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号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购置防汛应急车辆、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平公资采号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购置防汛应急车辆、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购置防汛应急车辆、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1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3-08-163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购置防汛应急车辆、设备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020,000.00元
最高限价:*******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平公资采*******号-1 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购置防汛应急车辆、设备项目1包 ******* *******
2 平公资采*******号-2 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购置防汛应急车辆、设备项目2包 ******* *******
3 平公资采*******号-3 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购置防汛应急车辆、设备项目3包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范围: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购置防汛应急车辆、设备项目;其中1包为大流量排水抢险车(子母式)一台;2包为防汛抢险泵车一台;3包为泵站控制柜3套,箱变1套。包含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 交货地点: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
5.4 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包,其中1包为大流量排水抢险车(子母式)一台;2包为:防汛抢险泵车一台;3包为泵站控制柜3套,箱变1套。
5.5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专业等相关标准。
5.6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包、2包: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信誉要求:提供公告发布之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5 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性,并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3包: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肆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任职资格,并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9信誉要求:提供公告发布之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10 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性,并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8月21日 至 2023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
3.方式:潜在供应商报名需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9月11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9月11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各投标供应商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系统内进行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各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可针对在线质疑(异议)、投诉进行在线答复。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分扣除,详见招标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005******L
联系电话:0375-*******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长安大道东段建设大厦
联系人:辛先生
联系方式:03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言禧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焦店亿嘉茶城A1-010
联系人:秦丽萍
联系方式:167*****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丽萍
联系方式:167*****92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汛应急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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