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环境监测中心关于温室气体与空气复合污染协同监测专项实验室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省苏州环境监测中心关于温室气体与空气复合污染协同监测专项实验室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温室气体与空气复合污染协同监测专项实验室能力建设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JX2023-BS-G-002
2、项目名称:温室气体与空气复合污染协同监测专项实验室能力建设项目
第一标段:颗粒物激光雷达等仪器
第二标段:细颗粒物高时间分辨率组分分析仪
第三标段:颗粒物水溶性离子自动监测仪
第四标段:X射线荧光光谱仪
3、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仟贰佰叁拾玖万元整(¥:********.00元)
第一标段:人民币肆佰壹拾玖万元整(¥*******.00)
第二标段:人民币叁佰伍拾万元整(¥*******.00)
第三标段:人民币贰佰柒拾万元整(¥*******.00)
第四标段:人民币贰佰万元整(¥*******.00)
4、标段划分及中标原则: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每标段中标单位数量:1家。
若开标时,每标段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3家,则该标段采购失败;供应商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响应,评标时,按评标方法每个供应商被确定为中标单位的标段数最多为1个,已在本项目前标段评审中获得了招标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其余标段的得标权,不计入其余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且不进入下一标段的评审。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应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开标顺序按标段顺序: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
5、釆购需求:
(1)项目采购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预算单价(万元) | 数量(套)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第一标段 | ||||
1 | 颗粒物激光雷达 | 150 | 1 | 不接受 |
2 | 环境空气HONO分析仪 | 60 | 1 | 不接受 |
3 | 环境空气甲醛分析仪 | 40 | 1 | 不接受 |
4 | VOCs自动触发采样器 | 65 | 2 | 接受 |
5 | 城市摄影系统 | 23(其中能见度仪12万元) | 1 | 其中能见度仪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6 | 气象参数仪 | 8 | 1 | 接受 |
7 | 太阳辐射和紫外辐射仪 | 8 | 1 | 接受 |
第二标段 | ||||
8 | 细颗粒物高时间分辨率组分分析仪 | 350 | 1 | 接受 |
第三标段 | ||||
9 | 颗粒物水溶性离子自动监测仪 | 270 | 1 | 接受 |
第四标段 | ||||
10 | X射线荧光光谱仪 | 200 | 1 | 接受 |
(2)服务说明
1)第一标段投标单位需负责本项目所有四个标段仪器设备的最终总集成工作。
2)交货:由中标单位安排合格工程师到仪器使用现场,免费安装调试设备;安装仪器时,安装工程师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性能指标须逐项演示给采购人,所有指标需要通过现场验收;安装调试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安装、人工、运输搬运、交通、打孔、安全防护设施、打孔后防水恢复等)由中标单位负责。
3)保修:整体质保期为一年(技术参数中有具体要求的以具体求为准),从仪器设备验收签字之日起算,在质保期内,所有服务及配件全部免费;并终身提供保修服务。
4)维修:中标单位提供免费维修电话,为采购人提供免费的电话咨询及技术服务,并配有专职的维修工程师及应用工程师,有效保证售后维修的及时、快捷,并负责提供技术支持。中标单位在接到采购人维修电话后的2小时内须响应,如通过电话解决不了的,须4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提供售后响应方案,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维修服务承诺书,否则为无效投标。
5)培训:安装调试结束后,由中标单位安排工程师为采购方操作人员2-4名做现场基本操作培训,保证相关人员能独立上机进行基本操作和数据处理;中标单位须免费提供现场技术培训(其中,理化监测仪器还需提供2-4人次的制造商(生产者)集中培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培训大纲,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后期针对使用方法,质保期内外均可提供免费的应用培训。
6)文件资料:中标单位提供的每台设备应附有单机和系统的中文(或英文)的纸质使用说明书(包括软件使用说明书),使用及安装、调试、维修手册,并附有装箱单。
7)验收:中标单位须在采购人的实验室内安装调试仪器直至采购人认可仪器无偏离技术性能为止,安装调试结束后,出具仪器无偏离报告,根据制造商(生产者)主机及附件各项技术指标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作验收试验。如不能通过验收,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要求退还货物并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25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申领CA: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5)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入“政府采购(网上报名)”,选择“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进入“供应商”系统,进入报名界面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以供参与项目使用。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文件获取:本项目不出售采购文件,供应商需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到左侧采购文件页面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5、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现场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技术咨询:供应商在响应过程中如有软件操作方面疑问,请拨打1.注册咨询:0512-********;CA办理咨询电话:0512-********;签章使用问题:联系方式:电话:**********;QQ:**********,*********;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964;182*****950(不见面项目)QQ:**********、*********。
四、投标文件递交
1、现场签到: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凭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证书、本人身份证明、投标授权资料等原件进行现场签到。未能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投标授权资料等原件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招标项目。
2、投标文件现场解密: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解密,解密限时5分钟内,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放弃参加该招标项目。
3、投标单位除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现场完成解密工作外,需额外提供一份纸质的投标文件,装在一个袋里密封,封口处盖章,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现场提交, 纸本投标文件需保证与网上响应文件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
4、供应商现场签到时间:2023年9月8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6、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莲升路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五、开启
时间:2023年9月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莲升路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针对中小企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
2、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及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苏州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苏州市虎丘区竹园路8号
联系人:李芳
联系方式:0512-********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南园北路118号天和商务大厦6-206
联系方式: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丽韵、张瑾
电话:0512-********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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