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遴选2023年度天津市职业院校市级教师培训项目承担机构的公告

市教委关于遴选2023年度天津市职业院校市级教师培训项目承担机构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 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探索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新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升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实践能力,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度职业院校教师市级培训项目,现就培训项目承担机构遴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加快推进我市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发展,服务“三教改革”和特色思政育人,深化信息技术与教学活动有机融合,促进“能说会做善导”的“双师型”教师成长,面向“双高计划”和“双优计划”院校信息化教学团队主要成员(计划人数100人,约24个团队),采用集中培训、案例分享、跟团指导、项目实做等形式,分阶段开展为期约1个月的研修,其中集中培训约5天(40学时),跟团指导、项目实做每个团队累计2天,提高教学团队教师的师德践行能力、专业教学能力、综合育人能力和自主发展能力。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课程教学改革理念方法与技巧、基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课程体系重构、基于项目教学课程开发与设计、基于分工协作模块化教学设计与实施、基于数据全过程采集增值评价设计、基于信息化教学数字化资源(库)与平台建设、课时教学课例资源录制与呈现技巧、以学生为中心的现场教学与展示等。

二、申报与遴选

2023年天津市市级教师项目承担单位采用申报评审制遴选,由具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资质的单位提出申请,市教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申报单位应具有突出的实施或支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的能力,同等条件下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培训基地优先,专家团队核心成员有一定比例的全国专家优先。

三、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由天津市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专项支付,主要用于教师培训期间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师资费(授课、指导)、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设备租赁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经费标准按照人均不超过550元/天(含师资费)支付。

四、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须填写《申报书》(附件),于2023年8月25日下班前将纸质《申报书》加盖公章后一式五份报送至市教委职业教育处。


联系人:王丽楠联系电话:022-********


附件:天津市2023年度职业教育教师市级培训项目申报书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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