发票开具单位名称一致。
(四)服务车辆保险齐全。
(五)服务车辆需符合国家规定安全环保等要求,且必须配置合格的安全带、安全锤等安全装置。
五、用车时间及方式
(一)用车时间:12个月(预计用车时间自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4日,实际租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用车方式: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车辆,由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自行配备驾驶员使用车辆。
六、租车费用
费用为一价全包,即服务期限内成交供应商须负责在服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车辆购置的费用、年审、轮胎、维修、税金、营运费、保险等一切费用。
(一)车辆保险:包括但不限于交强险、车损险、盗抢险,座位险等;必须投保第三者责任险200万元以上,不计免赔。
(二)正常的维修保养,年审;轮胎磨损、裂纹更换等。
(三)车辆维修保养年审期间,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同等条件的替换车服务。
(四)无租车保证金、押金等。
(五)服务车辆安装ETC设备,并提供5000元/年通行费(需包含在报价内),车辆交付使用前预充值入相应粤通卡内。
七、租金支付方式和时间
按合同约定。
八、车辆行驶范围
广州行政区域范围内。
九、其它事宜另行商定。
十、报价提交材料
(一)报价单(须加盖公章)。
(二)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车辆行驶证、车辆注册登记证、车辆保险缴纳凭证、车辆年审记录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报价材料请密封装好,以快件投递或直接送达的方式于2023年8月25日18时前(该时间为送达时间)送至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谢立德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广州市广园中路212号8楼
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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