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招标公告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招标公告

南丰县2015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丰县2015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丰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丰县。
2.2计划工期:约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5年12月20日,竣工日期2016年5月20日。
2.3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标段划分:8个标段(招标金额详见附表)
2.5本次招标金额:约1205.9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外省贰级)(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6)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代表证或法人代表证明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建造师须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临时建造师还须提供上岗证)。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县级及以上水利主管部门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8)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在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开具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由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的30家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资格审查办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5日起至2015年12月16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 (抚州市本级)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5年12月17日9时00分,投标人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系统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
6.2建造师在开标会结束前不能离场。未按要求签到或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7.3在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3、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已履行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4.确定中标人之前,排名第二、第三的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参与下一个项目投标,视为施工单位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4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5本次施工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由5名评标专家组成,在开标前24小时内,采用自动语音系统自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产生。招标人不参与评标。
7.6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正本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应包装完好,并在封条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U盘一份,格式为excel2003,投标人需保证提交的U盘无病毒感染,否则出现的所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以及评标办法中所涉及的评审材料原件。若未按要求递交以上文件及材料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当电子开评标正常进行,则开评标均以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当1∕3以上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正常解锁时,或由于电子开评标系统原因造成开评标程序无法继续的,则全部开启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标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7.7各投标人需于开标前一天办理南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证。
7.8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南丰县水利局水招办进行监督、监察。
7.9施工标各投标人可参与投标标段说明与中标原则:投标人可参与本次施工招标任意标段的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中招标控制价金额大的标段),现场按照标段顺序开标,投标人若在招标控制价大的标段已获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将不再进入其它招标控制价较小标段的中标排序(但其有效投标报价仍进入B值计算)。若中标候选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公示期一经确认则取消其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本次施工招标每个标段各抽取一次K值。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丰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 址:南丰县
联 系 人:江先生
电 话:139*****12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胥女士
电 话:137*****341


招标项目情况表
序号 标段名称 合同编号 控制价(元) 建设地点
1 1标段 NF2015KF-01 *******.52 南丰县桑田镇西源村石溪项目点
2 2标段 NF2015KF-02 *******.05 南丰县桑田镇荷田岗、甘源项目点
3 3标段 NF2015KF-03 *******.33 南丰县莱溪乡西山、杨梅坑项目点
4 4标段 NF2015KF-04 *******.48 南丰县洽湾镇长岭村项目点
5 5标段 NF2015KF-05 *******.12 南丰县白舍镇林站园艺场
6 6标段 NF2015KF-06 851885.42 南丰县白舍镇镇前、望天、田东项目点
7 7标段 NF2015KF-07 *******.85 南丰县琴城镇艾源村项目点
8 8标段 NF2015KF-08 323847.69 南丰县市山镇耀里村黄陂项目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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