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用房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营业用房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用房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LTC—2015HN5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用房建设项目已由湘发改投资[2012]36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全部自筹,招标人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能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单位: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工程名称: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用房智能化工程
建设地点:长沙市天心区西湖路南侧湘江大道东侧南湖片区16号地块
批准单位及文号:湘发改投资[2012]364号文件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
建设规模:营业用房地上五层,地下二层,建筑高度22m,建筑面积44489.66㎡,机房面积约450㎡
投资估算:本项目建安工程总投资35400万元,本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壹仟零叁拾陆万壹仟零捌拾柒元贰角叁分(小写:¥********.23元),其中暂列金额50万元整,第二标段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贰仟叁佰柒拾壹万柒仟贰佰玖拾捌元捌角壹分(小写:¥********.81元),其中暂列金额110万元整。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2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1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2个标段同时排名第一,其放弃的标段由该标段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中标
工 期:每标段工期18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及监理人下达的开工令通知为准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执行
招标范围: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用房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本智能化工程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机房工程,机房施工内容包括:装饰装修工程(具体设计范围见装饰平面方案图)、UPS及配电系统工程、UPS设备及安装(含电池)、防雷接地工程、照明工程、气体灭火和火灾自动报警工程、机房空调设备安装工程(保护设备基础支架及配套给排水系统制作与安装工程)、机房新风系统设备及安装工程、机房气体灭火后排风系统设备及安装工程、机房网络布线系统工程、机房智能化管理系统工程(含门禁、电视监控、KVM系统以及场地与设备监控系统)、机柜系统。第二标段为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范围包括: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有线电视系统、背景音乐及紧急广播系统、无线对讲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入侵报警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车位引导系统、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一卡通系统、会议系统、排队叫号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智能照明系统、能耗监测系统、防雷与接地系统、智能网与数据网联络综合布线系统等。
关于招标范围及内容的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原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 项目部所有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且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5]57号文执行,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均须为投标人单位的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缴纳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6 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 综合评估法(I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形式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至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到账为准。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第一标段人民币贰拾万元,第二标段人民币肆拾伍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湘江支行
账 号:8001 4347 5320 012
5.2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国开行营业用房智能化工程第N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国开行营业用房智能化工程第N标段”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3资格审查时须带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5年11月26日~2015年12月2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止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nztb.org)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nztb.org)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12月16 日9 时 00 分,地点为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以及未按6.1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8.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电话: 0731-********/171。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无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06号
联 系 人:万犁、李浪
联系电话:****-********、********
招标公司: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6楼
联 系 人:张劲波 王长征 曹广飞
邮 箱:gcbhngl@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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