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青海段)自购物资联合招标公告

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青海段)自购物资联合招标公告

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青海段)自购物资联合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GKZG-2015-WZ01

交易编号:GJ********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青海段)已由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2225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青海省范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58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青藏铁路公司。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受以上各招标人委托,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作为牵头招标人,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物资采购招标代理人,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钢材、水泥、粉煤灰、外加剂、钢绞线、锚具、土工材料七种物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青海省海西州。新建铁路格尔木至库尔勒工程东起青海省格尔木市,沿昆仑山北麓、柴达木盆地南缘西行,经乌图美仁、甘森、花土沟至茫崖石棉矿,进入新疆境内穿越阿尔金山,先后经巴什考供、米兰、若羌、铁干里克、尉犁,西抵库尔勒市,正线建筑长度1213.757km(其中:青海省境内505.575km,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708.182km),含格尔木、库尔勒枢纽及相关工程。青海省境内特大桥、大中小桥总长28.759km/126座,占线路长度的5.69%。重点桥渡有:那棱格勒河1号特大桥(5376m)、那棱格勒河2号特大桥(1157m)、格尔木河特大桥(3376m)、格尔木枢纽青藏上行线跨西格线特大桥(1716m)。隧道1165m/1座(大乌斯明洞),占线路长度的0.23%。
计划工期:本项目建设总工期按5年安排,其中青海省境内格尔木至花土沟段按4年安排,花土沟至若羌段(新疆境内)按5年安排。具体节点工期安排满足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I级。正线数目:单线。设计行车速度:120公里/小时。

2.2招标范围、内容及包件划分:见招标公告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水泥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具备拥有新型干法旋窑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生产低碱水泥的新型干法旋窑生产线,不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的生产厂,生产商具有生产投标产品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生产投标产品稳定运行一年以上;代理商需要具有生产商的对包件的唯一授权函。

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投标人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5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水泥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商具有近三年(2013年-2015年)由国家认可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两年;同时提供投标日期六个月内的由国家认可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代理商及生产商均在近三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三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同一个包件中一个生产商(品牌)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一个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生产商的产品进行投标,生产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中标后不得更换其他品牌产品,也不得更换投标承诺的产地进行供应,招标方保留对投标人资料真伪性鉴定的权利。

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带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等违法行为记录的书面证明。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钢材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建筑钢材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需要具有生产商的授权(代理产品的生产商为原铁道部钢材生产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除外)。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代理商投标人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5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商具有近三年(2013年-2015年)由国家认可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代理商近三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三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带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等违法行为记录的书面证明。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粉煤灰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分选设备,一级F类粉煤灰(用于水泥级混凝土类)年均产量达到10万吨(含)以上,生产工艺和标准须符合行业规范。

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的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应具有近三年(2013—2015)由国家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两份。其各项指标均能同时满足国标和《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05-2010)及《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0)(铁建设[2010]240号发布)等最新标准的要求。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三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投标人要注明粉煤灰来源电厂详细名称及地址,代理商要出具电厂或电厂合法的粉煤灰生产企业的代理授权书(代理销售协议),或电厂粉煤灰总经销商的代理授权书(代理销售协议)。如果是总经销商出具的授权函,还应同时出具电厂针对该总经销商的授权函;厂家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带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等违法行为记录的书面证明。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外加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获得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投标产品的年生产能力在2万吨以上。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注册资金达5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外加剂生产制造企业,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近三年(2013—2015)每年原铁道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投标物资检验报告,以及投标日期近三个月内原铁道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投标物资检验报告至少一份。同时需满足《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05-2010)、《高速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J1155-2011)的相关要求,满足铁建设[2010]240号文等国家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具有近发两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不存在原铁道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中存在质量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带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等违法行为记录的书面证明。

3.5 钢绞线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生产厂低松弛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8万吨及以上,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工艺、装备、运输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的相关规定;

3)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60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招标物资近三年(2013年-2015年)每年的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各一份,需同时满足国家和铁路行业最新标准;

5)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近三年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三份(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

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同时,要求提供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带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等违法行为记录的书面证明

3.6 锚具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生产能力要求:锚具年产量在400万孔以上;具有“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生产工艺、装备、运输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且近两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3000万元(含)以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招标物资近三年(2013年-2015年)每年的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各一份,需同时满足国家和铁路行业最新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近三年(2013年-2015年)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三份(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同时,要求提供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带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等违法行为记录的书面证明。

3.7 土工材料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复合土工膜年产量不低于1000万平方米,土工格栅年产量不低于1000万平方米;生产工艺、装备、运输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且近两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招标物资近三年(2013年-2015年)每年的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各一份,需同时满足国家和铁路行业最新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近三年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三份(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

6)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同时,要求提供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带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等违法行为记录的书面证明。

3.8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1日,每日上午9时00 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1号青海汇通酒店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及投标报名表(附表2)购买招标文件(现金购买),同时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

4.2如不能前来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可采用电子版或邮购方式。投标人需将5.1要求的资料与汇款凭证(汇款时间必须在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汇款账户见公告9.1项,不接受个人汇款)等全部资料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25@qq.com">********25@qq.com。招标人核实确认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投标报名表所填写的电子邮箱,需要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3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3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出售,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时间: 2015年12月17日上午8时30分~10时00分。

5.2递交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5.3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7日上午10时00分。

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

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投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1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

地 址: 青海省海西州茫崖行委花土沟镇瑞丰宾馆

联系人: 王伟、王术任

电 话: 186*****392185*****552 邮 箱:********25@qq.com">********25@qq.com

2、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

地 址: 青海省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

联系人: 严春艳

电 话: 133*****321 邮 箱: ********0@qq.com">********0@qq.com

3、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

地 址: 青海省格尔木市格茫公路(303省道)353公里处

联系人: 张红军

电 话: 138*****720 邮 箱: ********0@qq.com">********0@qq.com

4、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

地 址: 青海省格尔木市郭勒木德镇拉萨老鱼庄对面

联系人: 张曙光

电 话: 158*****606 邮 箱: ********8@qq.com">********8@qq.com

8.2招标牵头人: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

地 址: 青海省海西州茫崖行委花土沟镇瑞丰宾馆

联系人: 王伟、王术任

电 话: 186*****392185*****552邮 箱:********25@qq.com">********25@qq.com

银行账户信息:

户 名: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

开户行:建行格尔木分行营业部 账 号:********1419

8.3招标代理机构:

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西影路2号

联系人: 焦亚锋

电 话: ***-********186*****421 邮 箱:tyyzbdL@163.com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表1

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青海段)招标物资一览表

招标编号:GKZG-2015-WZ01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招标人
招标文件售价(元)
备注

GC-01
钢 材
HPB300,HRB400

3951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
3000


GC-02
钢 材
HPB300,HRB400

8086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
3000


GC-03
钢 材
HPB300,HRB400

4165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
3000


GC-04
钢 材
HPB300,HRB400

5298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
3000


GC-05
钢 材
HPB300,HRB400

7758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
3000


SN-01
水 泥
P.O42.5低碱,P.O42.5

115000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
3000


SN-02
水 泥
P.O42.5低碱,P.O52.5低碱

29048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
3000


SN-03
水 泥
P.O42.5低碱,

14238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
3000


SN-04
水 泥
P.O42.5低碱,P.O42.5

107717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
3000


SN-05
水 泥
P.O42.5低碱,P.O52.5低碱

99234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
3000


FMH-01
粉煤灰
Ⅰ级

17000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
1000


FMH-02
粉煤灰
Ⅰ级,Ⅱ级

6568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
1000


FMH-03
粉煤灰
Ⅰ级

3768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
1000


FMH-04
粉煤灰
Ⅰ级,Ⅱ级

20427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
1000


FMH-05
粉煤灰
Ⅰ级

31123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
1000


WJJ-01
外加剂
聚羧酸减水剂

750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
1000


WJJ-02
外加剂
聚羧酸减水剂(梁场专用)

320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
1000


WJJ-03
外加剂
聚羧酸减水剂(梁场专用)

178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
1000


WJJ-04
外加剂
聚羧酸减水剂

1202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
1000


WJJ-05
外加剂
聚羧酸减少剂,速凝剂

1339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
1000


MJ-01
锚具
M15

40339
中铁十七、二十二、十五、十二集团有限公司(青海段)工程指挥部
1000


MJ-02
锚具
M15

20728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
1000


GJX-01
钢绞线
1*7Φ15.20

3003
中铁十七、二十二、十五、十二集团有限公司(青海段)工程指挥部
1000


GJX-02
钢绞线
1*7Φ15.20

1560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
1000


TG-01
土工材料
25、120KN/m双向土工格栅、复合土工膜600g/m2
平方米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
1000


TG-02
土工材料
25KN/m双向土工格栅
平方米
427469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
1000


TG-03
土工材料
25、120KN/m双向土工格栅
平方米
*******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
1000


TG-04
土工材料
25、120KN/m双向土工格栅、复合土工膜600g/m2


平方米
*******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
1000

包件数量及型号或类别仅作招标的初步依据,实际数量及型号或类别以施工生产的需求为准。


附表2

投 标 报 名 表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物资名称
 

招标编号
GKZG-2015-WZ01
购买包件号


投标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联系人

手 机
 

办公电话
 
办公传真
 

单位地址


电子邮箱
 
邮 编
 

税务登记证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注册资本金


声明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购买人签字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