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道路泊位智能化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闵行区道路泊位智能化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闵行区道路泊位智能化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1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23**********-********
项目名称:闵行区道路泊位智能化项目
预算编号: 1223-W********, 1223-W********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闵行区道路泊位智能化项目
数量:2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充分依托上海市公共停车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停车平台)以及“上海停车” APP、小程序(以下统称 “上海停车”),在按要求长效做好公共停车信息联网管理的基础上,在本市公共停车行业加快推进智慧停车场(库)建设,综合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第五代移动通信 ( 5G ) 、V2X 车路协同等新技术新模式 , 从数字基座、智慧应用、智慧设施等方面,推进在不同性质、规模、区域的公共停车场(库)分级建设智慧公共停车场(库),提供覆盖“信息查询、泊位预定、路径规划、场内导航、反向寻车、无感支付”等出行停车全过程的便捷停车服务;推广利用高位视频、地磁设备等智能感知采集设备,在全市收费道路停车场根据场地条件分级建设智慧道路停车场,推进实施“无人值守、电子监管、自动计费、便捷支付”的智能化管理服务。
项目基于安全保障体系、运行管理体系、规划设计体系等内容,对闵行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9490个)智能化改造,实现城区道路临时停车路段(211条)智能化监管,同时完善停车标志、标线等设施等内容。
合同履约期限: 建设周期300日历天
本项目( 是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绿色包装,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根据财库〔2020〕46号,(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建安费不低于40%部分须面向中小型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2)具备住建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且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及以上或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1日至2023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1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本次投标采用网上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
开标时间: 2023年09月11日 10:00
开标地点:本次开标采用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电子采购平台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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