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大型水厂移动罩滤池微纳气浮除藻关键技术研究设计施工部分工程总承包项目采购公告
南方大型水厂移动罩滤池微纳气浮除藻关键技术研究设计施工部分工程总承包项目采购公告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南方大型水厂移动罩滤池微纳气浮除藻关键技术研究(设计施工部分)工程总承包项目
二、项目类别
工程
三、采购方式
其他
四、采购内容
新建微纳气浮设施1套,包括:2套气浮系统(主要包括2个立式微纳米溶气罐、2台立式进水泵、2台一体式螺杆空压机、均匀分布器若干),3套排渣真空装置(主要包括3台真空泵、3台负压罐),15套表面扫洗系统(主要包括15个浮渣清除器和鸭嘴喷头若干),4个电控柜及一座浮渣池,及上述装置的配套管道、焊接84米压缩空气管 DN25 (压力0.6-0.8MPa)、阀门;其中气浮系统互联互通,互为备用。可根据运行(或试验)计划分期实施,可灵活逐步安装,以利于应用优化。
五、采购控制价
金额:¥1,804,288.84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 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①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三级或以上资质,以及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②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施工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相关要求:要求拟派 1 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者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如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同时能满足本采购公告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的,允许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担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其他要求:①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机电工程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资格条件。(如为联合投标,应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②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给水排水设计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如为联合投标,应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③供应商拟委派的专职安全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专职安全员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如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人员应为联合体主办单位的在册人员。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
(10)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应以施工单位为主办方,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08月18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08月25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25日 09:00
十、其他
1.采购文件的获取
1.1获取时间
从2023年 8 月18日至2023年 8 月25 日,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
1.2获取方式
在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网站(网址:https://igo.gzwatersupply.com)下载采购文件。
在 / 领取采购文件。
2.响应文件的递交
2.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3 年 8 月 25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2递交地址:加密上传到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网站 平台。具体操作详见: 电子采购的操作手册,供应商可自行在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门户(网址:https://igo.gzwatersupply.com/)-供应商园地-下载中心进行下载。
十一、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259)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2号
采购方: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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