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场T3航站楼二层到达柜台物业项目公开招租-采购公告

深圳机场T3航站楼二层到达柜台物业项目公开招租-采购公告

深圳机场T3航站楼二层到达柜台2H-10-03物业项目公开招租信息公告

出租方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市宝安区宝安机场T3商务配套写字楼A栋

招租起始时间

2023年8月19日。

招租期满时间

2023年9月1日。

序号

地址

物业编号

面积(?O)

招租底价 (元/月)

用途

租赁

期限

优先承租权

使用情况

1

T3航站楼

2H-10-03柜台

9

*****

酒店服务、旅游服务、接机服务、鲜花售卖、电话卡销售、WIFI租赁

1年

空置

中选方的确定

公示期满,如征集到不少于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竞拍。

公示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按规定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取协议租赁。

承租方应具备

的资格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2.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正式运营时间不少于二年;

4.须具备拟经营业务所需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或证明文件;

5.工商信息登记无异常。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提交材料须加盖公章。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租赁申请书;

5.工商信息查询单(含基本信息及违法信息页);

6.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特别事项说明

1.承租方应在签订《公开招租结果确认书》签订之日起的15个自然日内,或在“物业招租成交公示”截止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向出租方缴交履约保证金和当月租金,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含补充协议),逾期将视为违约,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租赁期间,严格履行《租赁合同》及附件等各项条款,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管理费等承租相关费用。

2.承租方应在报名前进行现场查看或了解,确认拟承租物业的现状符合自身经营要求,已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并同意按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现状交接且不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费用。

3.禁止销售商旅卡、品牌会员卡、网络订房卡等与商旅卡项目相关的预付费产品。禁止销售未经机场方备案审核通过或现场未进行价格公示的产品。若开展上述业务,出租方有权直接终止合同并没收三个月履约保证金。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

0755-********任先生

联系地址/快递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深圳机场T3航站楼3H011-1办公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项目 航站楼 柜台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