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新能源汽车实训中心二期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新能源汽车实训中心二期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能源汽车实训中心(二期)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13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GT2023-AK-039

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实训中心(二期)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新能源汽车实训中心(二期)教学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2,5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9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车辆附属设施及零部件 新能源汽车实训中心(二期)教学设备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590,000.00 2,59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能源汽车实训中心(二期)教学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2、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4、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6、 《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7、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8、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2.9、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2.10、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2.11、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12、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能源汽车实训中心(二期)教学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3.3、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3.4、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提供3个月的有效纳税凭证(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或增值税);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有效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8月21日 至 2023年08月2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30:00 ,下午 14: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09月1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

开标地点: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供应商需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在代理机构处进行投标备案登记;
  2. 请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安康大道2号

联系方式:0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

联系方式:09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倩

电话:0915-*******

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18日


标签: 新能源汽车实 教学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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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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